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卫生监督论文
作者:郑艳红 况友元 单位:江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上高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上高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锦河中游,全县总面积1350平方千米,辖6乡6镇3场1街道,168个村委会,18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5万。上高是全国瘦肉型生猪基地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上高县多年未出现重大动物疫病和动物产品安全问题。这得益于执法体系的健全,执法程序的规范,执法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1健全机构,组建动监执法队伍
1.1加快体制改革,做到职责分明
上高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前身是上高县兽医卫生监督所,成立于1996年12月,与局畜牧兽医站、饲料监察站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运转一年后,于1997年分设独立运作,但对外还挂有上高县动物检疫总站、上高县饲料兽药监督所牌子,直至2008年6月更名为上高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其机构规格、编制保持不变,并增挂“上高县畜牧兽医执法大队”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现有动物防疫监督员10名,其中专职监督员3名。乡级动物防疫、检疫网络体系改革历经五年,经历了三次重大改革。2000年1月将动物检疫职能与原乡(镇、场)畜牧兽医站剥离出并成立县城、泗溪、新界埠、汗堂、徐家渡和墨山六个中心动物检疫站。2002年3月对原乡(镇、场)畜牧兽医站经体制改革撤销并重新组建乡(镇、场)动物防疫站14个。2004年4月,全县合并重组基层动物防疫和动物检疫(验)机构和人员,共设立了14个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和1个县城中心动物检疫检验站。现有基层动物防检员59名,都通过审查,并取得动物检疫员资格。全县基层防检站的人事、财务和业务均由县畜牧水产局实行垂直管理,基层动物防检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和严重违规淘汰管理制,基层的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充分调动了动物防检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检疫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1.2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精心部署
上高县畜牧水产局始终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和文明执法创建活动作为重点,成立了“局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动物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精神,上高县畜牧水产局颁发了《上高县动物卫生监督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县饲料兽药综合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供沪、粤等省市生猪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部署动物卫生监督和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这些文件和实施方案对动监工作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1.3明确职责范畴,提升整体素质
积极稳妥地推进官方兽医制度,对现有10名动物防疫监督员和59名动物检疫员确认身份,全部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向社会公示,网上可直接查询。同时,抓好行业内部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加强“三法三条例”,即《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的宣传,曾多次印发《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手册》,做到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动物防检员人手一套学习资料,制定相关的学习激励机制,加强自觉学习能力。分期分批派往华中农业大学,省、市组织的法规知识培训,每年在三月、六月组织全县防检员进行为期两次的学习和测试,并积极组织全县动物检疫员参加全国职业兽医资格考试。通过培训和测试,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目的,全面提升动监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2完善制度,规范动监执法行为
2.1健全制度,强化证章标志管理
围绕切实抓好证章标志管理,上高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制定了《上高县检疫票证和免疫耳标管理办法》《上高县开展动监执法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上高县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上高县基层动物防检人员违规处罚办法》等一系列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全县各种动物检疫票证和免疫耳标(证)由局动监所按实际需要,派专人到宜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购买。票证做到专人管理、专人发放,由基层动物防检站站长统一购领、保管、发放和登记回收,所有动物防检员实行证、章、标志的保证金管理制度,每人每年保证金2000元。没有违反规定的,保证金滚存到下一年;一般违反规定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没收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在下年度补足保证金;严重违反规定的,除没收全部保证金和依照规定处理外,坚决辞退,解聘当事防检员。在相关配套制度的保障下,在全体防检员的努力下,全县没有出现非法买卖和转让票证的现象。
2.2严格监管,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严格实施市场和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以产地检疫为重点,严把动物检疫五关,即出栏(笼)检疫关、收购凭证查验关、屠宰肉品检验关、市场监督巡查关和运载车辆消毒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科学开展动物产地检疫,产地检疫面达到100%。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和监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严查重罚动物检疫违法违规行为。屠宰检疫做到有宰必检,加强对全县8个定点屠宰场和21个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安排驻厂(场)防检员长期监控,并对屠宰场、集贸市场和规模养殖场实行重点监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建立巡查档案。严格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三法三条例”,不凭证件和动物免疫标识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打击。这种以检促防,防检监结合的方式,确保了全县没有出现一起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建立联防联检机制,增强监督执法合力
3.1调动全局参与,严格监督检查
一是上高县畜牧水产局坚持划片挂站包干制度,把全局4个站(股、所)的分管、协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分成4个片,每个片负责3~4个基层防疫检疫站,1~2人挂一个站。挂站人员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要求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各片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各自负责区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周边县、市(站)会议,共同解决周边的动物防疫监督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和重大问题,研究分工合作事宜和工作重点。通过多次与邻边县市联合开展打假治劣行动,提高周边动物产品质量,联手打击跨区域的违法行为。
3.2联合部门作战,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