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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危机传播新闻意识的转变

2021-4-9 | 危机传播论文

作者:刘虹 单位:辽宁大学广电学院

上海11.15火灾的消息最初是微博发出的,新浪微博一位叫“忘记-时间”的博友说:2010年11月15日下午2时15分许(据显示有公民在下午1时53分就报警了),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28号的一幢28层民宅发生严重火灾。腾讯微博、上海宽带山论坛都在第一时间发布最新消息,而传统大众媒体中最快的报道是在下午3时30分,上海第一财经频道播出字幕消息,后跟进现场连线。这说明了公民新闻意识的明显提高。媒介化社会是对今天的新闻传播的一种概括,不管是媒介人还是社会人,都离不开媒体,而以论坛、博客、微薄、RSS、P2P、SNS、IM等为主导的公民成为网络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学界将其定义为自媒体。

一、自媒体环境下公民新闻意识的存在境域

1.公民新闻意识与危机传播

转型期的当今中国,各类危机不断,并且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的常态,学界一致认为,危机传播是危机处理的重要环节,公民是危机传播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公民的新闻意识对危机传播有着重要影响。社会危机常态化是一种过程,但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有其深层次原因的。全球化是今天的热门词,它带给中国的不仅仅是各种联系的加强,而且还会受到像金融危机、能源危机等的缠绕,不可能是“躲猫猫”。另外,中国如今是社会结构、经济发展的重要阶段,体制、政策等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动,在这样的多重境域下,社会各类危机凸显,例如舟曲泥石流、大型矿难灾情、上海11.15火灾突发事件等,而这些群体性事件都是涉及到公民新闻意识的公共安全危机。公民的新闻意识是处理危机传播的关键一环,这是学术界普遍认同的,中国的公共危机研究始于2003年的非典事件,2008年的汶川地震把危机传播研究推向高潮,有数字显示“,2009年CNKI上的关于危机传播的文章数量是2003年的10倍”[1],这期间的危机事件不断,但是随着十七大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等新观念,公民在危机事件中的表现也开始逐渐成熟,新闻意识渐趋强化。

2.公民在危机传播中的特殊情态

处于危机中的公民除了一般公民的主要特征外,还具有特殊的情态。在危机情境中,利益相关者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往往发生重大变化,罗伯特•希斯将此称之为“危机迷情”[2]。在上海11.15大火发生时,当时的环境、沟通和信息等多方变量的作用下,特别是大火越烧越大,而消防力量无法顾及控制的前提下,公民的心理和行为混乱,对危机的理解往往就陷入一种迷情状态,要么对危机认知趋向简单化,要么对危机管理者产生不信任,进而发生一些非理性行为。谣言是危机传播中出现的无法避免的因子之一,谣言会加速危机的进行,2010年11月23日,柬埔寨首都金边发生的严重的踩踏事件最初是由谣言酝酿而成的,事情是群众在过桥观看龙舟比赛时候,在拥挤的人群中,有人放出谣言,说桥不稳定即将坍塌,消息在人群的恐慌中越传越厉害,最终导致了上千人伤亡的悲剧,这是谣言的不确定性造成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3.公民新闻意识的形成过程

公民新闻意识,广义上说就是公民以媒体人的眼光来处理危机突发信息,有较强的言语表达能力,文字处理能力和面对危机的临场应变能力。危机传播中的公民是利益相关者,是受众的核心,是传播动态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他们是具有组织影响力的,不可忽视存在意见领袖在其中的作用。以往,新闻媒体和代表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在危机报道话语权方面存在博弈,如今新闻媒体、政府、公民三者都在争夺话语权,一方面是信息公开的原因,但也说明了公民新闻责任意识的提高。例如,“08年7月的信阳最牛别墅事件最开始是因为一个网友在天涯社区发的帖子,反映当地地方国土局违规低价建别墅,图文并茂,证据充足,得到网友的关注和跟帖,央视《新闻1+1》报道后,强大的舆论迫使当地政府对当地国土局领导给予处分”[2]31。在上海11.15火灾中,三者是互相影响和平衡的,特别是在危机的前期,舆情是控制在媒体和公民手中的,也就是说政府有些被动,舆情是随着公民的微博、博客、跟帖等自媒体而发生改变的。如今的政府面对突发事件时,离不开媒体和公民,而公民的新闻意识是这三者中最核心的,因为公民是解决危机的关键因素,也就是说话语权的转移最后还要看公民的满意度。公民在危机面前首先表现出“信息饥渴”,而媒体是公民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媒体要积极传播全面的信息。媒体作为舆论的发布平台,此时要特别运用公民的反馈意见,实现最佳传播效果。

