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职称论文
作者:刘斌 单位:渤海石油职业学院
职称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绩的称号,因此职称的评定工作无疑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和条件。图书馆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作为职称改革的重要内容,对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促进作用。但随着我国各项事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图书馆职称评定制度的不合理因素逐渐显现出来,其自身存在的弊端对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形成了负效应。目前图书馆专业的职称评定工作机械地套用所谓的“定量考核条件”,似乎达到了“条件”规定的指标,就有了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资格,这种量化考核不能很好地体现职称申请者的综合能力,且影响图书馆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
一、现有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弊端
(一)“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定量考核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对“学历、资历和工作经历”作适当要求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请者的自身素质和能力。但把其作为“定量指标”纳入评审体系值得商榷。在职称申报中,由于外语、计算机、论文、学历等已成为申报职称的先决条件,尤其是申报副高职以上的职称更是如此,这势必造成重条件而轻能力。有的人为了达到所必备的“条件”,于是混文凭、买文凭、造假文凭,找人替考等现象时有发生。如:“资历”的定量考核标准中有“担任现有专业技术职务1年1分,10年及以上为10分”,其合理性何在?试想,一个人如果超出规定年限5年还没有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他的工作能力是可想而知的,应该说就失去了晋升的资格。但是,在现行的定量考核指标中却可以获得10分的高分值。同样“工作经历”是1-5年1年1分,随后两年1分,最高不超过10分,均可以看出,这一“定量指标”仍然带有传统的“论资排辈”因素。以此“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定量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就会出现偏差,评定结果的负效应便不可避免。
(二)“考核结果”定量化考核不能反映客观事实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对申请者的日常考核结果严格要求是必要的。把考核结果“定量化”,并将“定量考核”分数作为衡量标准,表面上看客观公正,其实不然。有些申请者为了获得“考核结果”定量考核的高分值,在职工年度工作考核时使出浑身解数,找领导拉关系,找同事拉票,目的就一个,评先进、评优。造成的结果是:职工年度工作考核成了为某些人提供申报职称所需要的条件而进行的一项工作,从而使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实际意义荡然无存。同时图书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与机关、后勤等教师系列外的参评者在一起评,图书馆也仅有代表参与职称评定工作。其他部门的领导对图书馆工作不熟悉,对参评人的情况不了解,这样评定出来的结果又怎能保证公平呢?
(三)重科研轻服务倾向导致图书馆服务质量下降职称本来是一个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实绩的综合体现,包括一个人的学历、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现代技术的运用能力、工作能力以及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的大小等。而现行的职称评审,除了以考试形式进行简单的专业技术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基础知识考核外,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条件的要求显得无足轻重,科研成果几乎成了能否晋升相应职称的决定性因素。然而科研成果只是反映一个人学术水平高低的一个指标,它与其工作能力的强弱、服务态度的好坏没有必然联系。尤其是科研成果的数量更不能反映其学术水平。职称评审的这种导向作用,使得有些人片面追求科研成果,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所谓的搞科研上,而疏于正常的服务工作。还有的人为了达到职称评审要求的科研成果,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成果,请别人代写甚至用金钱购买成果。这样既影响了人们干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又导致了“学术腐败”现象的蔓延。工作人员这种明显的精力错位,使图书馆的服务工作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一点也是毋庸置疑的。
(四)职称终身制,评聘不分离,使职称没有发挥不断激励人们积极进取的功效职称评定的目的应该是在对一个人社会价值和工作业绩肯定的同时,激励其不断提高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干好本职工作。但是,由于现在几乎所有的职称实行的都是终身制(这也是我国职称评定制度的一个明显特色———能上不能下),图书馆系列也概莫能外。其现行的利益分配制度又基本上是与职称挂钩,与工作岗位、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少直接的关系。虽然国家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时,对各专业、各层次的岗位职责都作了较明确的规定,以作为评聘工作的政策依据,但在实际评聘工作中却极少将评聘工作与岗位职责结合起来。评聘时只看任职条件,至于从事何岗位职责从未认真考虑,从而造成了许多人职称不断晋升,工作原地踏步的状况。对那些学有所长、工作能力强、承担重要岗位职责的人,却由于评职称的“硬件”所限而不能获得应有的职称和待遇,在很大程度上挫伤其工作的积极性。
二、完善职称评审制度,营造良性激励机制
如何充分发挥职称评聘的职能和积极作用,推动和促进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呢?
(一)改革完善图书馆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制度,规范职称评审工作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是指大学或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人员,在从事图书馆工作前必须通过权威部门的图书馆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具有不同学历背景的人在经过图书馆学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可以进入图书馆,从而实现图书馆职业全方位的开放,各个专业毕业的人都有机会进入图书馆工作,图书馆就能够源源不断地吸纳既有一定学科专业背景又具有图书情报学专业知识的人才。这使图书馆事业发展人才辈出,后继有人,同时也弥补了员工队伍学历方面的不足。图书馆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的取得,可以借鉴诸如财务、医药卫生等系列的职称改革———通过考试来获取相应职称。由全国统一制定具体要求,对图书馆每种职称的学历、任职年限、公开发表的论文数量或科研成果做出具体的要求,从业人员获取了图书馆工作的任职资格,从事一定年限的实际工作,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后,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的图书馆学不同职级的专业职称考试,通过了相应的职称考试,即可获取相应的职称。考试内容可以选择几门图书馆专业课程,也可以将图书馆专业课程综合形成一份考试科目。这样“以考代评”有利于职称改革中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同时由于对从业的图书馆员进行了职级分类,对不同职级的图书馆员可实行不同的管理方法,由此实现图书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