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有机农业发展论文
本文作者:李刚 盛卫平 王固华 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东宁县环境监测站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有机食品是最高级的食品,随着“打绿色牌,走绿色路”的发展战略的实施,黑龙江省有机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农业生产从注重数量转变为注重质量和效益,发展有机农业已成为黑龙江省的一大优势。近几年来,黑龙江省在有机食品种植面积,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开发步伐明显加快,发展势头强劲。
1黑龙江省发展有机农业的优势
黑龙江省是中国的农业大省,地域辽阔,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由于黑龙江省开发建设时间较晚,生态环境较好,资源破坏程度较轻,发展有机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3•6%,森林面积2007万公顷,居全国首位;草原面积433•3万公顷,是全国十大草原之一;水域面积233万公顷,居全国第四位;耕地面积1180•1万公顷,居全国第一位,并且大多数为黑土地。目前全省半数以上的地域仍然处于良好的自然生态。黑龙江省土地面积45.48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六位,但我省人口相对较少,平均每平方公里人口为83人,仅相当于一些南方省份的20%左右,人流、物流少,空气污染较轻,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人口更少,环境状况更好,这为发展有机农业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
黑龙江省农业基础条件好,农田水利建设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规模大,质量好,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都很高,全省104个农场的现代化农业产生,充分代表了全省的农业生产现状和发展趋势,在全国也处在领先地位。目前全省无公害作物种植面积8900万亩,其中,绿色食品作物种植面积4150万亩,有机作物种植面积320万亩。绿色食品认证个数1054个,有机食品认证个数172个,发展潜力很大。黑龙江省是全国创建生态省最早的省份之一,对建设生态省的认识清楚,工作到位。全省已建生态示范区46个,其中国家级及试点30个、省级16个,总面积达3559.4万公顷,建设规模已居全国首位。黑龙江省所具有的这些优势和特点,为发展有机农业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2黑龙江省发展有机农业的基础条件
2.1区域条件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的东北部,90%的耕地分布在西部的松嫩平原和东部的三江平原,并且具有集中连片、地势平坦的特点,全省人均占有耕地0.32公顷,是全国人均耕地的2.9倍,是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
2.2气候条件
黑龙江省处在高纬度区域,属于寒温带,无霜期短,但光、热、水同季,适宜自然植物和农作物生长,一年一季的农作物,有利于发展有机食品原料的生产。
2.3水资源条件
黑龙江省境内水系发达,江河纵横,湖泊众多,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772.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655•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73.6亿立方米,全省多年可利用水资源量为761.3亿立方米,充足的水量为发展有机农业提供了保障。
2.4土壤条件
黑龙江省土质比较肥沃,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等肥力较高的耕地土壤约占60%左右,有机质和养分储量比中国其他省份高2~5倍,其中有机质量在2%以上,全氮含量在0.05%以上,全磷含量在0.02%以上,全锌含量在0.5%以上。土壤养分状况条件完全符合有机食品产地土壤肥力要求的。
2.5生态环境条件
2.5.1土壤生态环境质量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开垦历史判断,全省农业开发相对较晚,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下降较慢,含量较高,土壤中农药化肥的残留相对也较小,大部分地区土壤生态环境良好。
2.5.2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黑龙江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监测结果,全省农村污染源较少,SO2、NOX、F、颗粒悬浮物指标均不超标,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并优于城区。
2.5.3水环境质量
多年监测结果表明,黑龙江省镉、铅、砷和六价铬、挥发酚排放量比较少,绝大多数地表水含量不超标。总体看地表水超标的因子主要是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但仍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有些农村地区的水质更好。
3黑龙江省有机农业发展区域分析
为了使黑龙江省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就要因地、因时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经济结构,利用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宏观调控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建设,根据全省自然资源状况、生态环境特怔与空间分异规律,抓住与有机食品种植相关的生产技术条件、农业行业标准、自然环境要素、社会经济情况、人类活动及其影响等主要因素,建立划分的指标体系,并采用因子评估方法,初步将全省发展有机农业的区域进行了划分,划分结果是:
3.1各类种植区域
优良地区:依兰县、方正县、尚志市、通河县、延寿县、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鸡东县、虎林县、鹤岗市、萝北县、绥滨县、友谊县、饶河县、伊春市、嘉荫县、铁力市、佳木斯市、桦川县、汤源县、抚远县、同江县、东宁县、绥芬河市、密山市、海林市、逊克县、孙吴县、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塔河县、漠河县、呼玛县。较好地区:哈尔滨市、呼兰区、宾县、双城市、五常市、巴彦县、木兰县、甘南县、克山县、克东县、双鸭山市、集贤县、宝清县、大庆市、杜蒙县、桦南县、富锦市、七台河市、勃力县、穆棱县、林口县、宁安市、黑河市、嫩江县、五大连池市、绥化市、安达市、望奎县、青岗县、庆安县、明水县、绥棱县。一般地区:阿城区、龙江县、依安县、泰来县、富裕县、拜泉县、讷河市、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肇东市、海伦市、兰西县。
3.2 所占面积与比率
黑龙江省适合发展有机农业的优良地区和较好地区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4%,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87%,说明黑龙江省发展有机业的土地面积很大,优势很多。
4黑龙江省有机农业发展方向
为了推进黑龙江省有机农业的发展,黑龙江省将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依托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按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建设一批具有黑土地特色的有机食品原料生产基地,扶持壮大一批有机食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培植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叫得响的名优品牌,加大有机农业建设,促进全省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