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卫生检验论文
作者:雷时奋 罗秀梅 单位:广西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我国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分为两部分,分别发布了GB4789—198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与GB5009—1985《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两个系列标准。之后两个系列标准进行了多次修订,但由于制修订工作没有规范好,致使每次制修订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本文对这些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以促使今后标准制修订工作更为规范。
1标准名称
1.1GB4789系列标准名称GB4789系列标准的名称,从开始发布到修订至今,较为规范且协调统一,列出不同时期的几个有代表性的标准便可看出:GB/T4789.1—1984《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T4789.2—1984《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计数》;GB/T4789.18—1984《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与GB478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18—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
1.2GB5009系列标准名称GB5009系列标准名称,从一开始就不规范,不协调统一。例如:GB5009.1—1985《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GB5009.3—1985《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5009.39—1985《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上述3个标准名称的写法就不协调统一。其中与GB5009.39—1985相对应的是GB2717—1981《酱油卫生标准》,后者包含有微生物指标,前者并未包含微生物分析方法,所以《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这个名称是不准确的,应写成《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理化部分》或写成《酱油卫生标准(理化部分)分析方法》。现查到最新修订的只有GB500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等7个单项指标这种类型的标准,《总则》以及产品类型的标准,尚未修订,建议参照GB4789的标准名称,重新设计GB5009标准名称,使两者协调统一。
2检验方法的选择
检验方法的选择非常重要,选择不当,会造成错误的检验结果,编写必须谨慎。
2.1GB5009系列标准检验方法的选择
2.1.1GB5009.1—1985“检验方法的选择”GB5009.1—1985“检验方法的选择”写得很简单:“同一检验项目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检验方法时,各地可根据不同的条件选择使用,但以第一法为仲裁法。”有条件的常选第一法进行检验。豆浆晶产品的兴与衰,就是选择了GB5009.6—1985《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第一法索氏抽提法”进行检验而造成。20世纪80年代开始生产豆浆晶,采用标准中的第一法去测定蛋白质和脂肪,检验结果蛋白质高于10%,而脂肪不足1%,便以豆浆晶是“高蛋白、低脂肪的健康食品”进行宣传,使产品畅销。之后全国出现一股生产豆浆晶的热潮,并且制定了ZBX11014—1989《豆浆晶》专业标准。其两项主要质量指标为蛋白质≥10%,脂肪≤5%。后来发现,用不同方法检验脂肪,检验结果有极大差异。当蛋白质含量>10%时,用GB5009.6—1985“第一法索氏抽提法”检验,脂肪含量小于1%,用“第二法酸水解法”检验,脂肪含量大于5%。这时才知道“第一法”的检验结果是错误的。用错误的检验方法,得出错误的检验结果,进行虚假宣传而兴起的豆浆晶热,从此逐渐降温淡出市场,不再风光。
2.1.2GB/T5009.1—1996“检验方法的选择”发现GB/T5009.1—1985“检验方法的选择”编写有缺陷之后,GB/T5009.1—1996对“4检验方法的选择”作了相应的修改:“4.1标准方法如有两个以上检验方法时,可根据所具备的条件选择使用,以第一法为仲裁法。”“4.2标准方法中根据适用范围设几个并列方法时,要依据适用范围选择适宜的方法。”但GB5009.6—1985没有察觉到标准错误造成的不良影响,1996年应当修订却仍未修订。2003年修订时GB/T5009.6—2003中依然是写“第一法索氏抽提法”(仲裁法)。
2.1.3GB/T5009.1—2003“检验方法的选择”在GB/T5009.1—2003一字不改地抄录了GB/T5009.1—1996“4检验方法的选择”的条文后,特意添加了一段话:“在GB/T5009.3、GB/T5009.6、GB/T5009.20、GB/T5009.26、GB/T5009.34中由于方法的适用范围不同,第一法与其他方法属并列关系(不是仲裁法)。”指出了GB/T5009.3等5个标准编写错了。可是GB5009.3—2010还是坚持原来的写法,至今也未见对GB/T5009.6—2003“第一法索氏提抽法”的编写进行更正。
2.2GB4789系列标准“检验方法的选择”由于GB4789的1984、1994、2003版本中,各种微生物的检验只提出一种方法,故不存在检验方法选择的问题,到了2008版本中才提出。
2.2.1GB/T4789.1—2008“检验方法的选择”:
1应选择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如GB/T4789。
2GB/T4789中对同一检验项目有两个以上检验方法时,应以第一法为基准方法。
这里把第一法称之为基准方法而不叫仲裁法,如果确认基准方法这个名称比仲裁法更为确切,那么GB5009系列标准就应按此作出相应的修改,使标准中概念相同的术语统一。
2.2.2GB4789.1—2010“检验方法的选择”:
1应选择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