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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农保发展思路

2021-4-9 | 农业生产保险论文

本文作者:吴振鹏 邵志强 闻亮 王春梅 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总人口257.3万人,下辖14个生产建设师,其中农业生产建设师13个,177个农牧团场,分布在新疆14个地、州、市境内。农作物播种面积1119.2千公顷(1678.8万亩),年末牲畜存栏624.06万头(只)。农业产值占兵团GDP的比重为36.2%。由于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存在着干旱、干热风频繁,土壤盐渍化严重,风沙大、早晚霜冻害等不利因素,伴随着地震、风灾、旱灾、雹灾、洪灾、碱害、霜冻、农业病虫害等种种灾害,对农业生产、职工生活和团场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加快制定农业保险引导措施,健全完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推动农业保险科学化管理是促进兵团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稳定农牧团场职工收入、稳定祖国边疆的必然要求。

一、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兵团农业保险工作于1986年开始启动。24年来,农业保险在保障农牧团场生产,防范和化解农业经营风险,帮助广大农牧职工群众灾后恢复生产、安定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为兵团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至2010年累计承保兵团农牧团场作物面积22417.76万亩,保费收入48.97亿元;承保畜禽数量1351.93万头(只),保费收入3.36亿元。累计支付理赔资金32.5亿元,理赔率达62.11%。

(一)农业保险管理工作机制体制不断完善。

1.兵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农业保险在兵团起步较早,兵团将农业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农业科技、银行、保险)之一,作为现代农业保护保障机制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2年,兵团党委就结合农牧团场经营模式变化,适时以新兵办发[2002]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兵团开展农业保险兵师团三级各自的职责,规范缴费管理及理赔程序。2007年,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推行,兵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座谈会研究兵团农业保险模式、新旧制度的衔接及农业保险发展方向,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用好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管好保费补贴资金,切实把这项惠及广大农牧职工,推进兵团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做好。各团场成立由主要领导参加的农业保险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落实农业保险的发展规划,协调与农业保险相关各方面的关系,保障工作落实。

2.管理方式实现三大转变。一是实现兵团引导、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的转变。兵团充分贯彻落实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工作政策,统一制定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方案,要求以团为单位统一组织,整体推进,从机制上确保了农业保险政策层层落实,有利于把农业保险同农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调整紧密结合。结合各师经济发展水平、职工收入水平、农业生产成本及保险观念的不同,允许各师与保险公司洽谈,制定符合本地农业保险情况的方案,并履行报备制,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保额过高、职工交不起;保额过低,无法保障灾后基本生产经营活动的恢复等负面影响,充分将政府引导与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结合起来。二是实现各级财务部门参与保险工作的转变。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的推进要求各级财务部门参与保险工作,以保障保费补贴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各级财务部门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协同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广大农牧职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三是实现多家保险公司竞争展业的转变。兵团自1986年成立第一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2002年9月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以来,兵团农业保险一直由该公司承保。中华联合在展业的24年里,为促进新疆兵团经济和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也为我国开展农业保险,特别是为集约化、规模化农业的“种、养”两业保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但是“一家独大”的发展模式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缺乏激励机制。因此,兵团于2009年引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新疆分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新疆分公司,三家共同经营兵团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通过三家保险公司不同的展业模式,探寻更符合兵团实际、更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农业保险发展途径,同时为兵团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约束、规范农业保险运作程序,完善保险配套措施提供实践依据。

(二)农业保险规模逐年扩大,保障程度逐年提高。

1.实施保费补贴政策后保费规模大幅度增加。2010年,兵团承保了49个险种的农业保险,较2007年39个农业保险品种增加10个,基本涵盖了兵团主要种植作物及畜种,为兵团农业生产提供了8.4亿元的农业保险,保费较2006年增加6亿元,其中承保农作物面积1203.72万亩,占兵团当年播种面积的72.4%;承保各类牲畜33.5万头(只),占兵团年末存栏数的5.7%。

2.实施保费补贴政策后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基本符合作物直接物化成本,确保灾后恢复生产。兵团2007年之前的种植业保险是部分的成本保险,如每亩棉花的直接物化成本平均为900元(兵团大多为滴灌棉),而保额一直维持在每亩250元左右,只占到物化成本的28%左右,如发生全损灾害,保险公司的赔付无法补偿职工的物化成本损失,对职工恢复简单再生产的支持力度十分有限。中央财政保费补贴之后,兵团平均每亩棉花保险金额在600元左右,占到了直接物化成本的67%,基本保证了灾后农牧生产维持简单再生产,再加上国家及兵团的灾害救助资金,可保障农牧职工的生产、生活稳定。

(三)探索性开展特色林果业保险。自2007年兵团纳入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以来,种植业棉花、小麦、玉米、水稻及油料作物纳入补贴范围;养殖业能繁母猪及奶牛纳入补贴范围。随着兵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的部署及实施,特色林果业规模逐年扩大,并且其所占经济总量比重逐年提高,特色林果生产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兵团意识到如果不能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对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林果生产损失及时有效补偿,当地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经济的后续发展将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逐步开展了部分特色林果业保险。2009年,兵团工业用番茄保险16.35万亩,实现保费收入1042.74万元,理赔面积7.2万亩,理赔金额663万元;红枣保险4.7万亩,实现保费收入296.6万元,理赔面积0.35万亩,理赔金额18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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