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金融风险防控论文
本文作者:熊晓莉 单位:北京农商银行金融市场部
金融风险是指金融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以及经营业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等原因引起的金融企业出现损失,从而影响宏观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导致一国国民经济停滞甚至倒退的可能性。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金融也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和竞争有度的金融市场。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开始接轨。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有力于我国经济的繁荣,但是应该看到,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危机都有可能转嫁到我国,给我国的经济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我国应该对经济危机的危害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对金融危机形成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从而提升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1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
导致金融风险的因素很多,很多不确定的因素都有可能对经济发展造成重大的影响,从而导致金融风险的发生。一旦出现金融风险,往往会造成一个国家经济发展速度放慢,甚至是倒退。导致金融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客观原因
(1)国家金融体制弊端的影响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对于经济往往直接进行行政干预,很多时候银行存款直接被政府当作财政资金来进行使用。而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还款,从而导致银行存折大量的不良贷款,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风险。
(2)企业方面存在问题的影响
银行贷款时企业经营资本的重要来源,很多企业从银行贷款之后没有进行科学的经营,从而使自身没有能力来归还贷款。还有很多企业没有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盲目的贷款扩大业务,一旦经营失败,势必无法还款。还有很多企业只是一味的进行贷款,将贷款资金中饱私囊,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银行的坏账,导致金融风险上升。
(3)市场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的金融机构通过贷款获得收益。很多金融机构在进行投资的过程当中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复杂性,从而导致资金无法回收,带来金融风险。
1.2主观原因
(1)内部控制薄弱,风险自控能力不强
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是金融风险自控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金融业经营对象具有特殊性,所以如果内部控制不健全或者运转失灵,很容易产生巨大且不易挽回的损失。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在很多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没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当前对于金融市场的内部控制缺乏足够的重视,尚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导致金融市场当中各种违规的现象比较猖獗。第二,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控制制度。
(2)管理不善,经营欠佳,加大了金融风险
当前我国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缺乏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现有的从业者素质不高。很多管理人员缺乏远见,在管理工作当中不能够看到长远的利益,只是注重眼前利益,不利于金融机构的长远发展。第二,投资不合理。当前金融机构投资往往都针对国有企业,而对于其它所有制经济的投资往往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投资构成单一,增加了资金回收的风险。很多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不佳,往往不能及时的归还贷款,而非公有制经济又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发展。这些最终都给金融机构增加了风险。第三,违法经营情况严重。有的金融企业设账外账,进行账外违法经营;有的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财务管理漏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大肆侵吞金融企业资财等。这些情况的发生,掩盖了我国金融系统资产风险。
2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
2.1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内部控制的约束力
首先,建立良好的控制环境。控制环境在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金融企业的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非常重视,能认真研究和采用针对企业本身的严密完善的内部控制,并督促全体员工遵守,而且自己也能身体力行,起带头作用,控制环境就好,就可能少出问题和不出问题。为此,管理人员应自觉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国家及外部监管机构也应对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实施方面有严格要求并监督实施。其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在具备良好的控制环境基础上,企业应在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方面完善制度,如通过信息系统的建立,使信息的收集和提供能保证有关人员职责的履行,通过风险评估程序的建立,能使风险及时得到识别和化解,通过控制活动的建立和实施,使授权、信息处理、实物、职责分离等方面得到有效的控制等。
2.2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增强金融企业抗风险能力
一是全面提高经营者的专业素质,将那些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文化知识和水平,具有远见和战略眼光的高素质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经营者进行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水平和能力,使金融企业经营者能适应经营企业的需要;二是科学合理的投放资金,优化金融资金投资结构。金融企业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能否实现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只要发展前景好,有实力归还贷款,就应从信贷方面加以支持。为此,国家在政策的导向以及各金融机构在年度计划的制定中应将经济效益好、有发展潜力、有能力归还贷款的企业列入支持的范围,而不论其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特别要注意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使非国有经济主体享受同国有经济主体一样的贷款待遇,在资金遇到困难时能及时得到补充和帮助;三是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一方面在资金的投放、贷出方面,建立投放前的调查,对被投放单位信用、经营等情况作深入细致的了解,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投放,确保投放的效益和收回。
2.3减少政府干预,理顺银企关系
首先,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对部分金融机构实行合并、改组、改制、增资等资产重组,优化金融资产结构,最终达到最佳的资源配置。其次,对由于政府原因导致的金融机构政策性坏账,由政府买单以化解和消除商业银行的隐患。第三,政府部门应放权,减少对金融企业的干预,使我国的金融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第四,督促金融企业完善商业信用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制定信用政策,使企业严格按授信规定贷款,保证贷款的正常收回。建立风险决策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减少金融企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