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环境经济论文
作者:李晓亮 杜艳春 葛察忠 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项中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之一,是切实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和质量,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纲领和政治理念的重要任务。一方面,现代社会是经济社会,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力量,另一方面,环境问题本质上是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问题,制约资源节约、影响环境友好的制度环境和个人行为中的绝大部分也是存在和产生于经济系统中,因而可以说,构建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最核心任务。而环境经济政策作为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结合点、全面协调发展与保护关系切入点、规范和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主体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行为的有力准则和长效机制,其建立和完善又是构建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的最主要任务。据此,本文以我国环境经济政策为研究对象,对其研究、制定和实施的进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结合新时期、新阶段构建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赋予的新要求、新任务,对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下一阶段研究和制定的重要内容提出了建议。
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制定的进展和存在问题
环境系统对人类经济社会系统提供的服务的公共品特性和长期性是自然资源过快损耗和环境污染的基本原因,历史上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都未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环境经济政策的设计使用正是针对上述基本原因,以内化环境成本为原则,力图通过政府规制和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通过经济激励使市场主体的行为向有利于环境改善的方向转变,并建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资源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具体来讲,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根据环境经济学原理,利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微观刺激和宏观经济调节等经济杠杆,调节或影响有关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而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组合。
“十一五”时期,基于构建两型社会的要求,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机制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均出台了大量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集中在环境财政政策、环境税费政策、环境资源定价政策、绿色金融政策、绿色贸易政策、排污权交易政策、生态补偿政策、行业类环境经济政策等方面。经过政策实践,环境经济政策有力地促进了重点行业的节能减排,保障了“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利用市场手段促进污染减排、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群众利益的新机制初步形成,政策成效初步显现。但是,应该看到,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应用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
第一,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若干关键性的理论问题仍有待明确。
一是对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本身的定位和建设的目标与任务仍未明确。首先,应主要通过环境经济政策来解决的环境问题不明确。环境问题是多维度、多角度的问题,我国需要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非常多,包括常规污染物减排、重金属、持久有机污染物、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的问题,哪些应该主要或辅以通过环境经济政策这种“内在约束、低成本”的政策手段来解决,尚不明确。其次,环境经济政策在环境政策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不明确。环境经济政策与环境行政、法制和技术政策共同组成环境政策体系,虽然从世界各国环境政策发展的潮流来看,均是向规制工具和经济手段并存的方向发展,但是,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手段仍旧只是作为直接管制的补充而形成所谓“混合”模式,并不能代替直接管理类手段。因而,环境经济政策究竟应该在哪些领域发展到何种程度,其目标不明确。应该说,不同的环境问题有不同的产生原因和发生发展机制,不同的环境政策有不同的前置条件、运行机制和适用范围,因而,环境经济政策应该有针对性地解决哪些污染主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产生的何种污染行为和环境问题,与环境行政、法制和技术政策如何分工协同,是一个奠定环境经济政策定位、指明环境经济政策建设目标和任务的重大研究课题。
二是对环境经济政策的政策作用客体缺乏深入分析。企业是一个国家的经济主体,也是制造污染的主要源头,是环境经济政策作用的最主要的政策客体,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图1),政府与企业在环境管理上的态度经历了一个从不信任、管制到信任、支持和消极、抵触到积极、主动的过程,这种变化直接影响着环境管理政策工具的选择。而由于我国区域发展水平差异明显,又因存在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规模的企业,所以导致企业对政府的环境管制同时存在着“抵触、跟进、积极和主动”的不同态度,而现有的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多将企业视为有“抵触”的敌人,未能有效分化从而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影响了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三是对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机理、协同机制缺乏深入研究。以绿色金融政策为例,其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创投、绿色证券和公众(投资者)监督等
四条途径对企业的环境守法、淘汰落后产能和产品和工艺创新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环保绩效(图2)。而其他环境经济政策缺乏类似长逻辑链的作用机理和关键节点的多种环境经济政策协同作用效果的分析。上述三方面问题,是制约环境经济政策形成有机整体和系统体系的最根本原因。
第二,环境经济政策在若干基本制度和关键领域上尚未取得制度性突破。
一是现有环境经济政策种类虽然丰富,但多是基于政策工具的易得性和易用性构建和开发的,制约和影响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的若干关键领域和制度尚未突破。例如,全面反映资源开发、环境破坏和安全生产成本的重要资源全成本定价机制,反映污染治理及损害以及生态恢复成本的排污收费体系等重要基础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尚未建立,这就产生了扭曲的价格信号,使得企业缺乏治理污染的内在动力,忽视环境保护、偷排漏排的现象普遍。
二是一些由于格式差异造成的、制约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融合的关键制度性障碍尚未破除。以绿色贸易为例,基于产品口径的税则号(商品编码)系统是整个贸易体系的根基,而虽然确有部分应该全部予以淘汰或限制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税号),但是,从环保角度来讲,更多地是应该鼓励清洁生产工艺生产的产品出口、限制重污染工艺生产的产品出口,如此一来,环保层面的基于工艺口径的政策需求就与外贸管理上基于产品口径的政策供给间产生了差异和障碍,影响了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可以说,目前的多项环境经济政策,只是基于工具的易得易用性向相关经济管理政策中添加了些许环保元素,远未达到将环保内化成相关经济政策研究制定的主要目标之一、实现环境管理体系与经济管理体系融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