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财政发展论文
本文作者:蒋巨峰 单位: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
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积极创新理财思路、理财方法,努力推动财政体制和财政管理改革,全省财政实力和政府保障能力实现历史性跨越,财政调控经济的能力实现历史性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需要认真总结推广这些年来财政改革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强化理财观念、优化制度机制、创新政策手段、改进管理方法上谋求新突破,用创新的思路解决当前四川财政发展中的几个重点问题。
一、关于理顺政府间财权事权关系的问题
理顺政府间财权事权关系是深化财税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科学界定政府间财政关系,需要统筹考虑事权、财权、财力三个基本要素,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促进政府间履职成本与财力分配的有机统一,真正体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四川省委、省政府将继续坚持“分清责任”的原则,科学界定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对支出责任明确在市县的事项由市县承担主体责任,省上逐步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帮助;对支出责任明确由各级共担的事项纳入专项转移支付,采取“分类指导、分级负担”的办法,合理确定省与市县负担比例;对支出责任明确在省级的事项由省财政全额负担。继续坚持“平衡利益”的原则,规范省内跨区域利益分配,解决区域间财政利益转移和利益平衡的问题。继续坚持“财力下移”的原则,深入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均衡基层财力差异。
一是从一般性转移支付看,核心是逐步解决市县政府公共保障客观需求与财力可能之间的缺口问题。对此,四川省政府将继续按照“创新机制、分层保障、统筹协调、强化绩效”的总体思路和“分类测算、分层保障”的要求,兼顾市县在基本保障、民生保障、促进发展上的不同需求,补足市县基本需求缺口,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提升促进发展能力。市县政府要切实肩负起应尽的责任,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保障序列和分担比例足额安排支出,绝不允许留“硬缺口”。对责任落实、保障有力的市县,省上将给予更大支持;对工作缺位、保障不力的市县,省上将相应予以惩戒。
二是从兼具财力与专项特性的转移支付看,核心是在总体方向和分配额度确定的前提下,按照“额度下达、明确方向、项目备案、绩效跟踪”的管理方式,充分赋予市县政府项目决策的自主权。这既对资金安排形成了必要约束,确保上级政策导向的实现;又赋予了市县统筹调控能力,市县政府有权根据自身实际,对最急需、最有效的项目做出优先安排。市县政府要按照省上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科学优选项目,合理安排资金,加大自身投入,提升资金绩效。
三是从专项转移支付看,核心是严格规范资金分配办法。当前,要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因素测算、竞争立项、据实据效等方法,促进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县政府要积极主动对接省上相关部门,认真按照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要求,从优选项目、精心准备入手,提升项目竞争力,争取省上更多支持。
二、关于加强政府财政调控能力建设的问题
一要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各地要按照中央“构建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的要求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科学编制好“四本预算”,增强政府财政调控能力。依法规范融资平台,有效盘活政府性资源(资产),积极探索城市土地资源、矿业资源、水能资源、公用事业经营等政府公共资源的开发模式和实现形式,以多种方式推进资源资本化。
二要改革政府预算决策模式。预算编审程序改革的核心是调整存量资金结构,整合增量资金,实现零基预算编制。各地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大胆改革创新,稳步推进预算编审程序改革,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预算决策机制,突破部门界限,加强工作协调,做好项目衔接,使预算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政府决策的过程,成为实现政府宏观调控意图、有效配置政府资源的过程,切实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三要整合政府财力保障重点。继续按照“规划先行、统筹使用、各计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以事权置换财权”,把分散在部门的资金整合起来,统筹安排,捆绑使用。三个关键环节需要把握好:第一,明确重大项目推进目标。根据重大项目推进目标,制定筹资方案,明确部门筹资责任,落实目标任务,细化项目安排,确保资金平衡。第二,搞好项目规划协调。重大项目规划确定后,要协调督促部门按照重大项目总体规划要求,做好与部门原有专项规划的衔接,及时对原有专项规划作出调整,确保总体规划项目全部纳入部门调整后的专项规划,在区域布局、项目类别、投资额度等相关要素上实现完全对接。第三,确保资金分配对应规划。在资金分配下达过程中,要严格遵循“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筹资方案和项目实施规划分配下达资金,避免出现“双戴帽”问题。
三、关于推动政府促进发展机制创新的问题
一方面,要丰富促进发展手段。继续发挥财税杠杆调控作用,通过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扶持新兴产业、环保产业、绿色产业发展,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的经济效益不高但公益性强、社会效益明显的相关产业扶持,对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工业企业、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落后产能企业采取限制准入措施。逐步建立财政社会建设投入的动态平衡调控机制,减少保障政策交叉和资金重复投入。通过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增强城乡居民消费预期和能力。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公路收费,及时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税法规、统计法规和会计制度,促进社会主体公平竞争。另一方面,要创新促进发展机制。确保财政支持政策“准确定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研究建立普惠性扶持和差异性扶持相结合的扶持政策机制,针对不同产业、行业特点分类制定实施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扶持机制和政策,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注重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综合运用BT、BOT、政府平台公司、金融激励以及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多种手段,发挥财政的结构调整和导向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推动由直接投入向间接扶持、由资金扶持向机制引导转变。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个人、社会共担机制,既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又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对能够通过市场满足的支出保障需求,尽可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购买制”、“竞争立项”、“民办公助”等财政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