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期刊 | 网站地图 周一至周日 8:00-22:30
你的位置:首页 >  循环经济论文 » 正文

循环经济的困难及途径

2021-4-9 | 循环经济论文

作者:王子辉 丁桑岚 单位: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循环经济的技术路径循环经济以“3R”(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其实现路径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1)资源的高效利用。资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命脉,当资源枯竭时,整个世界都会陷入资源危机的“十面埋伏”,为了争夺“资源”,不排除引发更多的隐患[2]。在输入端—产品生产及资源开发阶段应考虑综合开发和资源的高效利用。(2)资源的循环利用。通过构筑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建立起生产和生活中可再生利用资源的循环利用通道,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向自然资源的索取,在与自然和谐循环中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3)无害化生产。通过原材料的选择和对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以追求经济的、社会的、健康的、安全的和环境的效益(《国际清洁生产宣言》)为目标,在产品设计、原材料投入、企业生产过程、产品产出及回收整个过程中融入清洁生产的观念,充分利用清洁生产技术,生产出绿色产品、环境友好产品等。

当前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难点

1环境意识淡薄生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动力,而作为生产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环境意识令人担忧。一方面生产者为追求最大经济效益,在产品设计过程中缺乏生态理念,忽视产品生命周期,致使产品更新换代快,不能物尽其用,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和废弃物的大量产生;另一方面在利益的驱动下,企业往往忽视环境污染投资,环保设施形同虚设,“三废”不经处理“达标”即偷排现象严重,其最终结果是环境污染与经济的不可持续发展。在消费者方面,以人为本的思想发展较为偏激,确立了人的主导地位而忽视了周围自然环境。一方面追求物质享乐,人为地缩短产品的使用寿命,新旧产品更新换代快;同时消费者不能自觉抑制非环保产品(如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为非环保企业提供了市场。消费者的这种过度消费和盲目消费,一方面刺激了生产,加剧了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加大了废弃物的排放量,增加了环境污染,同样导致经济的不可持续发展,阻碍循环经济的实现[3]。

2盲目追逐新型发展理念2003年,英国政府在其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首次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引起全球广泛关注[4]。随后在我国全范围内掀起,各大城市相继开展低碳城市建设。低碳经济涉及经济、文化、管理等方面,是一个多元复杂系统,需要各种技术及辅助政策、设施等予以协助。从当前环境危机考虑,低碳经济势必是未来发展趋势。但鉴于低碳经济面广复杂,目前还处于研究阶段,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作为低碳经济、低碳社会的评价依据。国内现阶段推行低碳,多是开发新区用于低碳试点建设,往往需投资巨大的人力、财力,用于新区基础设施、交通、建筑等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片面扩大了城市规模,加剧了城市能源、资源的消耗,违背了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且现阶段没有明确的低碳评价指标,如今的低碳之城是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有待商榷。

3技术条件制约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正确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从“减量化”到“再利用”再到“资源化”,循环经济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回收和再循环技术、资源重复利用和替代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和生态工业链接技术作为支撑,这是循环经济由理论向实践转变的关键,但我国的绿色技术目前还很不全面[5]。空有超前的经济理念,而缺失科学技术的保驾护航,一切都是空谈。因此,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

4政府监督不够,政绩考核扭曲引导美国学者萨克斯教授就环境权管理提出了“环境权的公共信托理论”,强调政府为现阶段环境权的行使主体。因此在环境管理方面,政府有权利也有义务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在我国,政府与企业、民众之间缺乏沟通,循环经济的制定不切实际,监管不力,激励措施不到位等均不利于循环经济实施;再者,我国各地政府以经济发展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对象,不惜以环境污染为代价,引进淘汰类、限制类项目,招商引资缺乏实地论证。同时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政府缺乏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因此,政府缺位现象严重制约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5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循环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令虽然规定了关于循环经济的基本管理制度、激励措施和法律责任等,但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立法理念、法律制度及其保障措施等均存在一定缺陷。首先,我国现行环保法律法规侧重于末端治理及技术创新,而对废弃物产生环节、规章制度及宣传教育重视不够,违背了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理念;其次,循环经济涉及面较广,而现行《循环经济促进法》较为宽泛,仅能作为法律框架,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法律法规;再次,地方经济发展长期以资源浪费与环境破坏为代价,循环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处于边缘地带,与此同时循环经济相关立法缺失,不能对地方企业循环经济建设起到指导作用;最后,关于循环经济中的激励与约束制度不够完善,公众积极性不够,而企业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

6公众环境知识有限,政府公信力下降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其中的一个主要方面即为废弃物(包括一般的包装材料、木材等;特殊的有垃圾、矿渣等)的回收再利用。然而近年时常发生的“食品危机”、“环境污染”等现象,触发了公众深层次的环境危机观念,公民对重大环境污染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提出了质疑,同时环保部门关于污染型项目的定性批复不再是定心丸,环境保护由“依赖政府”转变为“依靠自己或民间团体”。在环境保护方面,政府公信力下降,为了保护自己及子孙的生存环境,公民偏激地选择了从源头杜绝污染事故发生。2009年年底,广州市番禺区“垃圾门”事件引起全国关注,致使垃圾焚烧项目走入困境;2012年,经国家环保部批准的四川省“十二五”重大产业项目———四川什邡钼铜项目在动工期间遭到民众抗议,最终政府宣布项目停建。垃圾焚烧和钼铜项目均属于重大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在环境危机的今天具有重要意义,变废为宝,解决废弃物与人之间的土地之争,属于循环经济的良好典范,从环境、资源现状和经济发展趋势看,此类相关项目必然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然而公众环境知识有限,政府公信力下降,致使此类具有重大意义的循环经济项目胎死腹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