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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特色教育实践分析

2021-4-9 | 法学论文

本文作者:杨遇春 单位: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完善、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与落实,培养适合中国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法学人才成为各所法学院、系创建的目标。在总结现有法学院校改革与发展的成功经验基础之上,依据当前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上海海关学院的办学特色,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提出了符合社会发展需求、学院办学特色、学生发展需要的法学(海关法方向)特色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十五年的专业建设与发展,作为仍然在校就读的法学专业学生,他们对于法学特色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有着怎么的态度是我们十分希望了解的问题,为此我们发放了《法学(海关法方向)特色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调查问卷(在校生)》。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目的

了解法学专业学生对我院法学教育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态度,并从学生的角度探讨这种模式的优劣,以求进一步完善当前的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办学水平与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调查内容

围绕本次问卷调查的目的,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之上,结合23位师生的前期访谈建议,我们将问卷调查内容分为4大部分。调查对象基本情况部分(1,2,3);法学特色专业基本情况部分(4,5,6,7,9);法学专业课程情况部分(10,11,12);法学专业教学情况部分(13,14,15,20);学生毕业期望值部分(8,16,17,18,19)。问卷是在文献检索的基础之上经过初测之后最终形成包括19项选择题和一项开放式问题在内的20项题目,其中包括有法学特色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内容,问题排序基本按由易到难的顺序排列。

(三)研究过程

2011年1月至3月文献资料收集阶段;4至5月问卷设计及初测阶段;6至7月问卷发放及收集阶段;8至10月问卷分析及论文撰写阶段。针对在读学生的实际人数(180人),我们共随机发放问卷110份,收回104份,其中有效问卷91份,回收率达到82.7%。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学生基本情况

通过对问卷的分析可以看出,一年级学生占了调查总数的27.5%,二年级学生占调查总数的33%,三年级学生占调查总数的39.5%;从学生的性别来看,男女所占比例相当,男生略高为50.5%,女生略低为49.5%;从学生分布的城镇范围来看,城镇学生占了大多数(82.4%),农村学生占17.6%。问卷调查所反映的学生基本情况与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相符,其中女生所占调查比例高于实际比例,这与一年级调查对象中女生占多数有多。

(二)对法学特色专业基本情况认识

1.学生为什么就读我院法学专业与学生对法学专业的基本情况认识密切相关。当被问及“您选择我院法学专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36.3%的学生回答是因为“父母、亲朋的意见”,31.9%的学生回答是“服从调剂”,真正因为“专业特色鲜明”而就读的学生只有13.2%。“2009年刘坤轮通过对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的调查显示,对于学习法律原因,最初原因:个人兴趣53%,父母要求占16%,亲戚推荐5%,他人推荐4%,其他原因22%;最终原因:个人爱好31%,可从事法律公职26%,外人压力2%,为人解决问题10%,可伸张正义14%,其他17%。”通过两组数据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一方面海关学院法律系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受到得外界干涉较大,大部分学生并非是以自身的兴趣、爱好来选择专业;另一方面上海海关学院法学虽然有自身的特色,但专业特色的宣传力度或吸引力还是不够,以至于只有一部分学生是因为“专业特色鲜明”而就读。

2.当学生被更直接的问及“您对所学专业的态度”时,有将近一半即46.4%的学生表示“对所学专业不是很感兴趣,但是为了毕业和就业坚持学习”,只有37.3%的学生是真正因为喜欢本专业而参与到专业课的学习之中,另有5.4%的学生对法学专业课的学习持“厌烦,基本放弃学习”的态度,这一点需要引起师生的关注。还有10.9%的选择“其它”,其中原因包括:有一定兴趣等。从本题的结论和上一题的结论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选择专业时,受家人和朋友的影响较大,能够根据自身的兴趣来选择专业的学生只占小部分,由此也导致了就读过程中大部分学生对法学专业的学习态度并不积极。

3.虽然只有37.3%的学生是因为喜欢而选择就读法学专业,但是总体而言仍有超过80%的就读学生愿意学习法学专业。正因如此有58.2%的学生在大学阶段愿意把时间花在“法学专业学习”上,其次有20.9%的学生愿意把时间花在“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专业”之上,还有14.3%的学生把时间花在“学习培养其他方面的能力,如社会工作、人际交往等”,极少部分学生选择了“基础课学习”、“娱乐和享受”。

4.有超过半数的学生愿意在大学阶段把时间花在“法学专业学习”之上,那么对于上海海关学院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学生了解程度又怎么样?80%的学生选择“了解”或是“比较了解”,选择“不了解”或“很不了解”的学生只有20%;当被问及“您认为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应该是什么”时,68.1%的学生认为应该是“综合素质高、创新型海关法律人才”,18.7%的学生认为应该是“应用型专门人才”,8.7%的学生认为应该是“复合型人才”,4.5%的学生认为应该是“通才”。“2009年高振?汀?准渫醒窃凇兜鼻靶问葡虏凭?啻笱??鸵狄庀蛴刖鸵敌睦淼鞑檠芯俊芬晃闹性?贸?4.5%的毕业生不知道自己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今后就业的方向。”相对而言,海关学院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得到了绝大多数学生的认可。其实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自1996年学院创建法学专业以来,一直结合社会需求、行业特色,探索法学人才培养与法律实践有效结合的途径,始终强调将“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应用型海关法律人才”(海关职业法律人才)作为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一目标不仅符合社会需求、行业需求、学院特色,也符合学生发展需要,得到师生的一致认可。

(三)对法学专业课程情况认识

1.为培养符合海关需要的职业法律人才,我们在突出公共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将16门法学核心课程贯穿于法学专业教学中,同时以海关法课程为核心,打造鲜明的海关法专业课程,即海关法、海关国际法、海关缉私和比较海关法,同时结合行业以及学科发展,开发了比较海关法、海关国际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海关行政处罚等十几门课程。对此有超过67%的学生认为法学整体上课程设置“合理”或“基本合理”,认为“不合理”和“非常不合理”的比例占到了33%。当问及学生对于海关法学课程的设置认识时,有超过75%的学生认为“合理”或“基本合理”,其中“合理”的比例占到8%,认为“不合理”和“非常不合理”的比例为25%。通过访谈,学生们认为课程设置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选修课偏少,选择面过窄,这往往限制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主性。例如有学生在开放性题目中就直接提出“多设置选修课,将选择面加大。”从这两题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对于当前的法学课程(海关法课程)设置,学生基本上是认同的,特别是在海关法学课程的设置上,学生们的认同程度要高于对法学整体课程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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