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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经营效果的理论研讨

2021-4-9 | 银行保险论文

作者:张青枝 陈红燕 单位: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银行与保险之间的融合,催生出一种金融史上从未有过的新现象———银行保险。银行保险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制度创新,是创新与管制、效率与风险相互博弈、相互权衡的一种特定均衡结果。自其产生以来,国外许多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都从理论方面对这一特殊的金融现象进行过专门研究。

1关于银行与保险能否融合经营的理论研究

对于银行与保险能否融合,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存在分歧。传统观念认为二者缺乏共同点,很难融合:性质不同———银行主要吸收中短期储蓄;保险公司则专注于长期业务;经营目的不同———保险公司主要是为了管理风险,对资金的运用只是一种副产品,银行主要对资金进行管理,风险管理只是资金管理的一种客观要求(Delporte,1991)。现代观点更多地看到了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借以提倡银行与保险的融合。他们认为,银行和保险可以相互提供对方的产品和服务,甚至在一定意义上银行也是一种保险。Arrow(1971)在广义上将保险定义为风险转移活动,认为银行可视为保险的一种形式,并且银行的这种保险行为具有和保险类似的数理基础,即正常情况下的大数法则和存款者取款行为相互独立,银行的存贷款利差即相当于银行提供保险的保费收入。Gumbel(1990)认为,银行与保险的相同之处有:皆以准备金投资运作,均依据大数法则并利用规模经济,都拥有专业的行政及财务管理能力,都通过再保险或再融资来创造资金的流动性并具有风险分散功能。因而,上述观点主张银行业与保险业存在融合的可能。

2关于银行保险经营效应的理论研究

2.1银行保险经营的正面效应

尽管对于银行保险究竟是一种销售方式、一种产品、一种组织形式还是一种经营战略(Morgan,1994;Leach,1996;Skipper,1999;Sigma,2002),现代学者们的观点不尽相同,但他们大多赞同银行和保险具有相似点,主张银行可以经营保险业务,并明确阐述了银行保险的优势。银行经营保险,可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如Fagan(1991)认为,寿险商品的分销商具有很高的毛利,银行收购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分销优势,弥补甚至提高银行逐渐下降的营业利润。而Diacon(1990)之前对英国银行保险的研究也有类似结论,Kenneth(1998)发现银行、保险、证券结合起来可能带来更稳定的利润流。另一方面,银行涉足保险业可以分享保险业高成长的优势。如Hoschka(1994)指出,在大部分欧洲国家,寿险业的高成长率是银行多元化经营的动机。企业多元化可以降低风险的观点,同样可以解释银行经营保险的行为。Diamond(1984)强调,银行资产负债表与寿险公司资产负债表具有潜在的互补性,因此二者结合可以使风险降低。然而,也有学者的研究并不支持这一观点。如Allen&Jagtiani(2000)发现,美国允许银行业涉足保险和证券业务,但银行业的系统风险随着其涉足非银行业务的强度的增加而增加。从银行角度看,涉足保险能够获得稳定收入、提高客户忠诚度和降低风险等收益(Berberich,2000;Sigma,2002;Young&Rice,2004);能带来协同效应、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Bergendahl,1995;Berberich,2000;Skipper,2002;Boot,2003)。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开展银行保险也可以实现接触银行客户和降低分销成本等好处(Diacon,1990;BostonConsultingGroup,1999;Sigma,2002)。更为重要的是,除了生产的范围经济外,银行与保险的整合还能带来消费的范围经济(Herring&Santomero,1990;Skipper,2002;Sigma,2002)。

2.2银行保险经营的负面效应

Sigma(2002)指出,银行和保险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会带来文化方面的冲突,导致许多潜在的管理难题,Skipper(2002)也认为,尽管银行和保险公司同属金融服务部门,但文化方面冲突极大。学者们还对银行保险经营的潜在风险提出警示,包括竞争、消费者保护、双重杠杆风险、传染风险以及有关监管困难性和潜在利益冲突等。第一,竞争。许多美国观察家认为,如果允许金融机构渗透至彼此产业,市场竞争将受到威胁。Horvitz(1985),Her-ring&Santomero(1990)指出,金融集团的出现可能造成垄断,影响市场效率。第二,消费者保护。这个问题主要关注金融机构可能会有搭售机会的利益。Horvitz(1985)认为某些银行产品与保险商品间的自然联结会使银行特别强调借款人向银行购买保险产品。

Nicholson(1992)认为,银行与保险是自然的互补品,因为保险可能是主要购买的附加服务(例如获得抵押贷款才是消费者的真正目的)。第三,双重杠杆风险。银行保险的双重杠杆风险关注的是保险资本可能被使用两次,以同时支持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活动。Knauth&Weizel(1993)认为,当业务风险和参与风险(participationrisk)高度相关时,就会产生双重杠杆风险。第四,传染风险。传染是指子公司的失败可能危害整个集团(Litan,1987)。在金融集团内部,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没有构建有效的“防火墙”,一旦一种业务发生经营危机,风险将通过资金链在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蔓延。如果银行集团的保险子公司失败,可能导致存款户对整个集团丧失信心(Mester,1992)。第五,监管法规冲突。银行和保险的监管者有各自不同的目标,银行方面要保护存款户的利益,保险方面则要维护保单持有人的所有者权益(Horvitz,1985)。最后,国外学者的担忧还集中在银行与保险融合引发的利益冲突上。部分学者认为银行保险金融集团中有不同的利益主体,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会影响银行业的安全和稳健,导致金融集团“太大以至于失败”(Wintno,1999;Wilmarth,2001)。另外,从消费者角度看,利益冲突也可能表现为金融集团的内部激励和客户的最佳利益不一致,主要包括销售人员的利益、转移破产风险、搭配销售和内部信息转移(Walter,1997)。

3关于银行保险组织模式的理论研究

早在1994年,Hoschka(1994)就指出,作为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一种制度安排,银行保险模式可分为分销协议(Distributionalliance)、合资企业(Jointventure)、并购(Merger/acquisition)和新建(Denovoentry)四种。其他学者或研究机构的划分虽然与之不尽相同,但大致都包含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和金融集团等几类(MunichReGroup,2001;Skipper,2002;Benoist,2002;Falautano&Mar-siglia,2003;FitchRating,2006),或称为一体化模式(IntegratedModels)、非一体化模式(Non-integratedModels)和开放模式(OpenArchitectureModels)等(Brahmam,Irala&Pulugundla,2004)。Flur,Huston&Lowie(1997)则按照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合作中的地位,将分销协议模式具体划分为三种:以保险公司为主导,以商业银行为主导,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建。在对银行保险模式进行分类的基础上,他们还进一步对各种模式的内涵及优劣势进行了分析,并辅之以具体的企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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