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治安学论文
作者:胡东 孙磊 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1995年4月,中南政法学院成立公安与行政法系,1995年9月正式招收全日制治安管理专业本科生,是国内非公安院校开设治安学专业最早的院校之一。“1998年教育部将治安学列入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是治安学产生的标志”[1]。从此,地方大学开始尝试开设治安学专业。但是,“治安学学科体系实际上是一种经验性非常强,即实用性非常强的学科”[2]。而地方大学开设治安学专业的时间一般较短,公安教育的基础薄弱,警务技能的训练条件不足,从而造成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因此,地方大学的治安学专业更需要加强实践科目的教学和研究,真正而卓有成效地开展实践技能培养和训练工作,以加强学生实践技能的掌握,为今后从事公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地方大学治安学专业开展实训教学的基本内容
“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9000多名民警(含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牺牲,十几万民警负伤,特别是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10万余人。分析其原因,最主要的是部分公安民警在执法观念、实战业务技能和战术、体能等方而确实存在着明显不足。”[3]因此,治安学专业实训教学显得极为重要。现阶段地方大学治安学专业一般开展擒敌技能、手枪射击技能和汽车驾驶技能的培训。
(一)开展体能素质锻炼和擒敌技术技能训练“擒敌技术也称防卫擒拿技术,或警察格斗术,是指人民警察在法律的赋权下,打击敌人,制服罪犯,保护自身和公众安全的有效方法和手段,是每个警察所必须掌握、具备的基本警务技能和安全防卫能力。擒敌技术教学是公安院校警体教学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发展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公安工作所需要的人才的重要内容。”[4]开展的体能素质锻炼和擒敌技能实训主要围绕日后从事公安工作所需要的警匪对抗、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身体对抗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专门的实践性强的散打、格斗技巧、技能。擒敌技术是一项特殊的执法技能,它的动作复杂多变,讲究“形神兼备,内外合一”,要求手、眼、心、身、步法密切配合,采用的每一个技术动作,都是迫使对方遭受打击或超出人体关节的活动范围,使我方能有效地控制、制服和擒获对方。应坚持“面向实战,讲求实用,追求实效”的原则,狠抓教学质量管理,狠抓学员基本技术、基本技能、基本知识的掌握,培养实战能力[5]。
(二)开展射击技能实训开展射击技术实训,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手枪射击技能,学习并熟练掌握手枪射击技法,了解枪支构造原理,熟练掌握拆装枪支技术,懂得枪弹击发原理,学会使用手枪射击并能较准确地击中目标。在现阶段我国较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下,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维持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武器的正确使用更加有利于实现这一目的。因此,治安学射击实训显得尤为重要,熟练掌握这一技能有利于治安学专业学生就业后迅速进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角色,更好地完成警察职责。
(三)开展汽车驾驶技能实训开展汽车驾驶技能实训,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汽车驾驶技能。从现阶段来看,驾驶技能已经成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必备的职业技能之一,无论在警察日常巡逻、接警、处警等从事治安管理工作中,还是在警察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刑事侦查对抗过程中都已经是必须熟练掌握的技能和基本的从业要求。
二、地方大学治安学专业开展实训教学的意义
治安学专业是培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预防刑事犯罪的专门高素质的复合型预备警官人才的实践型专业。因此,治安学专业实训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针对当前刑事犯罪活动呈现的动态化、组织化、职业化和智能化的特征,2002年公安部政治部在《公安教育发展“十五”规划》中将“警务技能开发训练工程”列入公安教育发展的四项重点工程之一,指出“十五”期间,要加人警务技能的开发的力度和实战训练的比重,力求取得一批有质量的开发和训练成果[6]。
(一)提高治安学理论教学的效果治安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具有极强的实践性特点,治安学理论教学中所教授的治安学基本理论、治安管理的基本原则同样来源于社会生活实践和公安业务实践。另外,治安学专业所教授的各主干课程和选修课程体系中的理论知识也都来源于公安实践工作。因此,进行治安学专业实训教学有助于学生进一步理解理论知识,联系公安实践,做到理论联系实践,有利于公安理论教学,提高学生的实际领悟能力。
(二)有利于学生掌握公安工作的基本技能现阶段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主要通过公务员招生考试的方式进行,在招考中常常既包括公安类专业考生和非公安类专业两类,考试合格以后通过面试、体能测试,即获得警察入职身份,再通过为期数月的入警培训。经考核合格以后可以授予警衔,正式成为人民警察。可是在这种模式中,治安学专业毕业生因为经过治安管理理论课程和实训课程的认真学习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坚实的实战技战术技能,能够快速适应公安实践工作,以最快速度进入工作角色。
(三)有利于培养治安学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随着全国高等院校本科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大学本科毕业生已经不再是“天之骄子”,而且在社会上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以后无法就业也已经不再是新闻,这就对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规格、质量、模式等提出了现实要求,治安学专业实训教学内容培养了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强化了学生的身体素质,培育了学生新的社会实践技能(如:驾驶技术),增强了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使之成为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
三、地方大学治安学专业实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对地方大学治安学专业实训现状的调研,发现地方大学治安学专业实训教学存在如下问题:
(一)实训教学时间占全部教学时间比例偏小地方大学治安学专业实训教学一般安排在一个学期内集中进行,而理论课程的教学学期远远超过实训教学。例如,黑龙江大学治安学专业实训模式为实训教学与理论教学学期比例为1:8,实训教学按学期数所占全部教学内容时间为9.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治安学专业在第6学期安排校内开设实训课,也只安排一个学期的实训教学。实训时间与理论课程学习时间相比比例偏小。
(二)实训教学在四年本科教育阶段中接续性不强由于目前受到条件限制,地方大学治安学专业实训课程一般采取集中授课模式,这种模式虽有利于学生迅速掌握实践、实战技能,但是不利于学生巩固和熟练掌握这些技能,由于在其他教学学期没有相应实训教学内容,容易导致学生实训技能生疏,其接续性不强。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等国内专门培养公安学高级人才的警官院校,其学生实训课程和警察体育类课程实行四年不断线的教学模式和教育方法。所谓“警察体育学是以公安人员的体育训练,即为发展其体力,增进警察体质,提高军事素质及其规律为对象的科学”。这种教学模式能够保证学生真正的熟练掌握警察从业必备的实战技能,有利于实战经验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