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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复后期的逻辑思想探讨

2021-4-9 | 逻辑学论文

作者:陈鸿儒 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

在中国近代西学第一人严复心目中,逻辑学是“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体尊用广。[1]1028可想而知,弄清楚严复的逻辑思想,对于把握其整个思想体系极为必要。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于严复在1908年所译述的《名学浅说》重视不够,遂产生了一些对于严复逻辑思想的误解,也影响了对于其整个思想体系的把握,比如,本杰明•史华兹在其名著《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中就仅仅把严译《穆勒名学》视作“严复综合思想体系的基本原理”,[2]127甚至认为严复“译《名学浅说》的目的是以它作为对穆勒基本观点的扼要概述”,[2]128从而判断其思想倾向。实际上,关于《名学浅说》的内容,严复自己有很明确的交代:该书“中间义?d,则承用原书”,“所引喻设譬,则多用己意更易”,最终目的在“取足喻人而已”,“谨合原文与否,所不论也”。[1]265-266与严复以前的逻辑思想相比,该书在西方逻辑学、中西逻辑学说比较、运用西方逻辑学对于中国旧学的批判等方面都有一些新的探讨,从而构成了严复后期的逻辑思想。这在研究严复逻辑思想乃至其整个思想体系时都是不可不注意的。因而,笔者拟从西方逻辑学这个方面比较严复前后期逻辑思想上的变化,并试图引申出一些结论,以就正于方家。

一、对于西方近代科学方法论奠基者的看法

在研究严复逻辑思想时,严复如下这句话常被引到:“二百年学运昌明,则又不得不以柏庚氏摧陷廓清之功为称首。”[1]29而严复在《名学浅说》中对这个问题的新看法却不见有人提及。在该书中,他指出:“以新学发起之功,归诸培根,立成妄说。必若言之,无宁指前之罗哲尔,勿指后之佛兰硕可耳。”[3]66“后之佛兰硕”即他以前所说的“柏庚氏”,即写《新工具》的FrancisBacon(1561-1626年)。“前之罗哲尔”即RogerBacon(1214-1292年)。他甚至说,以FrancisBacon为西方近代科学方法论奠基者的看法是“不考事实”的。[3]66也就是说,人们常引的上述那句话后来是被严复看作违背事实的。在《名学浅说》中,严复用了两节来论述西方近代科学方法论奠基者是前者而非后者的新看法。其基本理由是,RogerBacon“倡言穷理斯从实测(即观察、实验——笔者注)”,并且,用这种方法收获颇多,虽然一时“于学界,尚无转移大力”,但后来伽利略用他所倡导的方法,推翻了许多旧说,从那以后,“虽累经挫折,而实测之术终大用”;而FrancisBacon的基本理论主张虽然正确,但他不仅用自己所主张的方法“于物理无所发明”,而且对于别人“用内籀术所得新知”,比如哥白尼的日心说、吉尔伯特对磁石之间吸引力的研究,居然不能明白从而加以接受。[3]65-66《名学浅说》中的上述观点与W.C.丹皮尔著的《科学史》(初版于1929年)中关于RogerBacon和FrancisBacon的基本观点惊人的一致。丹皮尔也指出,RogerBacon“清晰了解只有实验方法才能给科学以确实性”,[4]146“是实验时代的真正先锋”[4]150;而FrancisBacon虽然是“首先考虑归纳科学的哲学根据的人”,但“自己在实验领域中,对于认识自然并没有什么显著的或成功的贡献”,而且,除波义耳外,“对于实际从事实验科学的人似乎没有影响,或很少有什么影响”。他甚至指出,科学的进步很少是用纯粹的FrancisBacon的方法去完成的。[4]191-192显然,严复后期关于西方近代科学方法论的奠基者是RogerBacon而不是FrancisBacon的看法,说明他开始更紧密地结合科学史来探讨西方逻辑学,也提示我们,他在《名学浅说》中并不会拘泥于自己以前的看法,而是试图使自己的逻辑思想更明确、更融贯、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术语“内籀”、“外籀”的使用情况

