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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消防工程体系设计难题

2021-4-9 | 消防工程论文

作者:谌业忠 单位:贵州省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

高层建筑的划分

我国高层民用设计防火规范规定:10层和10层以上的住宅(包括底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或建筑高度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为高层建筑。我国高层工业建筑,是指高度超过24m的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厂房,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厂房不属于高层建筑。建筑高度是指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女儿墙的高度。屋顶的了望塔、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m者,不计人层数内。

高层建筑起始高度的划分

1登高消防器材。目前我国有相当多的城市,高层建筑发展较快,数最逐渐增多,建筑高度不断加大.但未配置消防登高车.有的虽有一、二台消防登高车,但工作高度在20m左右,不能满足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需要。我国目前定型生产的CT22型直升云梯车,最大工作高度为22m;CK20型曲有高空喷射和消防登高车,其最大举高为20m。而引进的登高曲臂车、云梯车,多数在24-30m之间。针对目前消防登高车的现状.确定24m为高层建筑的起始高度,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2消防车供水能力。目前一些大城市的消防装备虽然有所改善,而大多数城市消防装备,特别是扑救高层建筑的消防装备没有多大改善.大多数的通用消防车在最不利情况下直接吸水扑救火灾的最大高度约为24m左右。

3住宅建筑规定为10层及10层以上的原因,除考虑了上述因素外.还考虑它在高层建筑中.约占40%^50写;此外高层住宅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大,并有较好的防火分隔,对高层住宅火灾有较好的控制作用.故与其它高层建筑区别对待。

民用高层建筑中消防工程系统设计的问题

1消防水池是否需设取水口,应该分以下三种情况考虑:①如果消防水池在消防车的吸水高度(6m)内,不管消防水池是否储存了室外消防用水量,都应设置取水口。因为设置水泵接合器的目的之一就是以备消防泵无法启动时使用。如果消防泵出现故障,消防储备水因无取水口而无法取出,不合理。设消防取水口工程造价增加不多,但完善了消防设施;②如果消防水池不在消防车的吸水高度(6m)内,如设在地下3层的消防水池,而水池又没有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则无需设置消防取水口;③如果水池不在消防车的吸水高度(6m)内,而水池又储存了室外消防用水量,则应设置专用消防取水加压泵,从消防水池内直接取水,向室外专用消防管网供水,取水口可做成室外消火栓的形式,要求取水加压泵1用1备,双电源供电,流量按设计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计,扬程应至少满足室外消火栓栓口处10m水柱的压力。

2高层住宅存在避难层“空白”有关专家指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若超过消防云梯车能够达到的高度,从大楼外面施救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要依靠自救。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旅馆、办公楼和综合楼等公共建筑,由于楼层很高,人员很多,尽管已设有防烟楼梯等安全疏散设施,火灾时其内人员仍很难迅速地疏散到地面。因此,对超高层公共建筑在其适当楼层设置供疏散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和喘息的一块安全区即避难层或避难间,是极为重要的。《高规》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3对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基本要求在高层建筑和建筑群体中,发生火灾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但如果能够早期发现,及时报警和扑救,将会有利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灾的发生和发展,把火灾消灭在萌生状态,把火灾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结束语高层建筑的火灾由于蔓延快,扑救、疏散困难,往往造成重大损失。同时,高层建筑一般又存在较多的火险隐患。因此,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但只要充分重视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发生火灾后尽量减少损失是能够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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