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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评的难题及对策

2021-4-9 | 师德论文

作者:黄全明 单位:宁波教育学院

重惩戒轻激励,功利性明显纵观目前所进行的师德考评,重惩戒而轻激励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的。在当前无论是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还是教师资格的重新认定等,许多地方都有“师德一票否决”的规定,“筛差”成为评价的目的。因此,这种评价较多的是从“否定”的角度来考量教师的师德,对师德中的“肯定”性成分显得较少,因此,对多数教师来说,在师德考评时最为担心的恐怕不是获得“优秀”与否,而是担忧被列入“否决”“倒数”的行列,以致广大教师每当面临师德考评就“诚惶诚恐”。考评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被弱化,教师大多成了被动的参与者,能应付过去就完事的现象比较普遍。

重结果轻过程,教育性不足长期以来,在实施教师评价时所采取的方式,大多是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师德考评也不例外,这种评价方式虽有其优点,但其缺陷也显而易见。在师德评价活动中,我们往往更多地看到,每逢学期结束或学年度考核时,教育部门和学校就开展集中形式的师德考评工作,而平时这种考评几乎是没有的,如果没有大的师德问题发生,日常的师德提升工作就只能靠教师们的“自觉”行动了,这种重结果轻过程的考评,不能对教师个体以及教师群体的师德进步过程给予及时的信息反馈,不能发挥评价对教师师德发展的激励作用,无法适时帮助教师改进提高。因此,评价的教育性价值被缩小了,评价被简单地等同于鉴定。

重形式轻内容,科学性欠缺在当前的师德考评过程中,大多数学校仍然采用打分评价的形式,以分数的多少来衡量教师职业道德的好坏,学生打分、教师打分、领导打分,加在一起即为最后师德考核成绩。这种考评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发扬民主,尊重学生和群众,充分吸取民声的意愿;但由于师德考核与教师的利益相挂钩,为了在考评中能够获取好的分数,有的教师私下进行“游说”,暗地拉票;有的找到领导述说,希望照顾;有的联络同事,相互关注。由于与现实利益联系密切,打分掺杂了一定的不正常的“人为因素”。导致有的结果和考评的初衷相悖,“优秀”的未必优秀、被打成低分数的教师未必师德差的现象时常出现。一些默默奉献、不善交际的教师在考评时常常处于不利的位置;而那些人际关系“好”的教师则优势明显,教师师德评价在公正性上存在欠缺。

师德考评不道德现象的成因

之所以出现上述师德考评不道德的现象,原因虽然很多,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标准模糊,主观色彩较浓在科学的评估体系中,考评标准十分重要,因为评价者的价值认识与评判标准不同,其评价结果就会不一样;在评价活动中,哪些要评、哪些不评,也直接影响着评价的结果。评价标准同时对被评价者具有导向作用。就目前的师德评价工作而言,尽管研究者为我们提供了诸多评价标准,且评价的实践不断创新,但总体上还是存在着考评标准模糊的现象,主要表现为:教师的某种道德行为做到什么程度算好?这种道德行为其持续性要多久?各人的道德行为其表达方式是否要统一?道德行为是否一定反映了其道德认知、道德素养?如:何谓“尊重学生”或“不尊重学生”?怎样算歧视学生、怎样不算歧视学生?怎样算认真教学或不认真教学?正是因为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以致评价者对道德行为的判断尺度就难以准确把握,不同的评价者对同一对象的某种道德行为就会作出不同的判断,即使同一评价者对同一对象在两次不同的评价活动中也会作出不同的判断。评价者的主观价值意识在此起着很大作用,那种“先入为主”和“晕轮效应”等现象常常会左右评价者的道德判断。多年来,广大教师对师德的考评结果存有异议,如果没有被“一票否决”,较少有人会去反思自己师德的考评结果,也正说明了这个问题。

2.内容宽泛,师德“边界”不明何谓“师德”?有人认为,“师德是指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也有人认为师德“是一个教师所应该具备的道德水准和品行素养”;大多数人认为师德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简称。从教师承担的社会重任和社会对教师的人格期望评价可以看出,师德不仅含有道德,也含有世界观、人生观、政治立场和态度、法纪观念和行为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版)把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条作为教师师德考评的内容。而《纲要》所指出的:“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则是关于师德比较原则性的描述。尽管师德内涵非常丰富,而且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但无论怎样丰富、怎样变化,在一定时期内它也总得有一个边界,其外延不能随意地无限扩大,否则在考评时,不同的评价者由于对师德内涵把握不同,会得出不同的结果。目前社会各界对教师的师德现状并不满意,对教师的指责经常见诸各类媒体,这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定位不准确、边界不清晰有一定关系。因此,“边界”不明确的师德考评,自然在实践中就很难操作,导致主次不分、内涵与外延不清,甚至本来不属于师德考评范畴的却被纳入其中,由此造成在很多情况下,师德的考评就显得粗略。

3.主体泛化,评价“支架”移位与教学能力评估所产生的压力与影响力相比,师德的评估对教师所产生的压力更甚。因此,师德考评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在当前师德考评实践中,评价者的专业性要求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评价是一项复杂而专业性要求较高的活动,对评价者来说,如果缺乏必要的与评价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那么评价者就难以对评价对象科学地做出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势必影响考评结果的意义与价值。在当前师德考评实践中,由于理论上对师德的科学评价标准的研究还相对薄弱,在具体的操作上对参与评价的人员如何有效开展评价还缺乏相应的培训,因此,存在评价者评价不规范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采取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固然是评价改革的一个趋势,对改善原来评价信息渠道来源的单一性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教师师德表达的范围很广,因此,完整地考评某一教师的师德自然需要收集多方面的信息。由于各个评价主体各自所得的信息多寡不等、利益取向不同、价值意识有异,他们对教师师德的关注点以及标准要求就会不同,加上“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或“爱屋及乌”或“恶其余胥”的情况常常会出现在师德评价之中,由此造成师德考评的失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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