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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自然灾害经济影响

2021-4-9 | 乡村经济论文

本文作者:杨志娟 单位:烟台大学人文学院

灾荒对农业的破坏是空前的。尤其是旱灾,因为成灾面积广,灾期较长,所以其破坏程度是最大的。西北地区气候干旱少雨,年降雨量在400毫米以下,在陕甘宁青,山地、高原面积相当广,农业区域大多为非灌区。农作物由于受灌溉水源年内、年际丰枯变化的影响,常出现季节性干旱。甘肃省夏粮作物以小麦为主,秋粮作物以玉米为主,兼种马铃薯、糜谷和经济作物。春小麦生长期在每年的4月至7月,对水的需求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每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夏禾拔节、抽穗和秋禾播种、出苗时期是第一个需水高峰期。7月下旬到8月上旬玉米拔节、吐丝的时期是另一个需水高峰期。陕西的主要农作物冬小麦播种、成长期在10月至次年6月,夏玉米6月11日至9月30日都是需水高峰期,但陕甘旱灾发生的时间规律往往正在此时期,尤其是春季、夏季旱灾较为频繁,甚至出现春夏连旱。如近代西北大的旱灾中1877年干旱为四季连旱,1900年为春夏秋连旱,1928~1929年为四季连旱,1942年夏秋连旱。所以一旦发生旱灾,尤其是季节连旱,就会对农业生产产生极大的影响,造成夏收和秋收双绝。以近代西北最严重的1928年前后大旱灾为例,这次旱灾发生在黄河流域1922~1932年持续11年干旱年组期间,早在1922~1925年,黄河上中游每年都出现局部性干旱,1926~1927年,连片旱区扩展到整个上中游地区,1928~1931年灾情最重,旱区覆盖了全流域。1928年甘肃省平均降水量仅81.4毫米,比多年平均雨量301.8毫米减少73%。4至8月正是作物生长期,河西走廊西部几乎全期无雨,无雨日长达153天,走廊中东部及陇中地区无雨日为115天,占作物生长日期的75%,陇东无雨日为84天,占作物生长期的55%,陇南为42天,占作物生长期的27%。[1]327

该年甘肃全省江河径流枯竭,洮河干枯,泾、渭河断流,嘉陵江枯竭,黄河和内陆河水量亦大幅度减少,全省出现空前水荒。甘肃各地降水量在1928年可以说达到历史最低点[1]327,比历年降水量最低年还要低50%以上,农田夏禾枯死,秋作不能播种,绝大部分地区颗粒无收,农业遭毁灭性打击。当年甘肃省灾民多达258万余人,年底达45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83%,死亡和逃离灾民23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41.8%。经计算,1928年甘肃全省灌区粮食减产量为136.1万吨,占灌区粮食总产量的38.2%。在非灌区,农作物几近绝收。相对一般水平年(1990年)估算,减产299.0万吨。该年总受灾人口1678万,受灾人口占总人口的67%,粮食总减产435.1万吨,减产量占总产量的70.9%。[1]3271922~1932年黄河11年持续干旱年流域粮食产量1626万吨,流域人均粮食172.6公斤,11年中除第六年人均粮食达212.7公斤外,其余十年平均在182公斤以下,第3、5、7、8年人均粮食均不足160公斤,比1960~1962年3年困难时期人均粮食194公斤还少34公斤以上。[1]324

