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教育培训论文
本文作者:陈君武 王春梅 张红梅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我国公安学历教育有中等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高等普通学历教育,当前则以高等普通学历教育为主。例如,以公安大学为代表的部属本科院校开展了研究生、本科学历教育,以湖北、江苏警官学院为代表的地方本科院校则是本、专科学历教育。此外,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等政法类大学也相继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专业,跻身公安学历教育行业。而公安院校学历教育,就是通过对学生进行专业化的系统知识的教育与专业技能的培训,旨在为其从事需要受过专业教育和训练的职业作准备的教育。学历教育是一个人成就事业的前提和基础,基础打好了就有生存的空间,有发展的后劲,就会在实践中,在工作岗位上,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地创新、创造、进步。甘肃政法学院自1989年开办公安高等教育,设有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学、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和网络信息安全等7个本科专业和诉讼法学、侦查学、治安学、犯罪心理测试、刑事科学技术等5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点。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已初步建成相关学科专业门类齐全、办学层次较高、教学科研水平在省内领先的二级教学实体,发展成为甘肃省乃至西部地区“未来警官”成长的摇篮,并成为甘肃省公安机关业务骨干的培养基地、高级教官的培训中心、业务尖子的储备库,是我国目前唯一一所开设公安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省属高等院校。当前学历教育也面临着改革和发展,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工程”就是顺应这一形势。我们应在这一工程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真正使我们的学历教育有一个新的起色,使公安人才的培养质量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出来的人才得到社会的认可,并受到岗位的欢迎,这样就达到了学历教育的目的,也就会成功地培养出更多的公安专门人才。
职业教育———为学生构建专业的职业能力体系,增强实战能力职业教育是对受教育者施以从事某种职业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的训练。职业教育是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地位平行的四大教育板块之一。职业教育主要是进行职业技能训练,即为谋取或保持职业而准备,养成或增进从业者的知识、技能、态度的教育和训练。说具体一点,职业教育是通过对学生进行专业化的系统知识的教育与专业技能培训,旨在为其从事需要受过专业教育和训练的职业做准备的教育。警察职业教育是公安人才在接受学历教育后,专门设立上岗前的职业培训制度,集中对学员进行岗位技能训练。对于公安人才来说,职业教育就应突出警察职业的特点,尤其是加强擒拿格斗、驾驶、武器警械使用和不同警种的业务课程教学与训练。公安院校和政法院校进行警察职业教育与公安机关专设的培训机构进行的职业教育有很大的区别。公安院校进行的职业教育,必须与其专业教育相结合,这也是高等院校的显著优势。因为专业教育偏重学术性,注重基本理论的教学,以提高学生的理论素质、思维能力和洞察力为目标。职业教育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进入职业角色,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在实践中学习、领悟、体会那些“难以言之于书,授之于课堂,正所谓,怎么讲也讲不明白,一做起来就全明白”的经验和技巧。职业教育的特点是短、平、快,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的培训模式。可针对不同警种,不同职业有针对性地教育训练,时间比较灵活,可长可短,每次培训可突出一个中心,掌握一个重点,学会一门技术。这种教育不同于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时间长、内容多、知识面宽,整体思维模式也比较宽,对学生在职业意识、角色反应、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技能等职业特征方面全方位塑造;而职业教育主要突出职业技能的培养,如加大实践性的教学环节、增加模拟演练等。两者的区别是:职业教育教会理事方法,学历教育是处事哲学;职业教育侧重能力应用,学历教育侧重能力发展;职业教育以特殊需要为主,学历教育以适应一般需要为主。而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就可以明显看出,受过正规教育的人,在遇到新情况时,能够自己分析、判断,而不是仅仅按照老师教的去做;而仅仅受职业训练的人,遇到同样的问题时,只会按照老师教的去做,很少理解其中的道理。从表面现象看,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在实际工作中上手快,但发展后劲不足;受过正规教育的人,在实际工作中,上手相对比较慢,一旦接受适应了就会有新的发展和提高,这就是发展后劲。
考试教育———为学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入职和就业现在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工作已由计划分配完全转向市场调节,一举打破了包分配的局面。从入警就业来看,近几年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率越来越低。据有关部门统计,2000年前,公安专业学生入警率在95.4%以上,而2008年公安专业学生入警率下降到71.8%,个别省份入警率不足30%。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不能进入公安机关工作,这种资源流失本身就是一种浪费。这样长期下去,将十分不利于公安院校的发展和公安专业人才的培养。因此,如何确保特殊专业的学生绝大部分进入到特殊行业工作,需进一步探索。中国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引入公务员考试,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该项考试趋于成熟和稳定。公务员考试有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这两种类型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这两种类型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因此,公安院校可以将此作为就业的突破口,即千方百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支持、引导、训练学生参加公务员考试,是公安学子进入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的必由之路。中国公务员考试维护了就业公平和公正,所以长期受到社会的高度追捧和广泛青睐。不论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是地方公务员考试都包括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包括了《申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公共科目考试和《公安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等。
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内容极为广泛,涵盖了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人文、哲学、数理、科技等方面。通过笔试,综合考核了一个人对基础知识和基本常识的掌握,还考查了其思维发展的水平和对社会的高级认知水平。而面试(有些附带心理测评)的主要形式则有结构化面试、综合能力和个人素质测定、情景模拟和实际操作等,主要测试个性心理、心理健康水平和职业能力。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公务员考试是对一个人综合素质的大考。正是由于此,公安院校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公务员考试教育。首先,让学生对公务员考试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要认为是考试,就是死记硬背,就是该废除的。要让学生认识到公务员考试的优点,恰当地运用了考试的评价功能,利用评价结果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与竞争向前的意识,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了考试的选拔功能,只有笔试、面试、体检都通过的学生,才能被选拔为公务员,这是社会的进步。其次,优化课程设置,应对公务员考试补缺。例如,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已开设的《警察心理训练》课程,按照警察职业心理素质要求来培养或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主要应对公务员考试中的心理测试环节;针对我们现有学生是文理兼收的状况,开设《法律逻辑学》,一方面提高侦查思维能力,另一方面应对公务员考试中的《行政能力测试》科目考试。第三,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务员考试科目的提高训练。例如,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已对公安类专业学生进行《应用文写作》的专门辅导,主要就是应对公务员考试中的《申论》科目考试的;还有甘肃政法学院分院通过进行主题多样的知识性、趣味性比赛,鼓励学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常识,进而提高《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最后,还要进行公务员应考技巧训练,以培养和提高公安学员的应试能力和素质,提高公务员考试的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