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经济文化论文
作者:李建民 张海伟 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2011年以来,随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一些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非道德行为不断发生,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不过,现实中人们更多地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道德问题,强调经营主体的自律行为。事实上,任何群体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按照文化的形式塑造而成的。目前我国凸显的各种社会责任问题,首先是由于经济文化理念的偏差造成的,如果整个社会经济文化氛围没有根本改变,这一问题就不可能得到真正解决。
一、经济文化与社会责任概念分析
(一)何为经济文化
所谓经济文化,是在人类社会经济实践中形成的指导、约束人类经济行为的观念、制度以及对经济行为加以控制的手段[1],是渗透到社会再生产全过程中的传统价值观念、审美道德及知识、才能等要素的总和[2]。经济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作为人类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对社会成员具有社会化功能:它能够培育出人的经济意识、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形成一种自觉的社会运行机制,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因此,发展经济必须要发展经济文化。从企业发展来看,企业文化是经济文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后者的一种表现形式,企业文化包含了企业的经营哲学、发展战略及相关制度安排。不同的企业文化有不同的思维方式、经营理念和行为规范,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这表明经济文化以社会共有价值观的方式约束企业行为,企业文化是经济文化的深化与发展,是经济文化对企业施加影响的媒介之一。
(二)何为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根据社会目标和价值来制定政策、做出决策以及实施行为[3]。狭义观点认为社会责任仅是企业责任的一个构成部分,强调的是一种义务。广义观点则将企业与自然、经济和社会融于一体进行考察,认为社会责任体现的是一种企业的价值观念或商业行为模式[4]。从文化发展的角度看,后一思路更能够体现这一概念的价值追求。作为市场主体,企业存在的出发点是为投资者营利,应该首先考虑自我生存与发展。不过,作为一种社会角色,企业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其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所处时代的主流文化与价值标准,即企业不能单纯考虑经济利益,还要兼顾社会目标,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追求利益实现方式的一种理念和价值方式,以损害赔偿为原则的强制性责任和以福利增进为原则的选择性责任是所有企业考虑社会责任问题时需要认真对待的两个维度[5]。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文化的关系
一方面,对经济文化的认知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强弱的关键。企业社会责任在本质上属于企业文化[6],因而必然成为经济文化的组成部分。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主要取决于企业的价值观即经济文化理念。就现阶段的中国来看,无论是强制性社会责任,还是选择性社会责任,相应的文化氛围都未形成。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忽视经济文化的作用。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在文化建设上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不仅是维护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有利于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唯利是图、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等丑恶和腐败行为的土壤”[7]。另一方面,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经济文化理念。我国很多企业谈论企业文化时遵循的通常是“投入—产出”原则,没有将社会责任作为经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如果企业缺乏人文精神和道德理性,背离主流经济文化,就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这一角度来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起到营造新的经济文化的作用。社会责任理念如果能够内化到企业行为中去,就能为企业建设明确伦理方向,不仅有助于企业内部共同价值观念的形成,还会在社会上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激发人们的从众心理,实现经济文化的整合与重构。
二、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主要表现
改革开放前,虽然存在种种不足,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还是相当不错的———企业代替国家承担了大量社会保障职能,对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只是1978年之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加速与经济文化理念的变迁,我国企业放弃了过去的表现型角色定位,转而追求功利性,才造成部分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行为失范。
(一)利益至上,忽视消费者权益对利益的追求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目的。但是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走上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道路,大量使用灰色技术就是突出表现。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双汇的“瘦肉精事件”,以及地沟油的泛滥成灾,可以看做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对我国相关产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的典型案例。“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不仅直接导致三鹿集团倒闭,而且对我国奶制品行业的冲击至今仍然存在,虽然抽检结果表明国产进口无差异,但是七成消费者已不选国产奶粉。2010年9月起,国家进行乳品行业整顿。截止到2011年3月底工作结束,全国只有643家企业通过生产许可重审,通过率不到55%。这一现象暴露了我国相关奶品企业技术上不过关,或者利用国家政策法规漏洞采用灰色技术谋利,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部分企业在最初从事生产经营时,就没有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其他行业也存在这种现象。以高铁为例,虽然有人不断强调,应该保证普通人的出行成本不致过高,但是高铁挤压普客列车的情况还是不断发生。直到2011年4月,铁道部才决定,京沪高铁采取降低运营时速、拆除豪华座椅的方式贴近普通消费者的需求。技术先进性要与市场性相结合,经济利益要与社会利益相结合,否则必然影响企业利润的获得,也无法发挥技术应用的作用。企业主要不是以科学或技术上为重,而是要以对市场和顾客的贡献来衡量其创新的价值[8]。如果技术创新带来的是消费市场的萎缩或困境,其价值就值得怀疑。其他诸如河南大型超市以成本过高为由,集体上书发改委请求不打价格标签,家乐福、沃尔玛价格欺诈等情况说明,部分企业关注的只是自己得益多少,根本缺乏对消费者应有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规避法定义务,漠视劳动者权益2010年深圳富士康连续发生14起跳楼事件,引起社会各界乃至全球的关注,而富士康不仅经营没有受到影响,而且还被多个内地城市延揽,根源就在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没有引起各方的真正关注。当然,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还有很多,如自2007年山西砖厂“黑窑工事件”以来,新疆、河北、河南、安徽等省份都曝出智障人被贩卖为奴工的事件;沿海制造业中农民工的工资还很低,“欠薪”的情况依然存在,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农民工在政府门口下跪讨薪。更为重要的是,大量劳务派遣工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压低了高工资行业的平均工资,掩盖了事实上的收入不平等,不断强化社会疏离感,为社会和谐发展埋下隐患。部分国企置国家规定于不顾,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时起了不好的带头作用。如2010年2月,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单位用人时禁止乙肝歧视。然而数据显示,有六成国企明确表示入职体检时要“检测乙肝项目”,四成国企歧视乙肝携带者[9]。不仅在准入问题上,就是原有职工因企业原因健康受损后,也很难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福建仙游、安徽凤阳、甘肃古浪农民工群体性尘肺病事件表明,职业病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更是凸显劳动者维权的艰难。在劳动关系层面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力机制是当前中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