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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文化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关联

2021-4-9 | 社会生态论文

作者:刘国章 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一、科技文化的实质与当代内涵

科技文化源于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与改造,而真正意义上具有科技内涵的对自然的认识与改造,却是与人类形成分工加协作的系统化和社会化生产方式相联系的。系统化社会化生产方式的出现,促发了近现代科技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反之,科技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又提高和扩大了系统化社会化生产方式的程度和力度,彼此构成互为因果的辩证系统关系。所以,广义的科技文化就是现代科学和技术与系统化社会化物质生产过程的差异统一。而狭义的科技文化则是属于人的思维活动领域的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工程乃至于产品设计过程的差异统一。

然而,不论是广义的科技文化,还是狭义的科技文化及其发展都没有达到从根本上使人类从繁重的劳动状态下解放出来的目标。反倒是使得劳动的强度和长度不断地加大,本来应该轻松愉快的现代生活却变得压力重重,显得比传统社会生活更加沉重。现代科技所创造的现代机械本应该为人们有更多的自由时间和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受人们的意愿所支配,而实际的情况却相反,形式上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具有了现代生活的特征,受人们意愿的“支配”,本质上却是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受到这些现代机械的压迫、奴役和排挤,这也正好验证了某些科学家“机器人将统治世界”的预言。而这一现象从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以来,不论是一般的机械还是智能的机械都是如此。呈现的是本末倒置的人与人工自然的关系,现代机械的运转已经脱离天然理性(自然生态平衡规律)的调控,反之也严重伤害了天然理性(自然生态平衡规律)的权威,也就是伤害了自然的生态平衡,进而也严重地伤害到人类自身(全球气候不利于人类生活的变化就是最有力的实证),这样的后果是与人类创造和发展科技文化的初衷背道而驰的。人类在不断地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并在从认识自然和模仿自然的生存过程向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转型的生活过程之中,在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互为因果的发展进程中,创造了关于自然的科技文化。而人要有超越自然物的生存,首先就必须与自然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认识自然,理解自然,把握自然,实现对自然从片面到全面、从部分到整体、从现象到(本质)规律的认识过程,这样才会形成现当代意义的自然科学和技术即科技文化。也就是说,人的社会物质生活的现代化是与科技文化直接相连的。

然而,人们的社会物质生活所内含的社会利益关系,有感性自然自发意义上所形成的社会利益关系,与理性自觉和创造意义上所形成的社会利益关系的区别。前者是顺其自然的以自然性为主导的社会利益关系,具体表现为沿袭弱肉强食和以强凌弱的自然法则。但是,由于人所独具的思维能力和相应的判断力,弱肉强食和以强凌弱的自然法则在人类社会就难以畅行无阻。因此,人类自从顺其自然地进入阶级社会以来,为争取平等和自由与民主的矛盾斗争至今也没有终止。而产生于人的物质生活领域的社会利益关系,正是社会科学尤其是马克思的现代社会科学(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所研究的主要对象。自然科技文化的发展所造就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系统化、现代化和社会化,与自然自发形成的传统的社会利益关系的非现代化、非社会化和非系统化之间的不匹配和根本的不适合,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人类社会内部利益流动关系的严重失衡和社会的不平等,正是马克思的社会科学所揭示、批判和理性改造社会的对象。而后者则是在遵循自然科学所揭示的自然理性即自然生态平衡规律的前提下,以具有科学性且符合自然理性(生态平衡规律)的社会科学理论为依据,在社会理性精神的引导下对非社会化且失衡流动的利益关系进行根本的改造,进而形成关于社会的科技文化并与已经形成的关于自然的科技文化相匹配,使现代科技文化实现完整的形态,这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某些人在狭隘价值观念的驱使下对自然生态环境进行有意无意的伤害,并努力避免违背自然生态平衡规律的客观要求所进行的对自然环境的改造。正所谓,什么样的社会利益流动关系就造成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只有理性而科学地构建起社会化、科学化、系统化平衡流动的社会利益关系,才能够为普遍形成正确而完整的社会价值观念提供可靠的基础。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的价值观念,才能够自觉地遵循自然的生态平衡规律,并为全面性新技术的发明创造和运用提供可靠的动力保证。

