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舞蹈艺术理念论文
本文作者:吴忠军
舞蹈的典型现象是随着音乐的流程而流动,随着音乐一幅幅画面、一丝丝情感在音乐中得到释放,从而带得观众身临其境的感受。音乐的时间单位是音调和节奏,舞蹈则是姿势和动作。舞蹈整体要用节奏、节拍来组织,通过一个动作,一个舞句,一个舞段,一点点在音乐的陪伴中流露,最终形成一个美丽的舞蹈。音乐也是如此,节奏、节拍也是音乐整体的骨架。音乐和舞蹈都属“动”的艺术,它们都受不可停止的进程所制约。就是说,在整体或完整的部分进程中,一般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意味着终止或结束,所以,音乐既要符合舞蹈的要求,而舞蹈就更应该完美地表现出音乐的内涵。
就舞蹈本身而言,它是“听”不见的,是属于视觉艺术范畴;就独立的音乐来说,它是“看”不见的,是属于听觉艺术的范畴。因此有人说没有声音是舞蹈的局限,也有人叹息音乐太抽象,摸不着也看不见,不易理解。从完整的艺术概念来思考,也许恰恰可以认为,正是音乐能够弥补舞蹈的“局限”,而舞蹈则能使音乐获得某种可能的视觉印象,给音乐做出可见的解释。音乐与舞蹈的结合,既基于它们的共同点,又基于它们的相互补充。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在舞蹈艺术中,音乐是舞蹈的声音,舞蹈则是音乐的形体,一个有形而无声,一个有声而无形,音乐和舞蹈结成了真正牢不可破的关系。
舞蹈是一门综合艺术。优秀的舞蹈家除了掌握高水平的舞蹈技能外,音乐应是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这一点可以从每届舞蹈比赛和舞蹈不断的发展中得到证实。王鼐藩老师早在多年前就曾写过《如何看待舞蹈艺术教育中的音乐教育》,文中指出音乐教育在舞蹈教育中对舞蹈演员的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如果一个演员不能很好地去理解音乐,去掌握音乐,就不会跳好舞蹈。他只能是机械地完成老师或编导教给他的动作,不论他的技术、技巧如何好,他也只能作一个匠人。如果一个舞蹈演员理解音乐,并且能够从音乐中得到启发,从而进行他对舞蹈的二度创作,那么他将给舞蹈带去更深层次的内涵,把舞蹈升华。
《民族音乐概论》中写到:“从许多优秀的民间歌舞的流传可以看到歌舞决不是一种偶然的机械的凑合,在这些歌舞中,歌曲给予舞蹈明确的概念,舞蹈赋予歌曲以生动的形象,二者相互补充,水乳交融,在共同的思想内容的要求下,结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随着时代不断的进步,中国的舞蹈艺术在外国舞蹈艺术和外国舞蹈新理念的带动下,也同时得到了更新,这样一来对舞蹈演员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了。一个好的舞蹈演员除了要较高水平地发挥自己的特点和技术动作外,对音乐的理解和诠释也应该有一定的高度。这也就给教学的老师提出了新的课题,怎样能更好地让学生全面发展呢?怎样能让学生在日常的学习中得到对音乐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呢?首先,在基础理论课上就应该让学生理解一些乐理的基础知识,加强他们对音乐的认识。多给他们一些优秀的、多样的音乐,让他们欣赏。
给他们讲解音乐的内涵,启发他们的想象力,让他们去感受音乐,感受作曲家的内心世界,从而更好地在舞蹈中去展开他们自己的想象力。其次,我们的老师在日常的基训课教学当中就要学会用音乐来教学。没有受过音乐教育的舞蹈老师,通常采用数字来组织动作,“一、二、三、四”便是时间的进程。没有受过音乐教育的学生,在音乐里也常常找不到拍子,也要靠数字帮助。有些演员、教员乐感并不坏,但不懂乐理,欣赏范围狭窄造成局限性,在音乐中难以迅速领会。舞蹈教师要善于用音乐语言进行教学,善于用演奏作为教育手段密切配合舞蹈教师,以音乐形象再现、提示舞蹈的结构及表情。
在具备了音乐教育的前提下,才可能出现艺术创造气氛的舞蹈专业课,学生才能更好的从中学到知识,用动作去感受音乐。最后,就是要在舞蹈剧目排练课中,让学生熟悉音乐,让学生能真正的有机会去体会音乐。把音乐不停地在心中吟唱,读懂它的每一段乐句,每一个音符,只有这样才能更完美地把它表现出来,做到舞在音乐中,在音乐中抒情,让他们在音乐当中学会进行二度创作,同时把舞蹈升华到另一个层次。只有在音乐中带着激情的表演,才能更好地去打动观众。
曾有位老艺术家说过“一个舞蹈演员,倘若没有敏锐的音乐感是跳不好舞的,不能在一定的节拍中灵活多变地掌握节奏轻重缓急的变化,也跳不出优美的舞蹈,也不能使舞蹈富有无限的魅力和高度的艺术性,更不能带给人美的享受。”随着舞蹈事业的发展,各种形式的舞蹈都在出现,如:有在节奏中起舞的,有在音乐中起舞的,有在旋律中起舞的,有用动作表现音乐的,有借音乐表现内心思想感情的……。如果一个好的舞蹈演员没有相当的音乐知识,没有理解音乐的能力,没有来自音乐的感悟,他就没有跳好舞蹈的能力。我们的舞蹈教师也应该加强音乐知识的修养,把对学生的音乐教育放在一定的高度,教育出更优秀的舞蹈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