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基础医学论文
作者:朱再满 杨解人 张根葆 单位:皖南医学院基础医学部
高校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教学和科研实体,是高校师生进行实践的重要基地[1]。近年来,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实验室规模亦快速增大,硬件条件明显改善,这对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实验室安全管理事关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及高校教育的学生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无论是从实验室的正常运作还是长远发展,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都显得尤为重要。
1基础医学实验室概况
目前,我校基础医学实验室承担了基础医学部下属15个学科35门实验课程的教学及科学研究任务。综合分析,基础医学实验室目前现状主要具有几个特征:①实验室多、分布范围广,且相对独立,管理难度较大;②实验室功能齐全,拥有大批精密贵重仪器;③实验的类别及项目多,实验条件复杂;④实验室使用频繁,人员集中且流动性大;⑤多个实验室使用了各种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生物实验品,部分实验还需要高温、高压、超低温、强磁、真空、微波辐射、高电压和高转速等特殊环境和条件;⑥部分形态学实验室经常接触到有潜在感染威胁的人体及动物标本;⑦实验过程中会产生“三废”物质及过期或失效试剂、药品需要规范处理。
2基础医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
长期以来,基础医学部在部属各实验室的密切配合及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安全警示与检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基础医学部的管理与服务职能,注重对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治理,力促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
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各实验室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安全检查有法可依,我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和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基础医学部具体情况,先后制定了《实验室管理规则》、《基础医学部实验室物品管理规定》、《基础医学部化学试剂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基础医学部安全工作检查评比细则》等多项管理制度,确保规范化管理。
2.2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落实安全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基础医学部作为学校的二级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各个教研室、实验中心的积极主动性。鉴于基础医学部下属学科众多,实验室分布广、数量多这一现状,基础医学部实行教研室和实验中心三级管理制度,各教研室和实验中心的负责人是实验室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教学中,要求所有代课教师都要严格填写《实验登记簿》,教师对实验室财产及所有学生的安全负责。对于开放性实验室,要求各实验室必须明确开放性实验的指导老师,在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的同时,实时监控学生的安全状况。明确安全责任人,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种手段,并非是要追究某个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旨在促进安全责任人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日常的安全检查上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3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基础上,我们还注重广大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倡导安全文化。我部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的安全知识培训班,先后有8人参加了安徽省芜湖市卫生局举办的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班;部属各个实验中心都设置有兼职消防员,积极参加校保卫处定期开展的消防演练,增强防火意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我部不定期邀请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官给全体教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通过消防官兵翔实的图文资料和切实的感受,以一个个深刻的教训,警示全体教职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4保持安全检查工作的常态化运作
安全检查对提高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强化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自2007年以来,基础医学部坚持安全工作的月查制度,重点对各实验室大功率电器的使用、危险物品的保管与处理、贵重仪器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各实验室一些高年资的教师组成,大多采取实验室之间交叉相互检查的方式,促进相互监督和学习。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对基础医学部难以排除的安全隐患,积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根据《基础医学部安全工作检查评比细则》,对各实验室的安全状况进行考核,年终评比年度安全先进实验室。目前,已有4个实验室先后获得基础医学部年度“安全与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2.5明确安全工作重点,确保实验室安全
因我部实验室数量、实验类型及项目数都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要结合各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及特点,突出工作重点。
2.5.1化学试剂使用安全我部各实验室或多或少都会使用到各种试剂,其中医用基础化学实验室和生物化学实验室试剂的使用量尤为巨大。我部对各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严格要求,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各实验室严格执行“三废”回收利用制度,确保“三废”处理后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鉴于部分实验室空间不足,致使一些需要分开存放的试剂不能完全单独存放,基础医学部积极调整实验室房屋资源,设立化学试剂室,对各类试剂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严格通风和安保措施;针对部分实验室将普通的房间用作实验室,没有符合规格的通风设备,师生的身体安全隐患较大等实际情况,基础医学部积极协调,为相关实验室安装通风设备,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同时,要求各实验室严格建立试剂的使用台帐,对各个学科每年低值易耗预算中化学试剂的采购量严格控制,要求各实验室必须在在弄清楚实验室药剂库存的基础上进行预算的编制,严禁一次性大量购入试剂,导致库存积压、大量报废试剂,在严重浪费的同时,造成不必要的环境危害。对于教学、科研中使用到的氰化物、砷化物、汞化物等剧毒药物及国家管制的麻醉药物[2],基础医学部实行专人管理,并统一配备保险柜保存。
2.5.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生物安全实验室是进行微生物研究工作的特殊的工作环境,由于工作内容的独特性,有可能会对工作人员产生危害。人类研究微生物的同时不断地受到微生物危害,甚至感染严重疾病,危害到生命安全。另外,不时出现不明微生物及遗传工程不断产生新的微生物,导致实验技术人员往往难以预料对此类微生物进行实验的危害程度,因此受感染的危险性就更大[3]。基础医学部鼓励生物安全实验室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生物安全专业培训,掌握专业知识和国家相关法令,认真学习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基础医学部严格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要求为标准建设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立、健全实验室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设置专职人员,对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