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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教学模式的建设

2021-4-9 | 侦查学论文

作者:刘汝宽 单位:贵州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部《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培养方案》)的下发和实施,标志着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该《培养方案》确定了公安招录体制改革在人才培养方向上属于“订单式”的培养模式。在着力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人才的背景下,贵州警官职业学院作为试点院校之一,探索侦查学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面对和回答的现实课题。侦查技能教育作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作为提高广大民警职业核心能力的基本途径,只有站在服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高度来谋划,置于推动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创新发展的全局中来思考,在原有基础上着重思考在建立有效的教学与考核制度、树立创新教学思路和确立科学实训理念上下工夫,不断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提升教学质量和训练水平,才能真正适应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需要,培养出公安工作急需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侦查专业学员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

侦查专业学员所属的普通执法执勤类岗位是公安机关常规的工作岗位,其工作的主旨在于对刑事案件的查处以及对社会治安的防范与管控。

(一)对侦查专业普通执法执勤类学生的培养目标: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侦查技能并能从事普通执法执勤工作的应用性专门人才。

(二)专业核心能力: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侦查专业普通执法执勤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现场勘查、一般刑事案件查处、侦查技术与技能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三)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l.熟悉普通执法执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掌握普通执法执勤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3.掌握普通执法执勤类业务技能;4.具有独立办案的基本能力;5.掌握查缉、擒敌、射击、驾驶等警察技能;6.会侦查、调查取证、审讯、制作法律文书、运用证据定案、缉捕人犯、网上办案;7.具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构建适应侦查工作需要的办学模式和培养方案

(一)加强公安教育改革背景下的课程建设

1.订单培养模式下的课程建设合作化课程建设合作化体现在学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双方合作进行课程开发、课程设计、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要求实战单位较早地介入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学校与用人部门双方合作,实施系统的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开发;对课程的结构、内容、比例和总体课时做系统地安排、调整、更新和改造;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合作开展专业教育、教学和培训。将“准警察”职业教育融入到教学过程中,及时传授反映公安工作中的新技术、新理念,使学生较早熟悉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和警察文化,强化学生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等。

2.订单式培养模式下的课程结构模块化课程模块化结构更有利于知识、技能体系的合理构建,有利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课程模块化是将对实现职业培养目标有重要作用的各学科知识,分解成一个个知识点,再将知识点按内在的逻辑整理成相对独立的知识单元,相关单元组合成同一模块,不同模块组合成不同目标的课程,以专业技术训练为主,组织教学内容,着眼于能力的培养。课程设置为“基本素质模块+专业必修模块+选修模块+实践模块”四大模块。基本素质模块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基本职业素质,课程主要包括思想道德、身心健康、法纪素质等;专业必修模块是为了满足刑事侦查岗位核心能力需要,围绕专业核心能力构建课程体系,主要课程包括必修的专业课程;选修模块是为了拓宽和加深学生的专业技能、增强综合应变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实践模块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3.订单式培养模式下的教学组织形式课程教学应采用灵活的“学校与实战部门合作、师生互动、学用交替”的教学组织形式,以满足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学生在校以理论学习为主、辅之以实验、实训和在公安机关实践,二者交替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用结合,让学生在职业训练中学习,在学习中进行职业训练,强化学生技能,增强动手能力,提升职业素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公安机关的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给学生开设专题讲座,传授最新业务知识,开展技能培训,介绍警察文化,组织学生走出校门到公安实战一线去实习、实践。

(二)构建职业能力培养模式

1.知识技能体系侦查能力是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中所必须运用的专业技能,是分析犯罪活动和认定犯罪的关键,也是专业性与技巧性都很强的业务活动。从此定义我们就知道侦查学教学培养的人才与传统的公安人才在功能上将有所区别,更侧重的是对侦查学技能的培养。

2.教学方法侦查专业学生的教学以实践教学方法为主,再辅之以其他的教学模式。侦查实践教学一是能提高学生的动手与分析能力,能迅速将侦查技能转化为战斗力。理论讲授解决的是认识问题,实践教学解决的是能力问题。经过精心设计的实践训练,每个学生都能正确进行现场勘验,运用各种方法开展案件的查处。二是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侦查学教学理论来自实践,又指导和服务于实践。如何让学生既打下较为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掌握侦查的具体技能,是侦查学教学长期研究的课题之一,侦查教学的实践训练解决了二者的结合问题,让学生在学习期间就提前体验侦查工作,增强学生对侦查工作的感性认识,抽象的理论细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案件、具体工作,避免了侦查教学的闭门造车、纸上谈兵。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就是在学生学习和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之上,通过解剖具体的案例,让学生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相关的“实践活动”中,以提高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具有培养学生开放式思维方式,锻炼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助于培养他们的团队精神等优点。案例教学为培养侦查学教学专业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环境。

(2)实验教学法。建立侦查学教学实验室,通过基础实验、单项实验、综合实验、研究性实验等实验安排,提高学生侦查技能应用的基本操作能力、对侦查学基本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研究创新能力。

(3)情景教学法。情境教学法是教师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工具再现课本中所讲述的情境,使学生仿佛置身其中、如临其境的一种教学活动。在侦查学教学中,采用情境教学法,需要教师模拟一个与现实相同或相近的情境(一个案件),为学生提供解决问题的模型(现场勘查、案情分析等),展开与现实问题相类似的探索过程,使学生在获取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实际操作领会相关知识与理论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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