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比较文学文化论文
本文作者:罗明洲 单位: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汉语言文学系
比较文学在理论上注定是要引起争议的。首先是定义之争。截至目前,比较文学没有一个大家都愿意接受的学科定义,虽然它不仅在国外甚至在中国国内也早已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和一门“显学”。1825年,法国两个不太出名的教师诺埃尔和他的同事拉普拉斯编了一本书《比较文学教程》,首次使用“比较文学”这个名词。1827年法国学者维尔曼在巴黎大学开设比较文学讲座,其后又出版一本书,叫《比较文学研究》。但他们都是只罗列史料,没有给予比较文学以明确的定义。19世纪中期,当法国出现了一批比较文学著作之后,“比较文学”在使用的层面上,意义出现泛化。在急需给“比较文学”以精确定义的背景之下,法国学者卡雷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说法:“比较文学是文学史的一支:……研究不同文学的作家之间的作品、灵感甚至生平方面的事实联系。”[1]4卡雷的学生、另一法国学者基亚也认为比较文学应是“国际文学关系史”[1]4。卡雷和基亚对比较文学的理论贡献功莫大焉。他们从理论上为比较文学确立了独立的学科地位,强调了比较文学“事实联系”这一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奠定了所谓的“法国学派”的基础。二战之后,“美国学派”对“法国学派”发难。雷马克提出:“比较文学是一国与另一国文学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它表现领域的比较。”[1]5雷马克对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做了极为宽泛的规定:除了文学关系的“事实联系”之外,无事实联系的文学研究,甚至是文学与其他学科的比较研究也是比较文学的范畴。
韦勒克更旗帜鲜明地要求比较文学要摆脱“从19世纪因袭来的机械的、唯事实主义的观念,注重比较文学研究的文学性,实行一种真正的文学批评”[1]5。雷马克和韦勒克的定义拓展了比较文学的研究领域,促进了比较文学的发展,突破了法国学派“事实联系”的藩篱,奠定了所谓的美国学派“平行研究”的基础。自法国学派和美国学派诞生以来,两国学派的争执不断。人们对两派认知的争论更是风起水生,其范围和影响远远大于两国学派的争执。这使比较文学界空前活跃,表现出了比较文学的张力和活力。与此同时,又使比较文学这潭浑水越发清浊难辨。法国学派注重历史性和科学性,主张比较文学应该摆脱美学的涵义,取得科学的内涵,使比较文学学理缜密、方法严谨,因此这种研究多适用于国际文学交流史或国际文学关系史。事实上,他们的研究确实为文学史的学科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美国学派认为文学是一种人类文化精神生产,而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不同地域和不同时间内所产生的文学,必然存在着“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状况。因此,比较文学研究不必一定拘于文学现象的事实联系,可以不受拘囿地探讨其异同及其深层原因和意蕴,从而更深刻地多方面了解文学的本质和价值。只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学现象具有“可比性”,即可进行比较文学研究,可以不考虑它们之间到底有无事实联系。美国学派的“平行研究”扩大了比较文学的范围,克服了法国学派研究中近乎于考证、过于苛求史料性的缺点,弥补了法国学派忽视美学价值的不足。由上可知,法国学派和美国学派各有自己的优点。虽然它们为维护各自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而多有论争,其实在他们的定义表述和理论阐发中确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比较文学研究实践中,比较文学的追随者和爱好者们不愿意实际上也不可能把法国学派和美国学派分得瓜清水白,着意遵循某一个学术标准,他们的大多数比较文学研究是兼备二者之长,为我所用。
其次是名称上的名不副实。比较文学,无论是在学术界内部还是在学术界外部,都可能产生望文生义的误解。就翻译过来的意义上解释,“比较文学”作为一个组合的概念,可以理解为一个偏正词组。就语法上来说,“文学”作为中心词,“比较”是修饰成分。进一步做一般性理解,比较文学在字面上的意义往往被理解为“比较的文学”。还可以理解为:动词“比较”作谓语,名词“文学”作宾语,把比较文学理解为一个动宾词组。由此,比较文学就可以误读为“对文学进行比较”。不管是19世纪还是20世纪,甚至时至今日,不管中外比较文学学者多么煞费苦心地在理论上对比较文学作解释,并不能够阻止人们把“比较文学”当作是“比较的文学”或者是“对文学进行比较”。多少年来比较文学界所面临的最大困惑就是把“比较文学”误读为“文学比较”。1997年法国巴黎第三大学比较文学院院长巴柔在北京大学演讲时,有学者提问比较文学究竟“比较”什么?巴柔诙谐地说:“我们什么也不比较,幸亏我们什么也不比较。”[2]复旦大学杨乃乔教授认为,比较文学不在于“比较”,而在于“汇通”。[3]照他们所说,判断一篇文章、一部著作是否属于比较文学,不在于它们是否使用了“比较”两字,而在于它们是否对所研究的对象与其他相关学科进行了体系化的、内在性的汇通。而恰恰相反,那些不仅在标题上还在内容上反复利用“比较”进行相同性或相异性研究的分析者,根本不是或者不是优秀的比较文学研究者。在他们看来,比较文学代表了一种超越性的视野。它要求以国际的眼光、开阔的胸怀、全球观念和开放意识去进行文学研究。它试图突破国家、民族、语言、文化和学科的界限,从更大的范围来洞察文学的特质。
比较是一种学术视域,是研究者对研究对象与其他相关学科关系的一种内在的汇通性透视。这就决定了比较文学属于本体论而不是方法论。问题在于,“比较文学”属于本体论而不是方法论多少还是带有人为意味的,它超越了人们业已习惯的思维定势。“比较文学”再怎么看,也要和比较相关。硬要把它赋予既新颖又深奥的内涵,确非让人一下子就能完全接受。按照一般的习惯思维:名实相符才称之为名。人们不禁要问,若“比较文学”不可以“比较”,为什么要用“比较文学”冠名呢?在这里有一个悖论:比较文学的名称不太恰当,但已约定俗成,目前在国际上仍在使用,并且没有废除的迹象。也许能寻找一个比它精当的词取而代之,但可能会引起新的更大的混乱。再次,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浅到深、由表面到实质的过程。诺埃尔、拉普拉斯以及维尔曼时代,比较文学仅仅是泛泛之谈,连学科意义都没有。法国学派的研究从理论上为比较文学确立赢得了独立的学科地位,但他们排斥对作品的价值评价。美国学派扩大了比较文学的研究领域,但一些研究者对“可比性”的认识模糊不清,从而导致简单比附。随后的苏联学派特别是中国学派的崛起,把比较文学中的阐发研究、跨文明跨文化的理论研究引向了纵深。可以说,比较文学在不停的争论中诞生,在不断的探索中成长,在不止步的拓展中成熟。鉴于上述,对比较文学“雾中看花”、“远看成岭近成峰”,也是自然中事,以至于意大利著名美学家克罗齐就曾经把“比较”错误地理解为比较文学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