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音乐艺术理念论文
本文作者:王锦 单位:河南工程学院艺术系讲师
中国的音律是以五音对应于《易经》中的五行,在《周易》中,“易”有三层含义,即变易、不易、简易。而“变易”的条件在于“时”,“时”一般指的是具有时间性的客观条件,且趋向于有利的方面。“时”的本质,不仅包含时间、环境条件等诸多要素的变化、发展特性,还包含空间与内在的时间意境。这种观点与音乐的时间意象相似,一切的变化都需要“时间”这个条件,旋律的开展也需要时间的承载,因此我们可以说“线性”寄托在“时间”的基础之上。音乐是“历时性”的艺术形态,但不同于物理性的时间意义,音乐使时间变得可听,创造了一个以物质运动形式来计量的时间意象,而这物质又完全由声音组成,所以它本身是转瞬即逝的。当我们在听音乐的时候,时间正在流逝,然而音乐将自己作为一个观念的替代物,它开展了一段意义性的时间,而非规律的物理时间,并在此创造了一个心灵的空间。此外,“时中”的观念也显露出“时机”的问题,重点不只是对短暂时机的正确而迅速的把握,还有这“短暂时机”所应该延展出来的事理之常道。在音乐上,“机”是一种将发而未发的状态,也就是对时间正确的当下掌握,这道理像是指涉节奏的问题,实际上线性的旋律进行中,无时无刻都实践着“时中”的意涵。
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个“音”都必须在正确的位置上出现,而所谓正确的位置,是一种当下立即的正确判断,而这种正确的判断来自于感性直观。此外,“机”也可以用来说明音乐情绪的酝酿,乐曲由缓和的状态开始,逐渐加强力度和速度,直到高潮乐段出现,使人的听觉和情绪达到最大值,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上的高峰经验。在《易》理中“时”的概念,也呼应了旋律的变化和消长这层意义:“时”有“道”和“时序”的意义。“道”指自然的规律与法则。“时序”指四时循环的轮轨,可见于四时的反复、日月的相推、幽明的相接、阴阳的消长中。因此,当音与音相生连结形成旋律,线性思维所呈现的说是由“时间”开展而“变化”的历程的象征。所以我们可以说,音乐的时间不是一个可以掌握的实体,而是一种情境或状态,它创造出内在的时间意识与空间,使我们体验到一种主观的、审美意境的时间,从而走向纯粹的美感声韵兼备。
“韵”的概念,在中国艺术中经常被使用,在音乐上是指产生于主音振动之后的余音,和处理这些余音所产生的音响,由于这些行韵造成了多层次的音频效果,从而能够足以表达丰富的情绪与情感。此外,声与韵也产生了虚实的关系。声在听觉上清晰明确,呈现“实在”的感受;韵在听觉上有“致远”的效果,呈现无形的心理距离,及哲学上的空灵之感。在中国乐器中,古琴和古筝的余韵算是很长的,拥有丰富的变化空间。对于弹奏者而言,“韵”的处理往往是自由的、弹性的,因为韵本身作为情绪的彰显,是随着情绪的起伏而有不同的表达,这个部分十分灵活,需要演奏者具备即兴的能力。随着音乐的律动,以多变的作韵手法变化出丰富的音响效果。
声与韵的俱全,使一个音能借由韵在实与虚的交替下不断延续,由此形成听觉上的“和”。在中国音乐中,由声与韵揭示的“和”强调的是整体的和谐,是一种物我融合的呈现。孔子认为“美”与“善”的统一,才是音乐美的基本要求。“美”是属于艺术的范畴,“善”则是道德的范畴,两者合而为一,使乐中有仁,仁中有乐,这就是孔子心目中理想的音乐,也就是“和”的展现。孔子十分讲究“和”的观念,并将“和”视为艺术的精神境界。“和”的概念在中国艺术和美学中所指的意思主要是对立面的统一。“声”与“韵”是不同性质的音响,但它们互为因果,呈现出和谐的旋律变化,使精神透过听觉而安顿;作为中国音乐的主要表现特征,在美感上也满足了艺术的要求。
“和”也意味着关系,表示事物间有正确、平衡的关系,声与韵之间的合理关系产生出整体感。可用“文质彬彬”说明这种观点,“质腾文则野,文腾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音乐之美来自于不同声音的结合与组织,声与韵的关系本来建立于“变化”,欲由变化到统一而形成“和”的审美意识,完成音乐的整体性,超越音乐的表象,由追求感官愉悦的满足,进而发展到本质的意涵,调和人心、人性,以达到“和”的理想境界。
“松紧”所指的是乐曲的张力,是弹性的,甚至是一种气氛;而“虚实”指的则是音色的变化,就像是在听觉上呈现墨色的浅淡,它隐喻了阴阳、正反等对比与统一的美学观点。在西洋音乐中,节奏指的是一种“量”,以速度来说,一分钟经历多少个四分音符,成为速度的指标,并且有节拍器帮助制定一致的速度;以节奏来说,由如何切割一拍,延伸为如何排列组合,节奏形态大都有固定的规则和模式,重音和弱音的循环造成节奏的规律,是十分科学的设计,也可以说西洋音乐的节奏是将时间秩序化的表现。而中国音乐的节奏比较倾向一种“质”的概念,速度上则是以“板”来呈现。以节奏来说,各乐种所惯用的板式和节奏都不相同,他们所呈现的多样化板式无法系统性地完整归类,因此可以说中国音乐的节奏是一种有机的速度变化。“有机”通常所指“活的”“有生命的”,有机的速度变化就是呼应人的气息所产生的速度变化。所谓“松”“紧”牵涉的是一种节奏所造成的气息。
当我们说“快”“慢”的时候,只呈现了速度的变化,而“松”“紧”是一种速度加上节奏形态所产生的感觉,它既可以产生于乐句中,也可以发生于整个乐段中。这也和弹奏者肌肉的紧张和松弛有关,由于乐曲的情绪要求,因此必须产生相应的表达。节奏上的紧可以由快速弹奏许多音来表现,也可以由板式的变化,不断将音符减值;而节奏上的松可以由放慢速度来达成,也可能借助轻巧而规律的节奏进行。“散板”往往是松与紧大量交替的段落,它并非没有节拍,而是以“弹性”来表达,而弹性比规律更符合人真正的感受。相较于规律节奏所带来的动感,散板所能呈现的是松弛的感受。此外,用于连接乐段的“慢起渐快”是由松到紧的表现,“渐慢”则是由紧到松的表现,这两种常使用于中国乐曲中的术语都不只是速度的快慢问题,而是表示音乐情绪变化的重要方式。从艺术创作上来讲,所谓虚实相生,是指虚与实两者互相联系、相互渗透、相互转化,使艺术形象生生不穷,从而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实”使人感到清晰明确,“虚”欲营造出无限的想象空间,两者交替之下,赋予听者无穷的乐趣,以及想要一探究竟的好奇。此外,“实”可象征“充实”,有实现的意思,“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说明人因生命价值的实现,进而成为典型,发出光辉,这就是美的体现,是在主体的全人格中完满地实现“善”而透露出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