现代自然科学已经揭示了自然从微观到宏观的自然规律,既有对人的社会发展有利的规律也有不利的规律。而根据科学真理全面性的要求,相应技术的发明和运用也应是全面的。借鉴有利的规律发明对自然和社会都有利有用的技术,借鉴不利的规律发明预防自然灾害和减轻自然灾害的技术,使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变为现实。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有科学的社会价值观念的配合,以及在此基础上理性建构的平衡利益流动关系的支撑。而自然科学所揭示的自然事物之间平衡的利益流动所呈现的自然生态平衡规律,与社会科学所揭示的社会利益平衡流动所呈现的和谐统一规律,本质上是同一规律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已。所以,不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不论是改造自然的技术还是改造社会(化解、缓和、解决和避免社会矛盾)的技术,目的都是为了人类能够更好更愉快和轻松自由的生活,这就是现当代科技文化需要全面发展的实质。而正确地反映和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发明和运用科学基础上全面性的技术,使改造自然的技术与改造社会的技术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才可能建构起自然与社会与人之间和谐的利益流动关系,并真正建成人化的自然与自然的人化的美好社会。正是基于这样的理由,马克思说过,自然科学与人的(社会)科学将是同一门科学,[1]82这就是现当代科技文化应有的内涵所在。

二、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的差异和统一

没有差异就没有世界,没有差异就不会有自然生态,更不会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所以,自然生态是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自然生物在差异统一基础上的存在状态。因此,人的社会生态不可能根本脱离自然生态而存在和发展,没有差异统一的自然生态,就不会有人的社会生态存在的根据和前提。然而,自然生态仅有生物即植物和动物的存在,并不构成具体而现实的自然生态,而只是抽象的自然生态。而现实的自然生态还必须具有非生物的存在作为前提和基础,没有非生物的物质前提和基础,就不可能有自然生物的存在和不断进化。换一个角度看,正是非生物的物质在差异前提下的相互作用,在特定时间和空间上的演化,才形成了现实的自然生态,进而又经历了不断的演化,才呈现出自然界的精灵即具有能够思考的人的大脑和以此为前提的人类社会和人的智慧的展现。所以,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之间呈现差异的根据,就在于人类特有的能思考的大脑所具有的思维活动和由其产生的智慧性的精神力量。正是这样的精神力量,使人类超越了自然生物属自然的本能限度,在脑力和体力的相互配合下形成了超自然的属社会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并在与自然环境(自然生态)长期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取得了人的社会生存状态和应有的主体地位,也就是“社会生态”的生成。然而,确证社会生态得以真正确立(在人的智慧支撑下)的人工自然,却是在日益伤害自然生态环境的状况下而得以扩展和壮大的。尤其是到了当代,更呈现出自然生态环境对人工自然及其人的社会生活越来越多的伤害。而伴随这种伤害的持续和加剧,社会生态存在的意义将会越来越小。在自然界,各种非生物和生物以及各种动物和植物(人类社会暂除外),在差异的基础上共同构成了自然的生态环境(与人的社会相联系而言)和自然生态环境中千差万别的自然生物的共存。是什么原因和力量造成了这样共存的状态即自然生态,而且是按照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力量大小的排序)形成的生物链条,也就是自然的生态系统?而共存的前提是包容而非排斥,那么在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下,为什么能够形成差异基础上各种自然物的共存,并在彼此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呈现出自然的生态平衡规律?仔细考察和深思后就不难发现,自然生态所以能够出现平衡的存在状态,是因为不同的生物之间贯穿着一条平衡流动的利益关系。在弱肉强食的前提下为什么会导致自然的生态平衡,而在人类社会内部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还在被有意无意地运用,可为什么不仅没有带来社会生态的平衡而是相反呢?客观地说,自然生物之间正是在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下展示了彼此的依存关系。表面看,弱肉强食展示的是不同生物之间矛盾对立即排斥和离异的状态,但实际上,这样的状态却是短暂和有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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