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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虚构权与艺术精神

2021-4-9 | 艺术精神论文

作者:叶砺华 单位:福建省南平广播电视台

文学虚构权的有无,表面看似乎只是创作手法的运用问题,实际上关系到作家创作自由度的大小和文学生命力的强弱,甚至关系到大众的生存态度、生命追求及其艺术精神的建构。也许有人会问:文学拥有虚构权,这不是常识吗?的确如此。然而当我们检视历史题材影视剧的创作时,当即发现作家的虚构权不仅没有保障,而且经常轻易遭到剥夺。新近发生的典型例子要数对电影《孔子》和新版电视剧《三国》的批评。如张海鸥批评《孔子》没有严格遵循《论语》和《史记•孔子世家》,背离了史实;央视《百家讲坛》主讲人之一、鲍鹏山指证《孔子》在人物姓名、重要史实等六个方面存在错误;孔子在鲁国推行治国理念受阻,弟子颜回劝解道:“老师您不是说过,‘一个人如果改变不了世界,那就改变自己的内心好了’。”遭到两位专家一致抨击:“孔子或颜回说过这样的话吗?”“这话是于丹说的啊,怎么变成孔子思想了?”[1]对新版《三国》的批评,焦点仍是不合史实。不过这“史实”已不仅限于《三国志》,连对小说《三国演义》和94版电视剧的改动,如拥刘贬曹的惯用视角被打破、桃园三结义被淡化、关羽由被杀改自刎等,皆颇受非议。易中天教授的说法颇具代表性:“如果根据《三国志》改编,就是‘历史剧’;根据《三国演义》改编,则是‘文艺片’。”“前者有‘忠于历史’的问题,后者有‘忠于原著’的问题。”[2]这不由让人感叹:当年罗贯中创作《三国演义》,并未完全忠于《三国志》,虽说受到诸多批评,如清代章学诚指其“七分实事,三分虚构,以致观者往往为所惑乱”,但也只是提出“实则概从其实,虚则明著寓言,不可错杂”[3]而已,并没有完全剥夺作家的虚构权;而今人拍摄电视剧《三国》,若按易中天教授的要求,则不仅要忠于《三国志》所载史实,甚至还要忠于罗贯中的小说原著,导演创作的自由度不是比罗贯中的年代还要大大缩水吗?

历史题材影视剧为何会丧失虚构权?我以为,主要源于古代文史不分的文化传统。如被列为“五经”之首的《诗经》,古希腊的《荷马史诗》等,都是同时被视为文学和史志的经典的。由于科技手段与传播途径的落后,上古时期的历史传承选择了诗歌等文学形式,使其更易于流传。既然文学中承载的是历史,自然必须忠于史实,不能妄加虚构。及至文字书写与传播途径有了长足发展,这一传统依然传续不绝,如《史记》、《资治通鉴》等,都是文史合一的典范。直到19世纪后半叶,俄国历史文化学派还“将文学研究从属于社会学,将文艺作品视为历史文献、文化实例和个人传记,将文学史等同于社会思想史,而无视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艺术规律的全部复杂性。”[4]文学理论家韦勒克和沃伦也曾批评过文学研究被史学等毗邻学科“侵入”的现象:“这种研究无论如何不是文学研究”,“文学中引进了一些无关的准则,结果文学的价值便只能根据与它毗邻的这一学科或那一学科的研究所提供的材料来判定。将文学与文明的历史混同,等于否定文学研究具有它特定的领域和特定的方法。”[5]在文史不分这一传统背景下,对文学艺术独立地位的争取几乎贯穿了整个中外文学史。

不过当代的情形有所不同。欧美国家在经过20世纪中叶以来后现代主义与新历史主义的轮番洗礼之后,历史文本的真实性受到根本怀疑,在很大程度上被解构,这恰好歪打正着给文艺创作帮了大忙,使之从历史真实的桎梏中解脱出来,获得空前的创作自由。而在我国,还基本保持原有格局:一部分以历史为幌子实际上高度“戏说”的文艺作品,因其荒诞不经,与史实相距甚远,不至被误读为历史文本,受到宽容而得以生存,如《封神榜》、《七侠五义》、《唐伯虎点秋香》、《戏说乾隆》等;而那些取材于历史而创作态度又比较严肃的文艺作品,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郭沫若的历史剧、电影《武训传》、吴晗的《海瑞罢官》,到眼下的《孔子》和《三国》,因其承载历史的传统职能尚未成功卸载,其虚构权也就始终没有获得。这似乎已成为我们这块东方国土的一个独特文化现象。

虽说文学曾被历史借用为传播载体,从而形成文史不分的传统,但早在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就区分过诗与史的界限:历史记载已发生的事,诗歌描述可能发生的事。[6]19世纪初,法国作家斯达尔夫人将“literature”一词第一次界定为“想象的作品”,这是西方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文学”(literature)概念。[7]到20世纪中期,韦勒克、沃伦更进一步阐明:文学艺术“处理的都是一个虚构的世界、想象的世界”,“小说中的陈述,即使是一本历史小说,或者一本巴尔扎克的似乎记录真事的小说,与历史书或社会学书所载的同一事实之间仍有重大差别。”“‘虚构性’(fictonality)、‘创造性’(invention)或‘想象性’(imagination)是文学的突出特征”,并一锤定音下了断语:“文学的核心性质——虚构性”。[8]可见,虚构作为文学存在的本质属性,是不论何种题材与形式的文学作品都拥有的权利,而对历史题材影视剧中存在虚构进行这样或那样的批评指责,都是无视文学艺术本质属性、违背文学艺术规律的行为。

历史题材影视剧虚构权的被限制以至被剥夺,无可避免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最直接的便是对文学艺术本体的戕害:作家写作的自由度没有了,文艺作品失去了创造性和想象力,而缺乏创造性和想象力的文艺作品是没有生命力的。四大古典名著有三部取材于历史,我们假定抽取其中的虚构成分,使其完全忠于史实,那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一部对陈寿的《三国志》亦步亦趋的《三国演义》,还会有那么多人捧读吗?一部忠实于宋朝皇家正史的《水浒传》,还会有梁山好汉笑傲神州的英雄史诗吗?一部忠实记述玄奘西域取经历程的《西游记》,能塑造出千古一绝的孙悟空形象吗?结果只能是,名著魅力尽失,沦为毫无创造性的庸常之作。也许并非偶然,从近、现代文学史中,我们的确很难找到一部取材历史的文学作品可与这几部名著相比肩,这与历史题材文学创作被戴上越来越沉重的镣铐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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