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农村金融论文
作者:高亚文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
一、柳林县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的政策措施及特点
(一)农户联保和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贷创新产品的主要形式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的主要形式集中于农村信贷产品创新方面,目前已经出现的有多种形式的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各种抵押质押品创新、现金流保障贷款。其中,小额信用贷款在推广、支农效果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1年12月底,农村信用社已为98897农户中33%的农户建立了经济信用档案。全县18个农村信用社共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6.6亿元,有22000户左右的农户获得小额信用贷款的支持,平均每个农户得到3000-5000元的农信社资金支持。近年共发放农户联保贷款0.7万笔,累计放贷1.1亿元。小额信用贷款一般是首先对农户、涉农企业的资信进行调查、信用评级,然后核定贷款的额度和利率,凭借信用记录卡或有关凭证获得贷款。
(二)围绕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信用设计的金融创新产品主要有“龙头企业+农户”、“订单农业+信贷”两种形式。在前者方式下,公司在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发挥调解人的作用,通过公司出具信用担保和资产担保,消除金融机构的贷款顾虑,降低了农户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后者方式表现为农产品在以统一的方式取得销售预期情况下,将持有的“订单”转变成获取金融服务的要求权,金融机构在“订单”基础上开展信贷业务的农业产业化信贷模式,它更加强调“订单”对获取金融支持数量和质量的约束性作用。两种方式在农业产业化基础较好、大型涉农企业集中的地区运行良好。如先后为柳林昌盛农场、光明养殖厂、石西西瓜示范基地累计放贷0.9亿元。
(三)就地取材、因企而异的农村信贷产品创新调查中还出现形式多样的担保、抵押、质押贷款形式,这类贷款品种多是针对某一行业、某一地区特点或者企业的某项业务特点进行开发,具有因地制宜、适时适量、针对性强的特点。如农发行为三交红枣加工厂、沟门前碗团加工企业发放专利许可专项贷款860万元。
(四)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金融创新村委会和专业合作社在引导农村金融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村委会和专业合作社直接参与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价活动。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过程中,信用评价是个很重要的环节,评价过程中,由村委会或生产组织出面向金融机构提出意见,或是信贷员对信用资质的考核参考其意见,做出是否贷款的判断。二是通过组建公司或组织农业产业化生产,将投资、生产、销售、防疫等进行一体化经营,使农户的融资方式得到升级。如柳林信用联社与毗邻的离石、交口等合作向联盛公司发放社团贷款5亿元,其中柳林信用联社出资1.3亿元。
二、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面临的问题
(一)各类创新产品与大面积地推广试点还有距离调查中,许多涉及林权、收费权、应收账款、原材料抵押质押等创新品种,多为针对某一特殊企业或业务而设计,只是进行了个别的、零星的试点,贷款限于单笔,运行的效果有待进一步证实,尚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如柳林信用联社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只占贷款余额的19%。
(二)多数产品缺乏统一的组织、管理,运作的规范性不足如“龙头企业+农户”模式运作形式不同,大多是企业把农信社贷款按一定的比例预付给农户,在农户取得效益后集中收回贷款和利息;而有的并不是企业负责贷款的分配和收回,而是在企业的合同担保下,金融机构直接贷款给农户,在企业担保前提下由农户还款。在前者形式下,贷款的运作由企业负责,产生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的后期使用和跟踪困难的问题。
(三)许多创新产品的经营效益低下,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支农贷款,额度小、利率低,导致赢利空间不大,甚至要亏损,因而放贷积极性不高,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进一步发展农村金融服务及产品创新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与扶植政策推动相结合的原则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只有走市场化道路,各类创新才能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发展,起到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且,只有政府政策的有力引导、积极扶持,才能更好地解决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市场主体缺位、金融生态薄弱等一系列问题。当前应积极探索财税部门利用财税杠杆,进一步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市场建设和发展;推动《民间信贷管理条例》等法规出台,扩大对民营资本、私人资本的开放,给予民间金融合法生存发展的空间。人民银行应一步解决好汇兑结算电子化、征信管理、银行卡、促进信息化建设等基本的金融服务问题;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入农村,以个性化的业务和服务,降低成本,满足各类需求。
(二)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农村现有资源和有利条件的原则农村所特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和农村经营服务组织、农村居民之间集体型的关系群、多种多样可供开发的抵质押品等,有的已经有好的利用和设计,有的还未充分发挥作用。实践中,村委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金融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必须密切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和产业结构特点,尊重农村经济发展的多样性,避免一刀切。
(三)金融机构多类型、多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原则多数的信贷创新产品设计方案源于解决农村融资难的两个困局:一是在金融机构与农户、涉农企业之间缺乏纽带充当二级中介的功能;二是在信用环境落后、金融基础设施条件差的条件下,农户与涉农企业信用的度量、评价与查询障碍重重,信用的作用难以发挥。农村金融市场迫切需要担保公司、评级机构,甚至保险、信托、租赁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同时国家的金融政策明显倾向发展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农村金融建设。农村金融市场富有大量可供开发的担保、抵押、保险类标的物,农作物收成、农业财产、农业订单、生产经营权等更多农业产品可以被纳入金融产品开发的眼界。
(四)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就是通过逐步深化对政策的解读,在创新实践中灵活贯彻国家政策,从政策角度保障金融创新产品及服务具有时代感和生命力;还要加强农村各类金融创新产品及服务的规范发展,兼顾运行效益和金融风险防范,围绕农村金融市场基本功能和环境条件提高产品创新的综合适应性,不断打造出具备本土适应性,又具有自我完善能力的高端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