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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管量化分级管理成果研究

2021-4-9 | 卫生监督论文

作者:陈德坤 薛芳 曹月娣 苏敏君 张峰 单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卫生监督所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提高惠山区医疗机构诚信自律水平,保障群众诊疗安全,借鉴了食品、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经验,结合医疗机构现状,研究制定了《惠山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评分标准》,2009年-2011年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实行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对象2009年该区全部注册在内的满一年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143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95家,社会医疗机构48家,对2009年以后发证的单位不列入研究范围。

1.2方法

1.2.1确定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惠山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评分标准》,根据其影响到医疗安全的严重程度确定其分值,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大小、科目不同,可以合理缺项,经标化后确定其分值。

1.2.2监督指标一级指标分为执业许可、人员管理、基本标准及设施、传染病管理、医疗废物处置、放射诊疗、医疗广告发布、医疗技术准入、行政处罚、其他10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152个,其中列出了8个严重违法或严重影响医疗安全的项目作为关键项,所有指标基本涵盖了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内容。

1.2.3评定标准评分表共500分,标化分等于该单位实得分除以应得分乘以100。标化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级,属于示范单位,实行简化监督,每年监督1~2次;标化分在75~89为B级单位,为合格单位,实行常规监督;标化分在60~74分为C级单位,为基本合格单位,要求整改,实行强化监督,每年监督5~6次;标化分在60分以下为D级单位,属不合格单位,要求立即停业整改,或注销或吊销执业许可证。对关键项目有3个以下不合格的单位减低一个等次;有4~8个关键项目不合格的减低2个等次。

1.2.4所有参加评审人员统一培训明确标准和扣分原则,确保公平、公正。

1.2.5公示评审结果在政府网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监督信息公示栏予以公示。

2结果

A级单位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C级单位逐年减少,D级单位彻底消失。医疗机构诚信自律、规范执业、依法执业意识不断增强。

3讨论

3.1对医疗机构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能有效地提高监管效率实行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这一监管模式,能有效地配置卫生监督力量。通过量化分级的信誉度来确定监督的频次,从而避免了“拉网式”的卫生监督模式,对风险级别低信誉度高的单位减少监督频次,而把监督重点放在那些高风险低信誉的单位上,让有限的卫生监督力量重点查处安全隐患大的医疗机构[1],将政府的监督与医疗机构的风险度和诚信度管理相结合,并统一了医疗机构的硬件标准和软件要求,对监督项目进行量化、细化,使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管理相结合的动态管理的转变,有利于提高监督效率。

3.2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能有效的规范医疗执业行为[2]实行量化分级是增强医疗安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是鞭策医疗机构行业自律的新手段,更是监督机构变定性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新举措,是变常规监管为重点监管,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的新模式。

3.3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能促进医疗机构自律、诚信执业对医疗机构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能促使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管理,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3]。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要对医疗机构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评价。评定的等级要向社会公开,会影响到医疗机构的形象,有的甚至能影响到院内主要领导的政绩。通过这种动态的评定,一旦发生问题被降级,必然会影响到单位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所以医疗机构不会被动的等待监督检查,而是自觉地对照评分表,寻找差距,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机构的自身管理和诚信水平。

3.4促使医疗机构增添硬件设施,提升软件管理通过实施量化分级评定,极大的调动了各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促进了医疗机构加人投入,增添设施、设备,增加房屋面积,自觉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和规章。在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评定过程中,不少机构医疗机构增加了护士的人员配备,所有社会医疗机构均增添或更新了高压灭菌和氧气瓶、抢救设施等,建立完善了各单位的执业档案。

4建议

4.1建立统一、针对性强的量化分级评定标准对医疗机构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其评分标准的制定非常重要,因这个标准指导着医疗机构怎样增加硬件投入。加强自身管理,具有引导作用、指向作用。标准制定的依据是各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但比这些技术及管理规范要求要更具体化、可操作性要更强,既要符合相关要求,又能突出重点环节。

4.2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要遵循全程监督、量化评价、动态监督、分级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4]管理相对人如果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违反标准的行为被查实后或者违反关键监督项目的,应及时降低其等级,并予以公示。

4.3量化分级管理不能取代行政处罚对违反相关医疗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不能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为由,弱化行政执法的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应该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必须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在下一年度的评审中予以体现,对违法行为严重或者违反关键项目的,立即予以降级。对那些能对照标准,改善软硬件设施的,可以提高其信誉等级。

4.4加大宣传,提高量化分级管理的群众知晓度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要充分地发挥宣传工具的导向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经营者的自律能力和监督机构的监督效率。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的评定结果,使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机融合起来,引导群众到信誉等级高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把量化分级的结果和单位的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提高各医疗机构的参与度和群众的知晓度。

4.5把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合起来根据量化分级的等次确定检查频次,对信誉度高的单位减少监督频次,对危险度高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同时,每一次检查均按照“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记分,从而促使各单位重视量化分级评定的结果,提高创建A级单位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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