2021-4-9 | 中国哲学论文
本文作者:陈嘉明 单位:厦门大学哲学系、厦门大学知识论与认知科学研究中心特聘教授
知识是否由“真、信念和确证”这三个要素所构成,这不论对于西方还是东方都是一样的,此外,什么是因果性,它是习惯性联想的产物,还是属于先天性的、用以综合感觉质料的范畴,这一类解释的价值,其差别只是在于何种解释更为合理、更能为人们所接受,而不在于它们究竟出于哪一国家的哲学,不在于它们是否具有民族的特色。抱有从“特色”的角度来发展中国哲学想法的人,容易引证的一个理由是:“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在此命题里,“民族的”意味着特殊的,“世界的”意味着普遍的。上述说法的含义是,特殊中自然就有普遍,展现出特殊性自然就具有普遍性。这样的说法从特殊与普遍的联系上来强调由特殊性入手,并把握特殊性的意义。不过,“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一说法,本来讲的是有关民族艺术的问题,尤其是弘扬民族艺术的表现形式方面。同一种艺术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同样是声乐,可以有不同的唱法:“美声的”、“通俗的”、“民族的”,等等。它们通过不同的发声与演唱方法,来求得共同的悦耳的声乐美感,体现的是共同的本质。不过,“民族的”就一定会是“世界的”这一命题在艺术领域本身就遭到了质疑。赵本山的“二人转”很够“民族的”吧,可是到美国表演却不受欢迎。可见上述命题是否能够成立,本身是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的。就某一艺术作品而言,如果没有能够为其他民族所能接受的表现形式,则也成不了“世界的”。进一步说,艺术表演追求的特殊性与哲学的研究并不是一回事。艺术追求某种新鲜感,由此可以愉悦人们的感官,从而获得人们的喜爱。但哲学学说的价值并不是通过取悦感官的方式来获得的,从根本上说,它是通过其思想的意义来获得接受。虽然哲学学说可以通过不同的论述方式来传达,如庄子的散文诗般的叙事方式、康德的先验论证方式、维特根斯坦式的格言般的论述方式等。然而,判定某种哲学的价值性如何,根本上并不在于它们的表现方式,而是在于它们所阐述的思想内容。而这类思想内容的价值,如我们上面所论证的,取决于它们在解释上的普遍性程度。
上述有关哲学研究的途径的分歧,在早先一些有影响的中国哲学家那里也出现过。这里我们举冯友兰、陈荣捷和牟宗三作为三种类型主张的代表。冯友兰主张哲学的普遍性,陈荣捷持相反的观点,而牟宗三则介于两者之间,提出“具体的普遍性”的概念,主张特殊中有普遍。我们先来看冯友兰这方面的具体主张。在他看来:“所谓中国哲学者,即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也。所谓中国哲学家者,是中国某种学者,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家名之者也。”①显然,冯友兰认为哲学只有一种,不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凡能够称之为哲学者皆是同一的,可以同一的标准来衡量,也就是说,哲学具有普遍性。用他的话说就是:“哲学中有普遍的公共底义理。”②这意味着哲学不分东西,思想不分国界。假如想以语言的不同来论证某一民族的哲学的特殊性,这在冯友兰看来是不成理由的。因为,“某民族的语言,对于这些义理完全是偶然底,不相干底”③。甚至连民族性本身也不应当成为追求哲学的特殊性的理由,相反,如果哲学家“受所谓民族性的拘囿”的话,那并不是什么好事,不是应当追求的目标。恰恰相反,“哲学的目的,正是要打破这些拘囿,而求普遍底公共底义理。如果有所谓民族性,哲学家于讲哲学的时候,正要超过之”④。
由上可见,冯友兰主张的是普遍性的哲学,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即使对于中国的哲学家而言,也不应当以追求所谓的“民族性”为目标,不应当以“民族语言”为口实来强调所谓的“特色”。与冯友兰的上述主张相反,陈荣捷追求具有特殊性的、不以西方哲学为“模型”的中国哲学。他明确提出不应该以西方哲学的模型来处理中国哲学,将中国哲学穿上西方的夹克和极为不合身的西式外套,是一个极大的错误。⑤之所以应当如此,陈荣捷的考虑是,如果在中国哲学中发现的东西全都可以在西方哲学中找到,那么,向西方人讲中国哲学便完全没有意义。因此,为了凸显中国哲学的价值,以吸引西方学者的目光,陈荣捷便强调它与西方哲学的异趣之处。不过话说回来,将哲学视为普遍性的,并不就意味着需要以西方哲学为模型。理由是:其一,即使认可相同的研究对象,并不见得中国哲学家与西方哲学家的解释就是相同的,譬如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天人关系)的解释(西方近现代主流性的观点是,人是自然的目的,人可以主宰自然;而中国从古代以来的主流性观点是天人合一)。并且,即使有相同的主张,其论证也不尽相同。如中西哲学家都有主张性善的,但他们的论证则大相径庭。其二,中国哲学家可努力开拓哲学的研究对象,这样,即使与西方哲学家具有相同的哲学理念(比如认为,哲学是研究真善美的学问),但仍然可以拓展出新的研究领域,就像西方哲学本身曾经拓展的那样(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到语言哲学转向等。仅以语言哲学为例,也有逻辑语言和自然语言之分)。比起冯友兰与陈荣捷,牟宗三则有另一番考虑,可称得上是“第三条道路”。牟宗三也认为哲学具有普遍性,不过这种普遍性却是出自中西哲学各自的特殊性,因此中西哲学可以各有自身的普遍性。他的具体论述如下:首先,中西哲学各有其特殊性,这是由两者各自的历史语境所决定的。它表现为中西哲学是通过各自不同的文化“通孔”发展而来的。由于这种通孔的不同,因此中西哲学各自受到限制,这就形成了它们各自的“特殊性”。①
其次,虽然中西两种哲学的开端及其主要课题不同(中国哲学的主要课题是“生命”,而西方哲学的传统则是“科学”),但各自都有其普遍性。关键是要从特殊的“通孔”中把握到真理,从而就有了普遍性。“凡是哲学的真理都是普遍的。”②如孔子虽是山东人,但他讲“仁”却是对着全人类讲的;此外,仁既然是个原理,它就有普遍性。再次,由于真理是多样的,因此与之相关的普遍性也是多样的,也有其独特性。③这属于黑格尔意义上的“具体的普遍性”。正是由于具有这种能够“共通”的普遍性,所以中西方文化是可以交流的。④对于上述牟宗三的论述,有两点应当说明的是:其一,它是从哲学的历史形成的角度(开端)来谈中西哲学所具有的特殊性问题,而不是谈论中国哲学的发展应当着眼于特殊性;其二,它之所以论述中西哲学的特殊性中各有其普遍性,是为了说明这两种哲学之间是可以沟通、可以交流的。对于本文的论题来说,第一点的说明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