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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核心术语生成途径探索

2021-4-9 | 伦理学论文

作者:杨玉荣 单位:海军工程大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梁启超、严复、王国维等人对西方伦理思想的全力灌输中,在欧风日雨的浸润中,一些新名词层出不穷。它们宛如一股潜流悄然改变着中国固有的思想,使其一点一滴地向近代新学质变。在众多新名词中,“伦理学”、“道德”、“善”、“义务”、“平等”、“自由”、“博爱”、“幸福”等词脱颖而出,构成中国近代伦理核心术语群。这一术语群究竟如何生成,有着怎样的特点,一直以来扑朔迷离。但是,探究它们的生成规律对于研究中西日文化互动中传统伦理的近代转型却至关重要。

一、中国近代伦理学核心术语的生成路径

中国古代伦理思想,是一门在中国固有文化传统中运行的学问。它以血缘关系为起点,以家族伦理为本位,以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融政治、哲学为一体,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概念范畴,如忠、孝、仁、义等。而西方伦理学是一门在西方文化传统哺育下的伦理专学,它所形成的概念术语反映的是西方价值观念、宗教情结、行为准则或社会风尚等,具有明显的西式风格,如功利、平等、快乐等。因此,中西伦理学从本质上说是两种异质的文化,其概念范畴大不相同。中国近代伦理学是在西方伦理学指导下的中西融合,它的许多核心术语都是西方伦理学术语在中国的移植和重生,具有崭新内涵。只有少数术语属于中西伦理学共有,能够直接对接。这样,就形成了中国近代伦理学核心术语生成的三条途径:一是重新创制,二是直接对译,三是侨词来归。

(一)重新创制

由于中西伦理学是在不同环境中生成的两种异质文化,因此,对于一些具有西学背景的伦理术语,中国传统伦理中是无法找到相应的对译词的。对于这些术语译名,只有重新创造。这种创造工作,一般应由最初翻译者完成。但在翻译实践中由于时代观念等多种因素影响,一些术语译名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伦理术语最早的创译者是明末清初第一次中西文化交流中的来华传教士。他们来到中国后,在传播西学常识和宗教伦理的过程中确实创造了一部分新词。利玛窦在传播西方Philanthro-py思想时为其厘定学名“博爱”,在对译Happi-ness时为其拟订学名“真福”,艾儒略将Ethics引以为“厄第加”等等,但随着第一次中西文化交流的夭折,这些译名烟消云散,并未流传下来。19世纪早期,随着第二次中西文化交流帷幕的拉开,来华传教士再次面对西语中译问题。但这批传教士的西学素养与汉语水平同明末清初传教士相比相差甚远。因此他们在翻译中不太注意区分中西术语内涵的差异,而是按照大体相似的原则对译,因此在他们手中很难发现有利玛窦那样精确考译的新词,而是一切依据中国旧语。碰到一些实在无法用汉语表达的西语,他们就采取用英语解释的手段。因此,Duty被译做了“分”、“本分”、“己任”、“责任”;Philanthropy被译为“仁者”、“仁”、“仁德”、“仁爱”;Happiness被译做“福”、“祺”、“福气”、“福祉”、“兴头”等等。由于他们的水平有限,无法在考察中西术语差异的基础上创译新语,只得忽略二者差异,简单对译。他们的这种“粗心大意”,使其翻译也常常闹出张冠李戴的笑话。既然兼通中西语言的来华传教士都无法创制新词,那么,这一重任国人自己是否可以承担?遗憾的是,鸦片战争虽然打破了中国国门,但晚清思想界仍以固步自封、陈腐不堪的“中学”为主流,要想寻觅兼通中西的人才,难上加难。因此要想依靠依旧陶醉于科举梦想、苦读四书五经的国人传递西学新知似乎比登天还难。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创制新语的重任竟由日本人肩负起来。中国近代伦理学的很大一部分核心术语是从日本“贩卖”来的。日本何以成为中国学习西方伦理学的重要媒介?这是因为日本自明治初年开始接触西方伦理学,经过三十多年的消化吸收,终于在19世纪末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近代伦理学。日本在学习西方伦理学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西学术语无法在日语中直接对译。对于这些概念,他们首先采用音译法,但后来为了概念精准,他们又用表意准确的双字汉语词来表示。这样,日本学者通过创造新词、旧义翻新等手法,创制了一大批汉字新名词来对译西方伦理学术语。这些新名词被称为“和制新术语”。甲午战后,西方列强纷纷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在中国被瓜分豆剖之时,有识之士认识到要救亡图存,就必须开启民智、培养具有新道德的新国民,于是引进西方先进伦理思想迫在眉睫。但中西语言不通,精通英文的洋才又寥寥无几,要想掌握西方伦理的精粹谈何容易。正当中国人举步维艰之时,一些启蒙思想家发现了日本西学的精进。他们发现日本几乎汲取了西方文明的全部精华,西方文化的经典之作几乎都可找到相应的日译本。康有为就说:“泰西诸学之书其精者,日人已略译之矣,吾因其成功而用之,是吾以泰西为牛,日本为农夫,而吾坐而食之。费不千万金,而要书毕集矣。”[1]日文西书的精要,使中国人如获至宝,于是以日本为中介学习西方伦理学就顺理成章了。他们在引进日本伦理学时自然引入了日译伦理新语,“伦理学”、“义务”、“人生观”等名词都以这种途径进入中国。这些名词都是日本学者在对译西洋概念时创制,在中国学人对日文汉字的转换中,直接成为了汉字“新名词”。晚清瞿铢?在《木屯庐所闻录•新名词》中记载了这些名词的由来:当时新政皆自日本稗贩,而译者未谙西文原义,又不通古训,一概直袭,若文襄者,固未可厚非也。由于中国译者中西学问有限,因此对于日文汉字不加辨识,一概直袭,导致了日本新学语的大举入华。虽然,日本新名词入华遭到了一部分人士的抵制,但由于日本新名词表意的精准和通俗易懂,却广受清末社会的欢迎。即使严复这种痛恶日本新语的抵抗派,也不得不顺应历史潮流。如严复曾为Ethics拟定了“人道之学”、“德行之学”和“义理之学”三个译名,而他自己最终还是接受了“和制新术语”———“伦理学”的学名。对于Obli-gation,他也拟定了“民义”译名,他最后也抛弃了“民义”而选择了“义务”。严复后来回顾这段心路历程时说:“至Obligation之为义务(仆旧译作民义与前民直相配)。Duty之为责任,吾无间然也。”[2]由于以Obligation对译“义务”,以Duty对译“责任”已为社会普遍接受,严复也无法改变这一现实,最后只得无奈接受。因此,日本新名词在清末名噪一时,以致众多严译新语也在其强力辐射下湮没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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