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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教育与教育的关联

2021-4-9 | 自我教育论文

作者:钟芸 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

自我教育既是一个古老的命题,又是一个新的课题。自我教育作为一个用来揭示某种教育现象的本质和表达某种教育观念的重要概念,至今尚未获得明确、统一的界定。这使得自我教育与教育的关系问题,特别是自我教育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尚不能在特定的、单一的模式中得到澄清和处理。这里,试图从自我教育概念在使用中的三种主要含义出发,对自我教育与教育的关系问题作一番分析和探讨。“自我教育”一词的字面意思很明确,指的是个体人自己教育自己。当人们用这个词去表达一种教育观念时,这种教育观念的思想渊源非常古老,既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儒家所构想和践履的德性修养方法,又承纳着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主张的“首先要认识你自己”的观念。最被人熟知的、影响最深广的自我教育概念,是在德育的范畴中作出的。自我教育被看做德育或者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之一,指的是“教育学生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把自己作为教育的对象,进行学习和涵养锻炼。一个人道德品质方面的自我教育,就是道德修养。”①比这个辞典定义更为具体的界定是,自我教育是一种教育活动。即个体根据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要求和自身发展的需求,有目的、有计划、自觉地对自我提出任务,将之作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通过自我认识、选择、反省、调控等,提高和完善自我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②

自我教育之所以被看作德育或者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重要途径,乃是因为它尊重了受教育者作为人所具有的主体性和本质力量,充分考虑到人作为主体的积极性、自觉性、自主性、创造性,以及自由选择的能力等。只要这些特性和能力在教育者适当的引导下积极地发挥出来,就会促使受教育者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朝着社会或一定的人群共同体所要求的方向转变。在主体主义教育观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自我教育对于实现德育的目的具有根本的意义。自我教育是德育的根本和关键所在。此外,还应看到:自我教育同样可以用来实现其他教育目的。或者说,德育之外的其他教育活动也可以,并且实际上也在运用自我教育的方法。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广义的自我教育概念:自我教育指的是个体人施于自身的各种教育活动,是个体人通过各种方式和努力,积极促成自身在德、智、体、美等各个方面转变、提升和发展的活动过程。

把自我教育看作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就是将自我教育与教育的关系纳入目的—手段图式中进行处理。然而,用目的—手段图式处理自我教育与教育的关系,自始至终都包含着一种内在的张力:要让自我教育成为可以有效操作的方法,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就是让进行自我教育的个体认同教育者代表社会为他设定的教育目的或目标。帮助个体进行自我教育,最重要的事情并不是培养个体自我教育的能力,而是如何引导个体接受社会为他设定的教育目标,进而把它内化为自我教育的目的。然而,做到这一点相对于自我教育能力的养成来说更有难度。在教育,尤其是德育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教育者代表社会提出的教育要求与受教育者给自己提出的教育要求之间的矛盾,并且这是教育过程的基本矛盾。当然,这对矛盾并非教育活动引起,而是这个社会结构中已然存在的个体发展需求,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在教育过程中的体现。特定历史条件下个人与社会的特定关系,制约着个体在何种程度上能够把社会性的教育目标内化为自我教育的目的,从而确保自我教育朝着教育者所期望的方向发展;或者社会性的教育筹划和实施在何种程度上照顾到个体发展的教育要求,从而为个体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提供空间。在目的—手段图式中,自我教育与教育的关系没有非历史的、永恒的处理方式,自我教育对于教育并没有脱离具体历史语境的意义和效果。将自我教育看作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甚至越来越重要的构成部分的观点,一般都会笼统地将自我教育理解为受教育者自己对自己的教育,并且认为自我教育是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的现象。在一些论者的理论叙述中有时会说得具体一些:“自我教育是个人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自己身心施加特定影响,从而使自己的个性在德智体诸方面不断完善的一种活动。”③

这里,自我教育不再被看作教育的方法和途径,而是具有自己的目的、方法和内容的一种教育活动。自我教育与其他种类的教育活动相互并列、相互补充或者相互支撑,共同构成完整的教育体系。把自我教育与教育的关系纳入整体—部分图式中去处理,直接涉及对教育活动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的划分。与自我教育的定位相关的对教育活动的划分,目前学界主要存在三种做法。第一种认为教育主要是学校教育,自我教育存在于学校教育过程之中,它以发展人的个性对学校教育进行重要补充。第二种认为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四个方面。自我教育与其他三种教育活动不同之处在于教育的主体是受教育者自身;这种教育活动始终发生在个体自身之内,而不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第三种认为“教育是由他人教育和自我教育构成的统一体。”④这里,自我教育是教育的下位概念,与他人教育相对应。自我教育与他人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的地位是相同的。他人教育与自我教育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二者在不同领域和受教育者成长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对教育活动不同的划分方式不仅取决于划分所采取的标准,而且受制于对教育活动区别于其他人类活动的本质的先行领会。应该说,将自我教育看作教育体系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甚至越来越重要的构成部分的观念,直接导致教育概念在内涵上的修正和外延上的扩展。通常所谓的教育是指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教育者施予受教育者的外部影响。应该说,教育的本义就是他人教育。按照这样的教育概念,所谓自我教育并不能纳入教育的范畴。对此,德国著名教育学家W•布列钦卡指出:“那种通常被称为‘自我教育’的现象,不属于以‘社会行动’为特征的教育概念的范畴。人们最多只能在转义的(类似的)意义上将那种朝所期望方向自我改变的尝试称为‘教育’。”⑤

其实,自我教育所指称的在个体自身之内发生的事情和取得的成就,也可以用别的语词来称呼,例如“自我改变”、“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等。把这些现象称为教育现象,如果不是在转义上使用教育概念,就是将教育概念的外延从他人影响扩展到自我影响。这种扩展的合法性理由是:他人教育与自我教育之间享有相似的或者共同的关系模式,即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模式。所不同的是,这种关系模式一个发生在人与人之间,另一个发生在个体自身之内。之所以在个体自身之内会发生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乃是因为个体人作为主体可以将自身身心状态和活动对象化,表明人将自身二重化并对自身发生关系,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只是这种关系的一个方面,一个外延。这样扩展了的教育概念的含义重心,已经不在影响的外在性,而在影响总是在一个关系结构中发生。无论影响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他人影响,还是发生在个体自身之内的自我影响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影响是否按照一定的方式产生,并得到一定的调节和控制,从而导向被预设的教育目的的实现,即人的身心的成长、发展和提升。将自我教育纳入教育范畴,会激发一种创造性的想象和实践上的努力。在一个越来越尊重人的主体性,人的个性化发展要求越来越受重视的时代,应从被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相互协调所设定和限定的教育目的出发,去进行教育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方法的创新,以促进富有成效的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理论上对自我教育的本性和规律的探讨,实践上对自我教育方法、途径和条件的探索,特别是对他人教育与自我教育相互结合、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的方式和途径的寻求,对当代教育活动的具体筹划和实施具有直接的、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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