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心理学学科教育论文
本文作者:刘佳明 郑发祥 周荃 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 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1级在读研究生
“般若菩提之智,世人本自有之”(《般若第二》),人人皆有成佛的潜能,“愚人智人,佛性本无差别”(《般若第二》)。只要除却后天污染,就能顿见清净本性而觉悟。这蕴涵着佛教众生平等、圣凡不二的普世主义精神。《坛经》同样肯定了个体之间的差异性,“只缘迷悟不同,所以有智有愚”(《般若第二》)。而这种差异,更大程度上是由后天“六根”的学习浸染而形成的,执着于外相,自性即迷;心向禅悟,六根清净,便拥有着良好的慧根。再者,自性是清净的,自性即佛性。自性不仅具足着般若之智,而且有着更深刻的内涵[3]。“三世诸佛,十二部经,在人性中本具自有”(《般若第二》),它是万法之根本,并且包含着一种深刻的宇宙意识。宇宙的真如本性、万物万法都是自性的体现。这样的宇宙意识,是般若外不着相、内不着空的不二境界。“若识自性,一悟即至佛地”(《般若第二》),人和佛在先天上本无区别,只因迷悟程度不同而已。自性中本具一切般若智慧,宇宙万法无不囊括。这种观点,充分的肯定了人的先天潜能。《坛经》的自性说,一是承认了人人皆具有的佛性,人佛生来本无差别;二是强调了佛性在内而不在外,人格的本原不是外在的逻辑或神灵,而是一种内在本体、内在直觉的体验与观照。从现代心理学观点来看这种理论固然有其唯心、思辨的一面,却也具有着巨大的价值。它完成了自性对本能和人性的超越,把人类的潜能佛性化,能够解决现代西方心理学理论对人格认识的悲观、浅显、杂乱等固有局限,也提供了对自我本性认识的新的视角。
迷妄:自我在社会化过程中的妄念
众生皆具本觉的佛性,只缘横生妄念,执着于外相,因而不能自明佛性、见性成佛[4]。《坛经》的迷失说,描述了自我在社会化中错乱和迷失的原因及表现。造成人格迷失的原因首先是“妄念”,“菩提本自性,起心即使妄”(《般若第二》)。众生逐物迷己,背离精神家园,把外界事物和自己的欲望作为人生追求,所以迷失澄明本心。“只缘口说见性迷人,于境上有所念,念上便起邪见。一切尘劳妄想,从此而生”(《定慧第四》)。个体对外界事物有所好恶,便会在追求于执着中迷失本心。因此这是一种出世的思想,它否认了人类对物欲的追求,这对修身养性和完善人格当然有着极大的意义,但这同样是一种否认意识、否认欲望先天性的消极态度,需要我们辩证的去吸收。自性的迷失,表现在执着于外相,束缚于物欲。执着于外相,便会给我们带来无尽的烦恼。“净无形相,却立净相,障自本性,却被净缚”(《坐禅第五》)。因为有所执着,而执着往往是不能完全满足的,“世有八万四千尘劳,若无尘劳,般若常在”(《定慧第四》),如果我们被卷入其中,长久的停留于这些情感中不能自拔,便会生出烦恼、焦虑、抑郁等无明之妄,从而迷失于生死烦恼之轮回。这便是世间一切业障产生之原因。另外《坛经》不仅否认人的向外追求,也否认人向外的意识。人生的迷妄念在于相对意识的生起,“本境自净自定,只为见境思境即乱”(《坐禅第五》)。《坛经》否认意识、理性、知识,以致于否认一切二元对立、万物万法。所谓“五蕴皆空”,世间现象都是自性的表现,因此自见本性,便能脱离执着。如果不见本性,执着于外相,便如迷头认影,永远发现不了真如本心。《坛经》的“迷妄说”论及的是人格在社会化过程中的迷失,社会化过程即是对本心自性的背离。这种观点否定了欲望和外相的实在性,对人的内心修养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它只看到社会文化、人间爱欲消极痛苦的一面,而否认其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意义。
顿悟:人格修养的根本途径
《坛经》的终极关怀是明心见性[5],如何达到见性?慧能主张通过顿悟的手段参透宇宙人生之本质,他否定了传统佛教渐修和苦行的修行方法,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一念悟时,众生即佛。”顿悟讲求的是自见本心,看清万法的虚妄性,从而不执着于外界,心无所著。这是一种发自心灵深处的豁然开朗,是超越时空、生死,不可言说的精神体验[6]。这种理论看似有极重的宗教神秘性,却很深刻的指出了人格中的灵性和悟性。顿悟的前提是见心见性。“智慧观照,内彻外明,识己本心。若识本心,即是解脱”(《般若第二》)。修行应该是向内的观照,而不是向外的寻找,佛性就在人的自性当中。一个人如果能够把握自己内在的生命本体,那他也就认清了宇宙人生运行的本质,从而超凡脱俗,见性成佛。“若起正真般若观照,一霎那间妄念俱灭,若识自性,一悟即至佛地”(《般若第二》)。顿悟是以“无念”为根本宗旨的,何名“无念”?“若见一切法,心不染著,是为无念”(《般若第二》)。无念不是对任何事情都不去想,而是自己的心境不能受到所接之物的影响,“不于境上生心”。如果执着于外相,追逐物欲,自性就会被无明所覆盖,生出烦恼心。如果对待事物是能够做到“无念”,便可来去自由、不拘一格、心无所住。禅修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训练方法,按照“无念”的要求观照本心,从而达到心理状态上的“无念”。这种观点对现代心理治疗和人格修养亦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关于修行的方式,《坛经》主张“定慧为本”。“定慧一体,不是二。定是慧体,慧是定用”(《定慧第四》),只有保持“定”的心理状态,才能获得般若智慧。“一行三昧者,于一切处,行住坐卧,常行一直心是也”(《定慧第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一切事物都不做区分,保持一种平常心,就能做到“定”。所有的迷恋尘世的虚妄之心,都是对事物有所爱憎,从而生出是非之心。所以佛法就是“不二之法”,从思想源头上泯灭一切差别对立,达到万物戒备于我,这样就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生烦恼之心。慧能还特别指出,世人强分戒定慧的禅修层次,乃是执着于法相,心口不一[7]。只有主客观相统一,才能破除“法我二执”,认清自性本心的本来面目。慧能同样认为不同的修行者应该采用不同的修行之法。“法无顿渐,人有利钝。迷即渐契,悟即顿修”(《顿渐第八》),慧能强调顿悟,但并不是对渐修完全否定。“汝师戒定慧,劝小根智人,吾戒定慧,劝大根智人”(《机缘第七》),即是说慧能顿悟是上乘慧根者应采用的修行方法,而对于迷妄太深的下根之人,则应该渐修以养性。这是一种因人而异的施教法则,其判断人慧根高低的标准是迷失于外相的程度。慧能的“顿悟”之法,从理论上说更深刻的揭示了本性的超越性、不二性、不可言说性,所谓“以心传心,自证自悟”。另外,也是对传统修行所持的严格的“戒定慧”方法的超越,使佛法和修行更加贴近大众,具有更深远的现实意义。从心理学上来说,“顿悟”是一种对心理本体的领悟,也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质变过程,对于看穿烦恼、自我修养有着极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