本来,严复都是用“内籀”来指称从个别性例证到一般性原理的推理,关于“外籀”,则认为其内涵是从一般性原理到个别性论断的推理,外延仅仅包括三段论。但在《名学浅说》中,这两个术语的使用情况实际上发生了变化。该书对于“外籀”内涵的理解虽然没有变化,但在外延上却扩大了。在此时的严复看来,“外籀”不仅包括“连珠”(即三段论),而且包括“有待之词”(即假言命题)与“直叙词头”(即直言命题)组成的“连珠”(即假言推理)和“析取连珠”(即选言推理)。[3]58,60后面两者中,假言推理还可以转换为三段论,但选言推理“亦论辨中所常用,而为古名家所未深论者。直至挽近,而后大明”,[3]59它所应遵守的规则不是三段论的规则,而且“即其形式,亦不相似”。[3]60而“内籀”则被用来指称包括如下四层功夫的科学方法:第一层是“捃集有关系之事实,用观察法”,第二层是“造立‘希卜梯西’(即假说——笔者注),用臆度法”,第三层是“以连珠等术,推较所臆度者,用外籀术”,第四层是“多用实事以较勘所立之例,用印证法”。[3]69从严复以前使用译名的情况来看,这种科学方法与《穆勒名学》中提到的“始于内籀之实测”、“继用联珠之推勘”、“终以实行之印证”的“非纯用外籀”及“外籀之术”比较相似,[1]1053当然也有重大的不同:其一是多了第二层,其二是第三层是“以连珠等术”,而不只是“用联珠之推勘”。这种包括四层功夫的科学方法,我们今天比较习惯用“假说演绎法”(MethodofHypotheticalDe-duction)来称呼它。关于假说演绎法,陈波认为:“这中间既有归纳性成分,又有演绎性因素,但从整体上来说,假说演绎法是扩展性推理或论证,属于广义归纳的范围。”[5]可见,严复在《名学浅说》中这样使用“内籀”一词,显然是进行了重订译名的工作,在他看来,用“内籀”指称上述科学方法比用“外籀之术”更为合理。

在严复逻辑思想研究中,人们常常会关注严复对于归纳和演绎之间关系的理解,乃至讨论严复是否是“全归纳派”或“归纳主义”的迷信者。从严复前后对“内籀”、“外籀”的使用情况以及一些议论来看,一般而言,严复并不轻视演绎的作用,但在对于科学发现的作用上,严复前期确实对于归纳推理极其推崇,而对于演绎推理则没有给予它一个应有的地位。关于这一点,典型的例证是《穆勒名学》中如下按语:“穷理致知之事,其公例皆会通之词,无专指者。惟其所会通愈广,则其例亦愈尊。理如水木然,由条寻枝,循枝赴干,汇归万派,萃于一源;至于一源,大道乃见。道通为一,此之谓也。更以形数之学明之。今设云‘甲乙丙三角形,乙为直角,则甲丙方必等于甲乙、乙丙二方之和’。此专指一形,最狭之词也。次云‘勾股形之弦自乘等于勾股两自乘之和’,则较广矣。三云‘三角形一边之方,与余二边之方,相待有定率本三角术’,则愈广矣。设又云‘直线形求边方,皆可以三角术御之’。此则所冒弥广,为形学最公之词。”[1]1042这也就是说,科学发现是沿着普遍性越来越大的方向上升,这个过程是用归纳推理(“会通”)来进行的。这段议论所持的正是归纳主义的立场。不过,在《名学浅说》中,严复所重的“内籀”已经是假说演绎法,他很重视假说的作用,注意到了科学发展中几种假说相互竞争的情形、理论检验的复杂性,给了演绎推理在科学发现中相当的地位,确乎已不是归纳主义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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