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社会文化论文
作者:查晓芳 张积家 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人类创造了语言,也带来骂人的陋习。《汉语大词典》收录咒骂语397条,各地又有方言骂语。[1]“他妈的”能从众多咒骂语中“脱颖而出”,被冠上国字号,可见它的普及程度。鲁迅这样说道:“这话的分布,大概就是跟着中国人的足迹之所至罢;使用的遍数,怕也未必比客气的‘您好呀’会更少。……这就可以算是中国的‘国骂’了。”[2]“国骂”的由来很难考证。鲁迅通过对《广弘明集》中北魏邢子材的话推见到其使用痕迹:“要攻击高大民族的坚固的旧堡垒,却去瞄准他的血统,在战略上,真可谓奇谲的了”。国骂如何咒骂一个人的血统?国骂是改良后的版本,由三字组成,简单隐晦。鲁迅接着分析说:“本可以放笔直干的,然而终于改头换面,削去一个动词和一个名词,又改对称为第三人称。”[2]从咒骂产生过程看,被骂者行为引发骂者不满。直接骂当事人最有攻击力,国骂却要绕远:需要第三方介入,需要推理才能产生效果。骂者不直接说对方来路不明,只告知自己与他母亲发生性关系,让对方推测、怀疑自己的血统。国人为什么要选择这种隐晦的咒骂方式?骂娘到底有着怎样的社会文化心理?对国骂,人们深恶痛绝。然而,国骂生命力顽强,甚至与时俱进,有了新写法:TMD。这是“他妈的”三个字的拼音缩写,但更隐晦、简明,更易传播。拒绝国骂,必先弄清它为何能大行其道?根植于怎样的土壤?与怎样的社会文化心理状态相联系?
一、“国骂”的社会文化心理
咒骂是受到不当行为攻击后发泄愤怒进行报复的言语行为。国骂以对方母亲为对象,期望通过对其母亲施暴来攻击对方的血统。国骂的对象选择、选择依据及使用者对效果的预期都反映出社会状况、民族文化以及骂者的心理。
(一)咒骂对象的选择
国骂以对方母亲为攻击对象,反映出社会上的性别歧视,体现出长幼有序的行为准则。
1.性别歧视
国骂使用频率高,产生性强,由它派生的骂语中,绝大多数是女性:奶奶、姥姥、姐姐等。国骂描绘的是男人如何占有和侮辱女性,反映出传统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在传统社会中,女性是男性的附属。由于实行父系继承制和从夫居的婚姻制,男尊女卑的观念源远流长。《周易•系辞上》和《列子•天瑞》明确表示男尊女卑;《女诫》宣扬了男尊女卑、夫为妻纲和三从四德的伦理。这些观念深入社会各阶层,表现在生活的各方面。在汉字中,以“女”字为偏旁的贬义字有很多,如“婪”、“嫉”、“妒”、“妖”等。男性做错事,可以找替罪羊,“红颜祸水”就成为男人把责任推给女人的惯用借口。在当今社会,在重大会议参与者名单中,女性名字后一定标出“女”,男性则不加标记。一些职务、称号也有排斥女性的倾向。国骂也如此:实施不当行为的是女性的亲属,骂者却将过错嫁祸于女性。骂者的逻辑是:女性天生卑贱,更何况有行为不当的男性亲属。为维护男性的面子,可以由女性特别是母亲来替罪。
2.长幼有序的行为准则
中国人讲究辈分,注重长幼次序。由骂娘衍生的骂语有一共同点:被骂者多是不当行为者的长辈或年长者:八辈祖宗、妈妈、奶奶、姥姥、姐姐、爸爸、大爷等,反映出国人即便咒骂也要遵循长幼有序的准则。国骂描述的是“我与你母亲发生性关系”,暗含“我是你父辈”的意思。其他衍生骂法也暗含这一意思。既如此,你就要尊重我。骂了人,又做了对方长辈,占尽便宜。长幼有序还意味着行为有双重标准:长辈骂晚辈可以;晚辈骂长辈是大逆不道。国骂使用者在口角战中占领制高点,把自己凌驾于他人之上,让对方即使回骂都显得底气不足。
(二)咒骂对象选择的依据
以对方母亲为谩骂对象,有歧视女性之嫌,有着当别人长辈的妄想,但国骂能从众多骂语中“脱颖而出”,一定有其道理。
1.子女的人格缺乏独立性