可见,巨大的旱灾是西北农业生产的最大天敌,类似1928年这样大的旱灾在近代西北地区几乎十年或二十年一遇,“三年一小旱,十年一大旱,二十年一特旱”正是陕甘旱灾特征的写照。近代陕甘灾害七次高潮中旱灾频次最高,都是以旱灾的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为特征。其中1866年、1877年、1900年、1928年、1945年五次灾害高潮都是旱灾持续两年以上且遍布陕甘全省。1920年高潮中地震为害严重,但仍伴有严重的旱灾,是年中国北方大旱,陕西和甘肃部分地区都是灾区。1933年高潮中也伴随有局部旱灾。从1840年至1948年近110年时间里,陕西旱灾被灾1937州县次,甘肃被旱灾1297州县次[2]。“陕西历史上,旱灾发生的频次、范围、危害程度,均比其他灾害严重。据统计几种主要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总危害程度中,其平均比例:旱灾占50%,涝灾占25%,冻灾占10%,冰雹、大风等灾占15%。”[3]全省性旱灾十分频繁,如仅在1900~1949年,陕西全省性的旱灾就有21次[3]。相对陕西来说,甘肃的旱灾也几乎年年都有,但其规模及程度往往较之陕西小,但成灾也十分严重,因为甘肃农业区大部分是非灌区,靠雨水自然灌溉,一遇旱灾,农业就处于五、六成年馑甚至更低。1943年,“同心、盐池两县依然酷旱,致粮产荒歉。平罗县渠流不及地区雨既违时,泉又涸竭,因无水而未播种及播种后因酷旱而致禾稼干枯以毙,达一万六千五百余亩。”[4]606

旱灾对近代陕甘地区农业经济的破坏使乡村经济赖以立足的基础遭到毁灭性打击,带来各种社会问题,如人口死亡、农民离乡、高利贷盛行等等,这些问题又反过来作用于农业生产,产生恶性循环。水涝及地震等灾害产生的破坏虽然极具爆发力,但因其受灾面积相对旱灾往往小得多,且持续时间相对短,所以对农业的威胁相对小一些。但由于水涝灾害在陕西各种灾害中仅次于旱灾,所以对陕西农业区的影响也十分之大,尤其是陕南山区地带,一降暴雨,水势顺山而下,地势低洼的村庄、农田全被淹没。如近代水涝灾害最严重的1933~1935年特大水、雹、霜冻、旱灾混合灾害时期,陕西、甘肃各县夏、秋季连降暴雨,即将收获的秋禾受灾严重,各县被水淹没的田地从几百亩到几十万亩不等。陕西省“自六月(1933)迄今,暴雨迭降,山洪陡发,全省大小河渠无不泛滥,人畜、庐舍、器具、资粮以及棉植、秋禾,各县被水冲害者比比皆是。据长安等三十四县先后呈报,均以水灾惨重,民绝生机”[4]891。宁夏中宁县秋禾淹没20余万亩,倒塌民房1万余间,被灾人数达5万[4]907。西北地区水灾多为暴雨型灾害,降雨多集中在夏、秋两季,正是粮食收获季节,对农业收成产生严重的影响,许多地区粮食作物收割在即,由于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使粮食减收甚至绝收。地震虽极具爆发力,但一般地域范围小,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小。但近代正是西北地区地震频繁,为害严重的时期,所以给生产也造成极大的影响。其中1927年4月甘肃古浪、武威7.3级大地震,波及全省50多县,死于震灾的人口近5万,同时牲畜和耕地也损失惨重,古浪县死亡牲畜2.8万头,武威死亡牲畜27万多头,震裂耕地7240余万亩。霜冻和冰雹对农业的破坏也是空前的,冰雹在甘肃自然灾害中仅次于旱灾,近代百年中冰雹灾害达927州县次[2]。“雹打一条线”,冰雹灾区往往相对较小,但对农业的破坏也很大,甘肃冰雹灾害多发生在夏秋季节,正是农作物成长或收获时期,伤禾严重。遭冰雹的地区禾苗受损,往往几十甚至几千亩田地颗粒无收或收成受损减产。1899年,宁夏海原大雹,“大如鸡卵,南山一带牛羊死者一千有余”。霜冻的持续发生也是由于山区、高原地带气温变化大,温差大,无霜期短造成,陕甘霜冻多发生在农历的三四月和七八月,此期正是农作物生长和收获的重要时期,对农业破坏最大。1943年,“陇东分区各县去年冬干。今年又下寒雪,一干一冻,以致麦苗冻死,除庆阳受灾较轻外,华池、镇远、环县冻死最多,曲子、合水次之,共冻死约二十九万余亩”[4]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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