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电子银行论文
作者:刘兴赛 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小微金融业务风险问题的解决思路信用风险管理本质上在于化解借贷者正常的经营风险,以及由于放贷者与借贷者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于小微企业金融业务而言,上述两种风险更为突出,且批发业务中传统的用以消除信息不对称和经营风险的抵押和质押手段,在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中往往缺失或不全。在这种情况下,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发展就需要有风险理念与管理方式的转变与创新。
针对经营风险的风险理念与风险管理——大数定律和价格覆盖风险原则大数定律属概率统计学理论,其揭示了“当试验次数足够多时,事件发生的频率无穷接近于该事件发生的概率”的规律。对于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业务而言,大数定律意味着两种情形:一是商业银行在面对某一类客户时,要获得小微企业业务风险的正常分布,需要使“样本空间”足够大,即具有足够多的客户。比如面对一个产业集群,当商业银行客户的数量足够大时,那么商业银行面临的由经营风险带来的信用风险,其分布就反映了行业整体的发展态势,其实质上体现了行业的系统经营风险。二是商业银行在面对同一客户时,在商业银行与其小额多次的业务往来中积累了足够多的次数时,其中所暴漏出的风险,就体现为该客户正常经营水平下的、由其经营禀赋所决定的一般风险分布。价格覆盖风险原则是指在样本容量足够大时,商业银行面对的小微金融风险就具有了规律性的分布,小微金融业务的风险因此就具有了可控性。小微金融业务的魅力,就在于商业银行在相关业务中较强的议价能力。商业银行通过合理的定价,来覆盖通过大数定律所形成的可知的风险分布,从而实现对小微金融业务由经营风险所形成的信用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信贷业务的单一定价来实现对风险的覆盖,也可以通过对小微企业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来实现对风险的覆盖。
针对信息不对称所进行的风险管理——增信操作大数定律和价格覆盖风险原则为小微金融业务开展提供了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揭示了小微金融业务拓展的可行性。但它揭示的是基于正常经营所具有的信用风险,而在实践中,信用风险还可能来自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此,解决小微金融业务中的信息不对称和担保、抵/质押不完全的问题就成为小微金融业务成功的关键。在实践中,可通过“增信”操作来对小微金融业务信息不对称风险进行管理。其具体操作如下:在信息揭示上,商业银行通过与政府、信息管理平台的战略合作,建立起对逆向选择问题的管理机制。信息管理平台,既可以是第三方平台,也可以是自有平台。在实践中,第三方平台主要指商圈、产业集群的管理者或者电子商务网络经营者所经营的平台,而自有平台,可以是商业银行综合业务中的电子银行等其他非信贷业务所使用的信息平台。在处理小微金融业务担保和抵/质押不完全的问题上,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综合运用第三方担保(包括互保)、有限抵/质押及无限连带责任来实现担保与抵/质押的完善。
小微金融业务成本问题的解决思路商业银行主要可通过组织结构的专业化、业务开展的批量化、产品服务的标准化以及业务处理的电子化来破解小微金融业务分散、成本偏高的难题。专业化当前,中国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专业化组织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在条线管理上,设置专门的小企业部,而在基层业务处理上,设置小企业业务专营中心。专营中心专注于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专向处理,而市场开拓和客户管理功能则由基层支行来承担。二是成立专业的特色支行或者全功能的专业中心,相关机构不仅从事专向业务处理,也承担市场拓展和客户管理的功能。批量化业务开展的批量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与第三方平台合作,通过互保等方式,将相关客户的相关业务进行归集,从而实现将零售业务集合成批发做。标准化产品服务的标准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提供标准化的、菜单式的产品服务,来减少内部研发、审批、协调成本以及外部谈判成本。同时也通过标准化作业,提高审批作业的自动化水平,提供业务审批效率。电子化业务处理的电子化,是指将小微金融业务的受理、处理流程,与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手机、自助设备,实现客户业务处理的自助性、便利性和高效性。
小微金融的典型业务模式小微金融业务特点、难点以及解决思路,构成了小微金融业务的典型业务模式,它与一定的理念和经营模式相联系。在商业银行的实践中,小微金融具体的业务模式,是典型模式内容的删减、增添与创新。理念基础商业银行开展小微金融业务建立在两类理念基础之上。一是差异化的经营理念。小微金融业务不同于传统批发业务,与一般意义上的消费零售金融也存在不同,因此,小微金融必须建立在差异化经营理念之上。具体而言就是小微金融必须实现组织人员的专业专注,产品服务的专供专享,业务模式的专有专研。二是小微金融业务独有的风险理论与理念,包括:客户容量与交易频次的大数定律,基于风险溢价的“经营”风险的理念以及通过广泛平台搭建以及综合手段应用所实现的增信理念。
业务模式典型的小微金融业务模式,包括信息不对称管理和担保、抵/质押不完善管理两个环节,具体内容如下:其一,商业银行与政府、行业协会建立起战略合作关系。商业银行通过此类战略合作,可以在客户推荐、互保组织、信息揭露、基金担保等多方面获得相关机构的帮助。其二,商业银行通过互惠合作或自身经营建立起解决信息不对称的信息管理平台。商业银行与第三方平台的互惠合作,既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拓展了业务,又促进了第三方平台的发展,因此是互利共赢的合作。而对于商业银行自身而言,建立起对小微企业信贷客户的全面金融服务,不仅扩展了收入来源,同时也通过其他非信贷服务,获取了目标客户的信用信息。尤其是相关业务通过电子银行来开展时,银行通过电子交易的记录功能,就可以获得对客户进行精细化风险管理的必要条件。其三,将有限抵/质押与第三方担保、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综合解决小微企业担保和抵/质押不完全的问题。小微企业一般缺乏合格的抵/质押物。为了相关业务的开展,商业银行往往对小微企业的抵/质押进行创新。在此情况下,相关业务的抵/质押本质上仍具有不完全性,其在变现和保全上相对于信贷也仍具有覆盖上的不完全性。因此,小微金融业务的开展,还需要通过第三方担保(包括互保)以及无限连带责任来弥补抵/质押的不完全性。当然,在实践中,具体操作模式往往是上述典型模式内容的删减、增添以及创新的结果。比如有些商业银行的小微金融信贷业务,在商业银行与第三方平台(比如电子商务平台)之间的关系上,不仅是相互增益关系,同时也是利益共享关系,即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与商业银行合作,一同对平台中的电商提供贷款。在这种情况下,电商平台就更有动力去调查管理信贷客户的信用问题。显然,上述实践是对典型模式的进一步发展。而有的商业银行的小微金融贷款,本身是信用贷款,不需要抵/质押物。显然,它是对典型模式内容环节的删减。当前,各商业银行往往以圈链(商圈,产业链,供应链)为主要的小微业务模式的目标平台。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商圈、产业链、供应链契合了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业务模式的要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