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文学史论文
本文作者:史习斌 单位:湛江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近些年来,关于“同人”的话题在文学研究领域越来越受到关注,研究者或是对同人团体的媒介活动、人事变化、思想轨迹等做单一考察,或是对单个的同人刊物做全面研究。事实上,要想从同人的角度深入讨论这些问题,需要对同人的所指做出清晰厘定,对同人团体和同人刊物的同人因素进行准确分析,对与同人相关的媒介活动尤其是写作活动进行系统而独立的梳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弄清同人的存在和写作方式所具有的文学和文化意义,才能避免用大而不当的同人概念笼统地涵盖包含着诸多非同人要素的团体和刊物。为此,笔者拟将同人写作作为与个体创作和集体写作并列的一种写作方式单独提出,以现代中国文学(文化)史上重要的同人群体新月派的写作实践为例,论述同人写作的内涵特点、典型方式和意义及影响,以期凸显这一独特写作方式的横向状貌和群体性价值。
同人与同人写作
20世纪以来,随着政治控制的逐步削弱、文化规训的不断失效、西学价值观念的冲击、科举制度的终结、大学教育的启蒙和留学运动的发展,传统读书人逐渐向现代知识分子转变,其在行为方式、精神气质、信仰与价值追求等方面都产生了新变。不仅“个体”的自由独立与“人”的现代性格得以彰显,而且作为个体集合的“群”的现代聚合形式也得到较大发展。同人群体便是这种聚合形式的典型代表。正是在同人聚合成为一种新的合群形式,同人刊物成为同人群体诉求表达的载体与平台这一背景下,才出现了同人写作这一特殊的写作现象和方式。那么,究竟何谓同人写作?总的来说,同人写作是同人之间就某一观念、议题或认同的目标进行各自表达,借助同人刊物集中发表的一种非集体的群体聚合的写作方式。同人讲究的是“志同道合”,同人间自发或自然粘合在一起,不具有社团组织章程严格的事先约定性。同人们以言论、文化来影响社会,以文学来建设文化,他们通过聚餐、沙龙和同人书信等形式来联系感情、讨论问题,通过创办非官方的同人刊物开拓媒介阵地,通过写作活动进行文学理论提倡、创作实践尝试和观点的发言发声,从而实现同人的社会参与、专业责任和自我价值。
首先,同人写作是介于个人创作与集体写作之间的一种合作写作的方式。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集体写作是伴随着革命文学的兴起从苏联引进的一种写作方法和文学生产方式,经过抗战救亡的特殊需要和解放区的规范、培养逐渐形成模式,在新政权建立之后的“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学书写中达到顶峰。集体写作的发展与成熟自有其独特的功效,但对个人创作的独立与创造造成冲击和掩盖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而同人写作不同于集体写作:它没有集体写作那么统一的创作主旨,不是集体署名,也不是各人写作然后集体统稿修改,相反,参与写作的个体同人自身有较强的独立性,体现出接近于个人创作的个体特殊性;集体写作将意识形态性尤其是政治意识形态放在首位,强调集体写、写集体,注重表达集体意识、集体精神与集体形象,同人写作则是五四启蒙精神的延续和深化,在文学上多为对文学革命的反思与重建;集体写作看重群众基础和大众化效果,同人写作是知识分子的精英化书写和文学实验。同人写作也不同于完全独立的个人创作:个人创作是完全独立和自由的,个体风格明显,而同人写作势必会受到同人共同思想、约定的写作主旨甚至同人刊物等媒介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因而在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同时,总体上表现出较强的群体特征和同人色彩。其次,同人写作是同人们为同人刊物进行的有明确目的和清晰目标的写作。同人写作以同人刊物为中心,同人刊物是其表达平台,一旦这个平台失去了,同人写作也就失去了聚集能量的磁石。同人写作是伴随着同人期刊的兴起而逐渐形成的,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彰显个人主义的五四文化精神与之相适应的个人创作方式不再一潮涌动,朝着集体写作方向发展的革命文学转向与左翼文学思潮尚未固化,客观上为同人期刊的繁荣和同人写作的勃兴提供了机会。
同人刊物由同人合伙创办和经营,编者群和作者群高度一体化,变为“用稿封闭,较少采用外稿,稿件多为同人撰写,而且没有稿酬”,编辑也多是义务劳动。严格地界定,“‘五四’运动以后,所有的新文化阵营中刊物,差不多都是同人杂志”1的说法可能略显宽泛,但其数量也不少,从《新青年》(3至6卷)到《新潮》《创造》《语丝》《新月》等,同人刊物一度呈现繁荣之势,同人写作也成为一种显在的文本生产方式。直到40年代,仍有《希望》等将自身“不合时宜”地定位为同人刊物。新中国成立之后,同人刊物的创办增加了更多的政治和政策风险,同人写作也随着同人刊物的日益衰落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再次,同人写作以同人之间共同的“志”与“道”的存在为基础,以同人群体的存在为前提。一旦这种共同的精神基础和组织前提发生了变化,同人写作也就不复存在了。例如,新月同人的骨干成员聚合的主体价值观念是以个体本位为主的自由主义思想,这一群体的几个关键人物中,徐志摩是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2,胡适曾不止一次地说,“狮子老虎永远是独来独往的,只有狐狸和狗才成群结队”3,梁实秋也曾明确表示,“《新月》一批人都是坚强的个人主义者,谁也不愿追随在别人之后”4。他们都是极具个性而又关注公共利益的人文知识分子。以新格律诗创作为主的文学写作者和以争自由、争法治、讲人权为主的政论文写作者,是新月同人中的两个次同人群体。从《诗镌》《剧刊》到《新月》月刊在2卷2期对编辑者做出调整5,新月同人写作基本以文学为主;从梁实秋执掌《新月》开始“谈政治”,胡适引领“人权大战”,新月同人写作转向政论文为主;《新月》后期显示出对文学的回归,1931年创办的《诗刊》则是新月同人中的文学写作者在《新月》之外回归文学的努力。
“热衷文学”与“转向政论”的不同侧重是这两个次同人群体的分歧,各自的妥协和总体的认同则是同人群体尚能存在的底线。直到《新月》终刊,同人解散,同人写作也随之停歇。因而可以说,同人写作是一种在同人精神与价值的感召和坚守之下从事的阶段性的写作活动,具有历史性。最后,同人写作是一种超越文学的文化写作,或者叫做大文学写作。无疑,文学写作是同人写作的重要内容和核心领域,但不能完全涵盖同人写作。因为文学的非功利审美特点和对人产生影响的长期性,使得同人文学写作有时并不能满足同人们表达观点、改良思想文化的直接性和迫切性需求。在新青年同人的文学革命中,陈独秀、胡适、钱玄同、刘半农四大“台柱”都不是作家,他们写作的成品不是审美的文学作品(当然不排除其文章的文学性成就),而是表达思想见解、用语言文学的变革来改良社会和启蒙大众的文章。新月派同人的政论文章,涉及政治、法律、人权、教育、财政等内容,虽然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使用的却不是纯粹文学创作的形式,体现的也是同人写作的文化性特点。所以,对于同人写作而言,文化写作的光华很多时候会盖过文学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