二、上海11.15火灾中呈现的公民新闻意识变化与原因分析

1.公民新闻意识的变化

公民参与或关注危机传播,根本原因是危机事件损害到自身的利益或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得失[2]21。公民参与理论的先驱安斯坦(SherryR.Aronstein)认为,“公民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利的运用,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民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2]40。”但是,自媒体中,由于公民的个人观点的多元化、情绪化、片面化等因素,造成舆论缺乏理性,这就是新媒体的二重性:既有具有理性诉求的“公共领域”,同时也参杂着具有盲目性的只言片语,这也是公民新闻意识的变化的原因之一。在上海11.15火灾中,公民积极参与每一个过程,众志成城,使危机一步一步得到妥善处理,重新回到正轨上来。此次公共安全危机从15日下午1点53分开始,到21日全市鲜花祭祀告一段落,期间根据舆情的变化,公民的新闻意识可以分四个阶段①。当然,这几个阶段是相互影响和杂糅在一起的。

(一)15-16日公民关注火灾伤亡情况,但没有明确危机当事方,徐达内称为危机潜伏阶段。13点53分火灾发生后,目击者马上报警,公民的新闻意识也从这里得到体现,而由于微博、论坛、手机短信等媒体接触的便利性,公民开始关注死伤人数、追究火灾原因,但随着信息时代新闻的及时公开,公民的第一波质疑基本得到缓解。这一阶段的舆情还比较初级,尽管有像韩寒一样的公众人物的图文博客②和一些报纸的评论,诸如对上海消防能力的怀疑、火灾的预防和救援的迟缓等的批评,但是此时公民并没有完全明确深层次的危机问题。

(二)17-18日公民新闻意识明确化,矛头直指火灾的原因和开始指控“官商勾结”。徐达内称为是危机恶化阶段。此时有两个舆情很明显,一个是批评中国城市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呼吁中国政府重视安全问题,上海世博会的“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口号被一些公民作为讽刺材料运用。另一个舆情指向危机当事方,包括静安区官方、工程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消防部门。对于新华社发布的调查方的事故原因,网民和公民质疑此举是丢卒保车举动,并以2009年央视大火的处理作类比,要求官方更深入调查。此阶段有两个作用力互相回击,一是官方的控制路线,另一个是公民的揭露问题的力量,而在我看来,此时的作用力在于公民和媒体,官方代表的反作用力明显不足,危机方有些被动。对于事故调查原因,国务院的定位是“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而指出的五个原因,公民和媒体的反应程度是不一的,而对“工程违法分包”,都市报、网络为主体的民间舆论非常集中。《21世纪经济报道》18日称佳艺3年内获60余项政府工程,而中标项目最多的静安教育领域曾在2009年发生过受贿丑闻。《扬子晚报》18日的报道更把矛头指向官商勾结,报道指控佳艺是市里不合格,区里优秀,这与静安区政府存在非同一般的业务往来。这篇文章得到了新浪腾讯等全国门户网站广泛转载,公民也出现了舆论的第二波集合,论坛的跟帖、微博意见的发表质疑的多,对官方谅解的少。对于消防部门的新闻出现也了相反的路径,一方以新华社为代表的官方主流媒体,其大量赞美消防队员英勇行为,另一方以《扬子晚报》为代表的纸媒和论坛、微博等,质疑他们的表现能力,比如17日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大火中的人性光辉》,文中称赞了消防队员、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的捐款等,虽然腾讯网、华龙网等纷纷转载,但是也有一些媒体和公民对新华社的报道进行公开批评,例如《扬子晚报》18日的发表评论“现在不是赞颂‘人性光辉’的时候”,认为新华社的做法难免有把“悲剧转化为喜剧”[3]的意图。另一个舆论场是围绕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和刘金国称赞这场灭火是“处置及时、有力……是一场成功的典范战例”的评价而展开的,17日新华社发布了对朱力平的专访后引起公民舆论集合,17晚一场网络意见领袖冷嘲热讽地将成功评价与现实的伤亡对比,指责消防部门的不负责,代表性的有18日腾讯网首页和19日杭州《都市快报》头条,以“公安部表扬上海救灾得力,这是一场成功的典范战例”为题作报道,有讽刺意味。18日还有一则帖子值得称道,那就是上海宽带山论坛、新浪网等处纷纷引用《东方早报》2005年11月9日的一则报道《消防演习:浦西最高楼‘大火’15分钟被扑灭》来质疑11.15当日为什么控制火势却用了4个半小时呢?《北京晚报》18日公开报道此内容。另外17日吸引公民眼球的新闻之一还有网络间兴起的关于上海高层领导“无人道歉、无人辞职”的批评,徐达内称有网络意见领袖(像杨海鹏、笑蜀、连岳等)的作用才有了广泛影响,这些人都指责俞正声、韩正等领导对火灾处理缺乏诚意,要承担责任。18日对领导的抨击不但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宽广,其中以律师斯伟江的文章《检讨上海火灾的十个关键词》最能获得公民的认可,被天涯、新浪评论等多个网站转载或摘录。可以明显看出,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等媒体的主要诉求点努力与国务院调查组的结论保持一致,重点是放在上海的善后处理和各地的预防等工作上,而以网络、论坛、晚报、都市报等都注意反应公民的意见和与问责有关的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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