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城市林业论文
作者:江娟 樊宝敏 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科技信息所
城市化发展一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是一个国家迈向现代化不可逾越的进程与阶段。中国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就必须加快城市化步伐,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从新中国建立初期到现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走的是一条颇为曲折的道路,到“文革”时期曾一度停滞前进,直到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才得到了稳定快速的发展[1]。城市化的发展增大了城市的规模和城市居民的数量,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的建设又给城市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破坏,使城市人居生活环境在不断恶化,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20世纪80年代引进了“城市林业”的概念,期待通过城市林业的建设使城市的人居环境会变得好一些。
1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城市化与城市林业发展历程
1.1城市化发展进程
城市化进程是指居住在市、镇区域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不断增长的过程,这是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必然现象。城市化水平多用城市化率来表达,即用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数来表示。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新阶段。然而,由于特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城市化进程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发展缓慢。据统计,1950年全国城市化率为11.2%,1978年为17.92%,在28年间,城市化率仅提高6.72个百分点,年均增长0.24个百分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的步伐也随之加快,尤其是1992年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城市化水平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1998年后,国家调整城市化发展政策,提出“小城镇,大战略”方针,促进了城市化的加速发展。2000年提出了“积极稳妥的推进城镇化战略”。到20世纪末我国城市化率达到36.22%。2002年以来又提出了“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与新型工业化策略[2],以现有的大城市为基础带动相关城市群发展。到2008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44.9%,与1978年相比,提高了近27个百分点,中国城市化发展速度达到了世界同期的两倍。当然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依然落后于世界城市化50%(2006年)的平均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水平[3]。从世界城市化进程来看,城市化率从36%到60%属于加速期,所以我国城市化水平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在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同时,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反映城市居民消费结构的恩格尔系数由1978年的57.5%下降到2006年的35.8%,表明我国城市居民的生活正由温饱向富裕迈进。
1.2城市林业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推动了社会经济和文明的发展,改善了人们的生活,但同时也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产、生活及生存。在探索改善城市环境的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树木和森林在维护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生存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城市林业最早起源于北美,主要是加拿大和美国。1962年,美国肯尼迪政府在户外娱乐资源调查中,首次使用“城市森林”(Urbanforest)这一名词。1965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ErikJorgensen教授首先提出了城市林业(Urbanforestry)的概念,并率先开设了城市林业课程。1970年,美国成立了Pinchot环境林业研究所,专门研究城市林业。197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城市森林法”。1973年,国际树木栽培协会召开了城市森林会议。1979年,加拿大建立第一个城市森林咨询处,研究、回答城市森林相关问题。1992年在法国召开的第十四届国际林业大会上,增设了“森林和树木社会、文化和景观功能”,对城市森林的栽培管护作用和范围进行了广泛的讨论[4-5]。我国引入和认识城市林业的时间比较晚,1984年,台湾大学高清教授出版了《都市森林学》,大陆学者吴泽民等,于20世纪80年代末将加拿大城市林业介绍到国内。1992年,我国在天津召开了首次城市森林研讨会,12个城市的50多名代表从不同角度对当前城市林业的概念、内容、规划布局及发展对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1995年中国林业部制定了《林业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我国发展城市林业的依据、目标和行动。2002年9月上海召开了城市森林与生态城市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10多个国家78个专家参加了这次会议,专家们在会议上针对城市森林建设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6],2003年以后以中国林科院彭镇华教授为首的团队系统地开展了中国城市林业的研究。目前,我国许多城市都提出了城市森林发展战略目标使林业服务于城市,通过管理和利用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绿色和健康的生活环境。对于城市林业的发展,我们可以通过城市园林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城市平均每万人绿地面积来表现(图1)。由图1可以看出,城市绿地面积大体呈上升趋势,城市绿地面积是指报告期末用作园林和绿化的各种绿地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和风景林地面积。城市绿地面积由1978年的8.2万hm2增长到2007年的170.9万hm2,增长了20.8倍。在城市绿地面积增长的同时,从1978到2001年间城市平均每万人绿地面积由10.6hm2增长到38.6hm2;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从1990年的1.8m2增长到2007年的9.0m2,增长了5倍。
2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城市化与城市林业发展经验
2.1基本经验
(1)政府引导城市化有序发展。为保证和促进城市化进程的有序发展,我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如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最低工资和基本社保要求;安排资金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进行培训,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提高不同类型城市的就业吸纳能力;加强对城市群和城市的空间土地利用规划,以使城市分布和生态建设更加均衡合理等等。这些措施对于城市化进程的有序发展在宏观上起到了有效的调控作用。(2)制定科学的城市发展规划。我国在城市化过程中,借鉴了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同时结合我国自身的发展经验,制定城市发展的科学规划,使其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与需求相适应。坚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方针,促进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格局和多元化城镇体系。其中特别重视城市绿地系统和森林生态系统建设与发展规划。(3)注重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发展不仅注重基础设施建设,还将森林作为一种有生命的绿色基础设施来保护和建设,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城市。随着城市居民对于生态环境需求的不断提高,要求将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从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2004年11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等授予贵阳“国家森林城市”的称号,这是我国首个获得此称号的城市,此后许多大中城市都以“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建设各自的城市,截止2008年11月,我国已有10个城市获此殊荣。(4)初步形成有利于城市林业发展的法制保障。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对城市生态建设日益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03年6月颁布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努力发展好森林公园、城市森林和其他游憩性森林”,突显城市林业建设的重要性。目前我国已颁布《森林法》《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规,有效地保障了城市林业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