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电子商务
本文作者:王效忠 单位: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一、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基本含义
电子政务,就是政府机构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的需要,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政务处理和政务服务的各项职能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与部门分隔的限制,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和服务,以实现提高政府管理效率、精简政府管理机构、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改进政府服务水平等目标。电子政务的过程就是工业时代的政府(即传统政府)向信息时代的政府(即现代政府)转变的过程。它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政府部门与政府部门(GoVernment一Government,GZG)。政府部门之间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信息共享和实时通信,有助于解决单个部门的“信息孤岛”问题,包括联合审批、一站式办公等。
二、政府与企业(Government一Business,GZB)。政府部门通过网络与企业进行双向的信息交流,包括为电子商务服务,并提供工商、税务、金融、海关、‘法律等基础服务。
三、政府与公众(GovernmentCitiZen,GZC)。利用因特网为社会公众提供广泛的服务。包括:医疗、_卫生、教育、就业、法律、税务、金融等。
四、政府与公务员(Government一Emp1Oyee,GZE)。这是指利用工NTERNET建立行政办公系统,提高政府机关内部的办公效率。内容包括公务员日常管理、电子公文管理、电子人事管理等。电子商务是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的商业、贸易等商务活动以及运作管理的整个过程,是商务活动的电子化、网络化和自动化。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它缩短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距离,使交易双方面临的商业机会迅速扩大;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规模无比庞大的虚拟市场,它能够跨越时空和地域的局限性,实时的为用户提供各类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量、需求量、发展状况及买卖双方的详细情况,从而使买卖双方能够更便利地研究市场,更准确地了解市场和把握市场。
类似地,电子商务也包括四个组成部分:一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Business,BZB),这是电子商务应用中最受企业关注的一种形式,可实现企业之间通过网络直接进行询价、报价、洽谈、签订合同等一系列商业行为。二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一Government,BZo),这种商务活动覆盖企业与政府组织间的各项事务。例如企业与政府之间进行的各种手续的报批,政府通过因特网发布采购清单、企业以电子化方式响应,政府在网卜以电子交换方式来完成对企业和电子交易的征税等。三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一Customer,BZC),这是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形式,类同于商业电子化的零售商务。四是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eustomer一Customer,CZC),这种类型的活动是发生在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实际应用中较多的是个人物品拍卖。
二、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关系
(1)电子政务与电厂商务之间的区别
从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服务还是交易电子政务的宗旨是以公共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利用电子手段实施公共管理,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网卜行政服务以及一系列的信息服务和公共管理服务,实现公开、透明、方便快捷、低成本。对于政府内部,则是实施业务的电r化管理,招合政府信息资源,实现内部信息的网赶共享和交流,为政府的公共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与支持。而电子商务的宗旨是利用电子手段实施商业管理,它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经济行为,属于经济范畴。电子商务仅仅是采用了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活动,并未改变其商务性质。电子政务的目的,在于通过电r方式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的质量、效率以及社会效益。通过实施电子政务,政府可通过网络向社会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大大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提高政府为公众的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政府形象;通过安全、可靠、高效的政府信息网络,将政府的服务快速、方便、廉价地传给社会与公众,并使公众能够监督政府工作,促进政府的廉政建设,促使反腐败斗争向更高层次迈进。与之相比,电子商务的最终出发点,则是通过电子方式提高交易事务的效率和交易主体的经济效益。由于网上交易不受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由此扩一大了市场范围,为企业创造了更多商机,也让消费者更加满意;通过网络营销推动网络银行、电子税务、物流配送系统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并最终促进网络经济的形成与发展。
(2)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之间的联系
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虽然在内容、性质与目的等方面有着不同的理念,但是在支撑体系、基础管理、信息技术基础、系统安全与服务理念等方面存在许多相同或相通之处。
第一,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特征是一致的。根据国内外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建设实践充分表明,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电子”是手段,“政务”、“商务”是核心;不论是“政务”还是“商务”,都可以统称为业务。
第二,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所包含的内容是同质的。电子政务的行为主体主要有政府机构(包括政府公务员)、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其进行管理和服务的电子化、网络化政务活动。同样,电子商务的行为主体主要包括企业、政府机构以及消费者,亦对其进行管理和服务的电子化、网络化商务活动。
第三,两者的前提都离不开信息化。虽然政府管理与企业管理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但是如果从抽象的系统层面看,二者却有一定的共性,即都是一种分层组织结构。而在基础管理这个层面上,可以认为政府和企业面对的是同样的挑战。比如,政府面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与企业响应快速多变的用户要求,都需要增强组织的信息化灵敏度;政府提高办公和公共管理效率与企业提高商业管理效率,也都要求将信息化改造的重点放在业务管理流程的重组上。
第四,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都必须借助于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软件开发技术等来实现其功能,而且信息或数据在传输及应用过程中的安全,是政府与企业信息化设施发挥作用的最重要的基础保障。政府是国家管理机构,政府部门拥有的信息具有经济、政治和军事等多方面的不同价值,涉及国家机密等敏感信息,需要通过权限控制、信息加密传输、电子数字签名和网络防火墙等技术手段来保护其安全性,防止非法用户侵入;同样,电子商务中的商业机密、支付信息、电子交易等敏感信息也需要上述技术手段来保护其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