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逻辑学论文
作者:刘海涛 张秀兰 单位: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1引言
知识组织是知识的有序化,知识组织的目的就是通过知识的整合、序化,充分挖掘智力资源,促进知识创新。由于目前知识信息量剧增,现有的知识组织方法,如分类主题法、文献索引方法、导航系统方法、元数据等,已经无法满足目前大量异构信息的检索需求,这就需要在知识组织领域研究更具普遍适用性、可重复利用、方便使用的新型的知识组织形式,本体论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了。逻辑学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准绳和工具,是一切学说和理论中关于判断和推理规律的提炼和抽象,它被应用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方方面面。在基于本体的知识组织中人们运用了大量的逻辑学原理,本体和逻辑学密不可分。
2本体论概述
2.1本体的概念
本体的概念起源于哲学,本体一方面研究存在的本质,另一方面研究整个世界的基本特征。这些年,人们将本体的概念引入图书情报领域,用以解决知识表示、知识重用、知识共享、知识组织体系方面的有关问题。在引入的过程中,本体的内涵也随之变化。在图书情报领域,本体是指一套有关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的术语词表,以及术语之间关系的规范和说明[1]。
2.2本体的作用
近年来各个学科渐渐认识到本体在解决知识概念表示和知识组织体系等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经过学者的研究和对比,本体在知识组织中的优势明显大于分类法和叙词表。本体的作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本体的分析澄清了领域知识的结构,本体的可重用性避免了重复的领域知识分析从而为知识表示打好基础;二是统一的术语和概念使知识共享成为可能[2]。
2.3本体的类型
根据应用的领域不同,可将本体分为三类:顶级本体、应用本体和领域本体。顶级本体是描述最一般化的概念,如空间、时间、事件、行动等,独立于特定的问题与领域,作为大众沟通的工具,可以认为是真实世界的常识性知识[3]。应用本体是描述了既依赖于某个特定领域又依赖于某个课题的知识,它与解决问题的方法相关联。一个应用本体与用来描述专业领域的概念相关联,这些概念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体系的组成部分[4]。领域本体是指以一个特定的领域为描述对象的本体,提供该特定领域的概念定义和概念之间的关系、主要理论和基本原理、领域中发生的活动等[5]。目前对本体的研究,基本集中在领域本体这个分支中,所以本文所涉及的本体领域是以领域本体为代表的。
3逻辑学概述
逻辑学是研究推理、论证及其规律,以及一些逻辑方法的科学[6]。它经过数百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每个具体学科的理论基础,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和学科之中。逻辑学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学科群,本文主要针对本体应用的逻辑学原理———概念逻辑、思维逻辑、谓词逻辑和归纳推理逻辑,下面分别介绍。
3.1概念逻辑
逻辑学中关于概念的研究和论述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概念逻辑原理主要包括概念之间的关系原理、概念的划分原理、概念的概括与限制原理、概念与语词的关系原理、概念的种类原理和概念的分析与综合原理等。
3.1.1概念之间的关系原理逻辑学从外延方面研究概念间的关系。根据概念的外延有无重合之处,可把概念间的关系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种。相容关系指两个概念在外延上完全重合和部分重合。根据概念外延的重合情况,可分为完全重合和部分重合。因此,概念的相容关系又可分为同一关系、属种关系和交叉关系。不相容关系指两个概念在外延上完全不同的关系。概念的不相容关系又可区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矛盾关系是指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即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穷尽了它们属概念的全部外延。反对关系,是指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即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没有穷尽它们属概念的全部外延。
3.1.2概念的划分原理划分是揭示概念外延,即按一定标准把一个类概念分为若干并列的种概念的逻辑方法。其中被划分的概念称为划分的母项;划分后所得的概念称为划分的子项;进行划分时所采用的标准称为划分的依据。任何一个划分必须按照这三要素来组成。划分的方法有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等。划分必须遵循以下规则:第一,每次划分中,根据只能有一个,不能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根据;第二,划分所得的各个子项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第三,划分的子项应是互相排斥的,各个子项之间是不相容关系;第四,划分不能越级。
3.1.3概念的概括与限制原理概念的概括是减少概念的内涵,使外延较小的种概念过渡到外延较大的属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概念的限制是增加概念的内涵,使外延较大的属概念过渡到外延较小的种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概念的概括和限制是人们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然而要正确对概念概括和限制,就必须遵守以下两条规则:首先,限制后所得的概念必须是原概念的种概念,概括后所得的概念必须是原概念的属概念,即不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不能概括和限制。其次,外延最小的种概念不能再限制,因为它下面再没有种概念了;外延最大的属概念不能再概括,因为它上面没有属概念了。
3.1.4概念与语词的关系原理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任何概念必须借助于语词来表达,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则是表示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与语词既密切联系又相互区别,概念与语词并不是一一对应的。这表现在:第一,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例如:“包袱”这一语词表达的概念既可以是用布包起来的包儿,又可以是比喻某种负担。第二,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的概念。例如:计算机、电脑、电子计算机等语词表达的概念都相同。第三,任何概念都必须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能表达概念。语词分为实词和虚词两类,实词都是表达概念的,而虚词一般不表达概念。
3.1.5概念的种类原理概念可以依据其不同的反映对象划分成不同的种类。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一类事物的集合体,可以把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对象是集合体,而非集合概念反映的对象是组成集合体的个体。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在数量上的不同,也就是说根据概念的外延数量的不同,可把概念分为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可以把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