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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表演情与声的联系阐述

2021-4-9 | 声乐表演论文

作者:刘嘉璐 单位:兰州大学艺术学院

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歌唱是情感的产物,艺术是注重形式,二者的对象完全不同。歌唱像说话一样,原本是实际生活的产物。”这样对“唱什么,像什么”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要从生活中和文化中汲取所需,要丰富自己的生活情感,为歌唱者对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艺术情感的再现形成一个有准备的积淀,从而使歌唱者与歌曲作品本身达到一种共鸣。聆听欣赏中听众自我情感与歌者情感的共鸣歌唱的目的是情的表达,实现歌唱者与受众情感共鸣。成功歌唱者常常把歌曲的情感把握得很好,或让听众点头称是,或让听众激动不已,甚至让听众无法控制自己而爆发出掌声与欢呼。这就使演唱者与听众融于一体,形成共鸣。这种共鸣源于歌唱者善于抓住受众的“情”,与听众达成最佳的交流。一首完整的声乐作品,最终是要获得歌曲创作、演唱者的自我情感宣泄与观众情感交流的共鸣。

声乐演唱中“声”的运用

(一)歌唱中的声乐技巧

歌唱以人声为载体,以人声为基本表现手段,声音是歌唱之根本。作为歌唱艺术中表现感情的声音,不是人嗓所发任何声音之所能,对于专业的声乐表演艺术来说,只有建立在科学发声方法基础之上的、具有宽广的音域、宏亮的音响、优美的音色、清晰的语言、柔韧灵活的艺术性的声音,才能入歌而唱,才能因其富于艺术表现力而具有审美价值。这种声音只有通过气息的有力支持与完好控制、发声体的合理振动、共鸣的充分发挥、咬字的清晰纯正来获得。它体现了歌者演唱的技术水平和驾驭作品、进行艺术创作的能力。因此,对于发声技法的学习、掌握与完善,是每一位有志于歌唱事业者必须进行的,且伴随其歌唱艺术生涯之始终的探索与锻炼。歌唱中有所说的“字正腔圆”、“以字行腔”的要求。因为歌唱艺术是语言音乐紧密联系着的,演唱者就是要通过歌唱,把词、曲一体的艺术作品的思想内容、感情内含表达出来。因此,在演唱时,首先要做到的一点,就是要把字、词唱得清楚,这样才能使听者明白你所唱的内容是什么,再进一步欣赏体会其中思想情感的表达,从中得到艺术品的感受。歌唱技巧中“气”、“字”、“声”的结合最为关键,其中气为音服务,音为腔服务,腔为字服务,字为词服务,词为情服务。从这个顺序中,我们可以看到字的位置居于中心,前面牵着“音”和“腔”,后面联着“词”与“情”。当中一塌,满盘皆输。

(二)歌唱的情绪

当歌唱者的心中充满温柔的感情时,其在发声时由于气息的力度与速度以及声带振动等都处于平和、中庸之状态,因而声音就如春风拂面般的温和、柔美。同理,当不同的情绪或情感作用于歌唱发声时,也会使气息、发声、共鸣等产生不同的生理活动形态,而呈现出音质与音色各异的声音,而这些各具特质与特色的声音在歌唱的艺术表现中塑造着各具特征的音乐艺术形象,具有不同的情感表达意义。据此,歌唱中所需要的具有审美意义且符合作品感情表现要求的声音,应是在歌者激情满怀,同时将作品中的思想感情与自己心中的感情体验融为一体的情感激励下所发出的生动、感人的声音。这个发声过程就是以情带声的根本性和实质性的体现。另外,以情带声所表现出的情感在歌唱中的能动作用还反映在它能促进歌者对发声技法的学习与掌握,同时又可帮助歌者纠正发声技法上不良的生理习惯,解决单凭技术手段所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在歌唱教学中,教师通常用由衷而开心的笑来帮助学生体会唱跳音和花腔乐句时横膈肌的工作状态,以及由此所产生的气息形态与声音的感觉,使学生借助于这种情感生理活动状态唱出灵活、柔韧且富弹性的跳音和花腔乐句;用惊喜和微笑的情感生理状态贯穿于歌唱发声之始终,来引导学生寻找笑肌和面罩部位中各共鸣腔积极兴奋扩张并产生头腔共鸣的感觉;用深沉的叹息启发学生体会胸部放松、气息下沉的感觉;如此等等,都充分体现出情感于歌唱发声中和在歌唱技术学习与训练中的能动作用,说明以情带声在歌唱中具有不容忽视的技术效应。

声乐演唱中“情”与“声”的辩证关系

声乐是音乐艺术的一种重要形式。它以歌声为主要手段,表达人的内心世界和情感世界。声乐艺术的特点在于通过美好的声音、清晰的语言生动地表达歌曲作品的思想内涵扣动听众的心弦引起其情感的共鸣。在声乐学习过程中,如何认清情与声的辩证关系,如何体会声音教学的情与声的协调,如何更好地培养音乐表现力。贝多芬曾经说过:“音乐是精神生活与感官生活的调解者”。音乐之所以神奇是因为它能引起人们或悲喜或激昂或平静的情感,并牵引人们达到心灵的共鸣。作为听者,欣赏一首作品如能达到“动心”的境界,真可谓是幸运的,每每遇到这样久违的时刻,会让人“痛彻心肺”的感动,会让人倍加珍惜,甚而会让人生出几分知遇难得的欣喜。而作为歌者能够不露痕迹地感染听众,使其心甘情愿地循着他的音韵乐迹起伏,心灵达到和谐的共振,是我们最终要追求的“声情并茂、心声合一”的完美境界。在歌唱艺术中,声音是歌唱赖以存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是借以唱字、行腔来表现感情、体现感情力量的手段。

声为情之本,同时又以感情为内容。感情为声之魂,它既以声音为依托,又赋予声音以丰富的内涵,给予声音以情感的魅力。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的观点,声与情在歌唱中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有声无情,歌唱就因枯燥乏味而失去意义,而有情无声,便不成其为歌唱。如果把声音视为表现感情的物质基础或物化手段的话,那么感情就是建立在声音之物质基础或物化手段之上的精神意识。感情需要声音来表现,又能动地反作用于声音的表现。不同的声音表现着不同的感情,而不同的感情又能激发不同的声音。两者相互依存,互为作用,共同建构起歌唱艺术之大厦。而要做到声情并茂,则需歌者将自己的情感倾注于歌唱之中,用以情带声的演唱达到以声传情,声情并茂的目的。加强对作品的理解力,作品本身的词意、曲意、思想表达方式,体现着作曲家的立意,这就要求演唱者能够正确地理解,认真地揣摩,准确地表达。经常听到一些初学者把山歌的形式唱成小曲,把外国古典作品唱成现代版。所以,把握作品的内涵、明确作曲家的意图,将自身的理解力和情感融入演唱中也是非常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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