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逻辑学论文
作者:许文鑫 邱小燕 单位: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世纪70年代后期那场围绕学校体育的本质、概念和功能等问题的大讨论,掀起一股讨论热潮,也推动了我国学校体育理论的发展。但由于诸多原因,这种对学校体育基本理论执着探求的氛围最终没得到延续。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学校体育的本质、功能问题已经没有必要再继续探讨下去;甚至还有些专家、学者认为对学校体育的本质、功能等问题的研究不过是一场“文字游戏”而已,是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的空谈理论。随着体育学成为国家级学科,学校体育基础理论的研究的重要性越发凸显,而学校体育本质与功能的问题又是学校体育基础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本文试从逻辑学的角度学校体育的本质与功能进行分析,为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新视角、新思路。
1学校体育本质与功能的论争
在关于学校体育本质与功能的问题上,主要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整体效益论”,另一种是“体质教育论”。整体效益论者认为,学校体育的涵义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学校身体教育的同义语,强调学校体育的整体性和各部分间的相互作用,并将其放在动态发展中考察[1]。在认识学校体育本质、功能、目标等问题上具有多维性特征。增强体质只不过是学校体育初级本质的表现,是学校体育一个方面的本质;对人的培养教育则是学校体育本质的进一步表现;促进人的身体、心理、社会适应得到全面健康发展才是学校体育最本质的特征。而且他们还认为,学校体育已超出增强体质的独特功能具有促进学生身心协调发展的全面效用,具有“健身”、“教养”、“教育”、“娱乐”、“促进个体社会化”、“美育”以及“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发展”等功能。因此,主张学校体育的本质、功能是多方面、多层次的。
体质教育论者则从学校体育是以发展身体为核心的教育过程出发,认为本质功能是增强体质,对上述观点持反对态度。他们指出,这种把什么都扣上学校体育本质与功能帽子的观点是对学校体育本质与功能的否定。如果一切东西都是本质,就成了什么都不是本质,离开本质功能去完成其它功能,学校体育就名存实亡。因此,体质教育论主张,学校体育的本质只有一个,那就是发展身体,其本质功能是增强体质。以上两种观点各自都从不同视角阐述了学校体育的本质与功能。毋庸置疑,不同观点的相互探讨既可以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也可以拓展我们的思路;学术理论的相互碰撞可以产生智慧的火花,也可以促进学校体育学术争鸣之繁荣,最终促进学校体育事业之发达。然而,尽管两种观点截然不同,但是我们却发现两者之间存在两个同样的问题。其一,双方都把学校体育的本质与功能混为一谈,而不是从学校体育的本体来分析学校体育的本质与功能;其二,双方都没有真正意义上区分学校体育本质与本质属性的区别。因此,两种观点均未能对学校体育的本质与功能作出真正的阐释。
2学校体育本质的逻辑学分析
2.1学校体育的概念界定
明确学校体育概念的含义是探讨学校体育本质属性的前提条件。目前,在我国学校体育理论界,关于学校体育概念的界定,学术界众说纷纭,然而,把学校体育归属于学校教育范畴已是当前认识的主流。对学校体育的归属问题在这里不准备做详细的论述,为了学术研究方便,采用比较权威的2000年12月新出版的《体育科学词典》中学校体育概念,即学校体育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从事体育运动的兴趣、习惯和能力为主要目的的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文化教育活动”[2]。
2.2本质与本质属性的区分
许多年以来,很多学者、专家一直对学校体育的本质问题论而不清,究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始终无法对“学校体育本质”与“学校体育本质属性”作出明确的区分。因此,在探讨学校体育的本质时,弄清两个概念是极为重要的。一言概之,事物的本质是指决定它是什么的东西。换句话说,事物的本质决定了这事物就是它本身,而不是任何其他事物。而事物的本质属性则是指该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必不可少的特征。对此,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一书是这么解释的,在事物的说明方式中所包含的第一要素,反映事物本质的东西叫做属概念,而该事物的诸属性质叫做种差[3]。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论述为进一步区分“本质”与“本质属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点分析来更准确地把握本质与本质属性的区别。
2.2.1事物的属概念揭示了该事物的本质,同时“属”比“种”更接近于第一本体即本质事物的属概念既揭示了它的本质,也把它与其他事物区分开了。例如,“水”这一物质的定义是“无色、无味、透明的液体”。这里的“水”这一物质的属概念就是“液体”,它揭示了水的本质,换句话说,水是液体而不是固体或者气体[4]。由于属概念又可以分为好几个“属”或“种”,所以亚里士多德又试图从本体论角度解释最接近本质的本体,把本体分为三级:个体、属、种。为了更好的区分“属”和“种”,亚里士多德又进一步对把“属”和“种”进行相比较:由于“属”比“种”更接近于第一本体,所以“属”比“种”更加本位,第一本位即本质是指最根本的东西,是决定事物区别其他一切的东西[5]。虽然两者表面上都体现了本体,但前者比后者显然更贴切,更能体现事物的特性,而后者所指的太泛泛。
2.2.2事物的种差是种概念的本质属性,揭示了该事物的特征事物的种差能揭示该事物与众不同的特征即该事物种概念的本质属性。例如,水的种差“无色、无味、透明”就揭示了水这一种概念的本质属性。也就是说,“无色、无味、透明”是水三个缺一不可的属性,共同决定了在同一属概念中“水”这一概念不同于其他种概念[6]。但是,这时物质的内涵完全超出了“无色、无味、透明”的范畴。所以,随着概念内涵的扩大和外延的变小,就需严格地对已发生变化的概念作出严格区分,而不能混为一谈。同时,我们如果说事物的本质是独一无二的话,那么它的本质属性却可以有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