人格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稳定而统一的心理品质。在西方,人格围绕个体精神全面展开,拥有个人意识与自由。中国人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在儒家看来,正确的行为在本质上是指如何处理与他人的关系,人际关系在人格的形成中至关重要。人格围绕宗法式社会关系展开,每一具体的人都被纳入君臣、父子、夫妻等二元关系中。在家庭中,人格围绕亲子关系展开。传统家庭“男主外,女主内”,母亲承担照顾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又由于“严父慈母”型家庭居多,父亲与子女心理距离较远,人格展开便更多在母子关系中呈现。研究表明,国人自我中包含母亲成分,有母亲对他的感觉与期望。[3]自我参照记忆和母亲参照记忆激活共同的脑区。[4]国骂初看指向对方母亲,其实也指向对方。被骂者对骂娘大动肝火,既是为维护母亲的尊严,也是为维护自己的尊严。人格形成与文化有关。与个人主义文化比,集体主义文化更注重群体,成员倾向互相依赖。中国文化是集体主义文化,鼓励个体把自我看作是社会关系的一部分。[5]“父为子纲”要求子女绝对服从父母。“望子成龙”是父母以自己的标准塑造子女。子女自觉不自觉地按照父母意愿行事。中国调查网对658人调查发现,82.2%的人同意“上半辈子为父母活,下半辈子为子女活”的说法。天津市对373名小学生调查发现,66.4%的孩子为父母学习。因此,子女的自我成长与自主权力被忽视,人格缺乏足够的个人意识与自由。正如法律不追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一样,骂者也认为,尽管被骂者做出不当行为,但由于他的行为受母亲影响,缺乏独立人格,所以,要骂也要骂他的母亲。
2.终极责任归因
在国骂中,个体因行为不当遭致咒骂。骂者不骂当事人,却凌辱他的母亲。这表明,骂者将不当行为产生的终极原因归结到对方母亲身上,反映出国人的责任观:母亲承担子女不当行为的终极责任。责任有两层含义:一是做好分内应做的事;二是对应做却没做好的事承担不利后果。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还要对与自己有关的人的行为负责。责任归因时,如只看到具体责任,会产生责任不清与问责表面化。因此,终极责任认定显得十分必要。终极责任指由责任最终承担者担负的责任。终极责任归因时,或归结为内部原因,个体对不当行为负最终责任;或归结为外部原因,外部因素对不当行为负最终责任。[6]文化传统、思维方式和语言表达都让国人更习惯终极责任的外部归因。和西方人比,国人对环境格外看重,认为不当行为与生长环境有关。出现问题后,内因只负具体责任,外因需负终极责任。[7]骂者认为,被骂者不当行为的最终原因是受环境(特别是家庭)影响。家庭应承担终极责任。和西方人强调独立的个体不同,国人更看重整体。在这种思维方式影响下,人们会从家庭背景中找寻不当行为的原因。语言影响思维,汉语的一些表达也引导人们做终极责任的外部归因。如,“将门出虎子”、“上梁不正下梁歪”、“子不教,父之过”、“一辈子无好妻,十辈子无好子”等都说明一个人表现好或坏,和“家风”有关。国骂使用者认为,子女犯错的根本原因是父母没教育好,要为此承担终极责任。这种刨根究底式的辱骂方式,反映了国人对父母教育责任的认知。在中国,由于母亲是家庭教育的主角,因而便成为终极责任归因的目标。社会舆论强调母亲言传身教的重要。孟子成才,岳飞精忠报国,都归于母亲的教导。母亲作用被放大,也并非毫无根据。心理健康状况调查表明,子女与母亲的相关系数为0.55,与父亲的相关系数为0.44。[8]大量研究都指向一个结论:与父亲比,母亲对孩子影响更大、更直接。中国母亲以“慈母”型居多。如果对“慈”把握不准,会疏于“宽”。母亲纵容溺爱孩子会导致子女不当行为产生。中国向来就有“慈母多败儿”的说法。国骂使用者认为,母亲承担子女不当行为的终极责任,既如此,骂对方母亲就底气十足。即使对方是年轻貌美的女性,骂者也宁愿舍弃美貌而将对方母亲作为辱骂对象。因为对方虽然年轻漂亮,却不对自身的不当行为负终极责任。独立人格的缺乏与终极责任的承担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父母对子女生活介入太深,就无从培养孩子的责任感。按照父母意志行事的子女只是没有思想的木偶。即便犯错,别人也不会深究他的责任。父母对孩子有控制权,也要承担孩子不当行为的终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