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金融风险防控论文
本文作者:张鹤 单位:天津银行
一、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成因和内容
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整体市场的一种系统性风险,这种风险不能通过分散投资加以消除,因此又被称为不可分散风险,系统性金融风险即金融市场上存在的风险,即指在金融行业的经营和操作中由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金融价格所造成的影响。比如在黄金交易所的管理当中,就很重视系统性风险,所以在管理部门安排上会严格的设置专业的风控部,即风险控制部门,在风险控制部门中会有专业的分析专家用专业的知识去观察系统性风险的波动,对每日的均线和日线走势和整体状态都会做细致的分析,同时也会时刻关注国内和国际的情况信息。通常来讲系统性金融风险也会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因为这些因素的存在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金融行业的整个系统产生影响,所以如何识别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对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作出的判断,而消除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降低经济损失、控制市场经济全局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经济周期波动等因素对金融市场的打击是极其严重的。任何金融产品和经营活动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每个金融机构所承担的风险几乎是均等的,这种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不是常发生的,尽管发生的概率比较小,但是一旦发生,对整个金融行业的打击将是很难弥补的。除了对罕见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要提高防范意识之外,主要的精力要放在常见的几种引起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引发元素上,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达到综合防范和治理。首先常见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包括政策风险。
任何决策的产生都要经过实践的验证才能够被确切的评价,经济社会的不断变革,会引起政府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措施的不断变化,这种变化会影响到金融公司的利润,在金融经营和交易中也会直接影响到投资收益的变化,另外对于证券交易政策的变化,可以直接影响到证券的价格,所以从事证券交易的金融机构会随时随地的关注政策的出台和变动,收集市场信息,及时的做出对策和调整。而政府出台的很多政策和法规也会间接的影响到金融的系统,造成金融风险的存在。因此,经济政策、法规出台或调整,对金融市场的交易和资金的供求关系会有一定影响,倘若影响较大的时候就会造成系统性的波动,将会影响到人们的全方位的生活细节。其次是利率存在的风险,对金融系统性风险也很大,市场价格的变化随时受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利率的提高和降低,都会影响到金融市场上的资金和供求方面的环节,所以利率变动的风险也是不可小觑的。再者,将目光移到购买人群上,在金融购买力上也存在着风险。
购买力是由购买者,也称消费者的消费水平所决定的,消费者有多大的购买力就证明了他有多大的消费水平,但是由于物价的上涨,同样金额的资金,未必能买到过去同样的商品,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不去接触金融产品,不去学着理财投资,因为物价的变化导致了资金实际购买力的不确定性,通胀风险的存在,使得消费者无暇顾及投资理财,当然就会降低对金融行业的关注,所以购买力风险的存在,会直接影响金融系统,如果大家都不去购买金融产品,也就是金融产品即将被淘汰的时候。最后,从宏观环境上分析金融市场的市场风险,市场拥有一双无形的手,能够在市场的整体运行中起到一个内部的推动作用。所以任何被称作市场的,都会普遍的存在市场风险,金融市场也不例外。对于投资者来说,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无法消除的,而对于金融机构会想方设法的消除这种市场风险,所以一般金融机构或经营者会采取金融创新、多样化投资组合等方式进行防范,以此来减少系统性金融风险,降低经济效益上的损失。
二、消除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
在完全开放的市场机制下,系统性风险的存在可能会威胁金融、经济的整体发展,这样就需要强有力和高质量的金融监管部门采取合理的措施消除和弥补缺陷。这是金融监管者的责任,也是监管当局对风险管理的重要的任务,在内部环境和外部宏观政策的协调下,将整个社会面临的系统性风险考虑在内,同时站在投资者方面考虑其面对的风险,监管者才能够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手段纵览全局。在防范手段上,监管部门可以要求资本充足率达到一定标准,就是要求银行部门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流动资本达到全部资产的规定比例才可以进行相应的金融交易和操作,从而保证流动性资本的风险能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监管者也可以尝试针对客观存在的因素进行约束,直接对投资者等的行动做出特定限制。所以依靠金融监管的力量消除系统性金融风险是一个重要的手段。
采取外在监管的同时,还要注重对金融风险制度因素的控制,这是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首先要建立健全的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现问题金融机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另外可以建立一个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该体系的构建要求有专业的技术分析和制定全面的风险控制方案,并依据国际标准和我国实际情况,从微观和宏观等方面综合考虑,设定几个档次的风险概率值和统计数据,落实保证投资者和经营者双向权益的金融体制。最后要大力推进风险补偿制度,完善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是建立金融稳定长效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对于任何风险造成的后果,都要采取积极的补偿,才不至于把自身的市场做的混乱。国际经验表明,存款保险制度、证券投资者补偿制度和寿险投保者补偿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能够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为其自身的利益做考虑,在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针对存款可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非显性的存款保险机制,在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过程中,人民银行对个人债务实行保护制度,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国家信用作后盾。针对证券投资者可以建立证券投资风险补偿制度,这一制度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建立的一种针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制度,在国内外的政策采用中都体现了妥善处理赔付问题的优势,这有利于提高投资者信心,保持证券市场发展的稳定性和连续发展性。
目前,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因素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大批量设定,长期下去会造成金融市场的不稳定,中国保险公司越来越多,应该建立投保者风险补偿制度,在有保证的前提下形成规范的保险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综上所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存在和消除系统性金融风险在战略上,是能够起到调整国有经济整体布局的作用,也是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进而提高国民经济水平,加快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提高国家的经济能力和综合实力。在落实市场经济的同时努力的发展金融优势,贯彻金融制度下的金融整体的经营标准,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从经营者的经营主动性优势入手,更不可忽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产生条件,在产生的同时要及时的采取相应手段进行消除,总结经验和教训,鼓励创新性发展,将系统性金融风险降到最小,才不至于影响到整个行业的金融效益,这样在经济发展全局的把握上才能够有效的增加经济效益和国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