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生态问题论文
作者:唐细语
乡镇企业是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改革及发展进程中产生的,它是不同水平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多种经济和个体经济,是多形式、多层次、多门类、多渠道的乡镇以下(含乡镇)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的统称。乡镇企业的崛起与发展在解决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农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并对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尽管乡镇企业的发展建设和经济效益相比以前都有所降低,但是乡镇企业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是无法取代的。因此,关注中国乡镇企业的持续发展,特别是研究乡镇企业在发展中带来的农村生态问题不可或缺。
一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生态问题及其产生根源
(一)乡镇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生态问题
1.“三废”污染。大多数乡镇企业为了更好地控制成本,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排放的“三废”没有做任何处理,从而导致土壤、水质、空气中重金属及其它有害物残留量普遍超标(超过国家标准3-5倍),对当地农产品、水产品的品质与产量以及人、畜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例如,湖南岳阳汨罗江一带曾是一个“水清澈见底,鱼虾清晰可见,鸟儿满天飞,花草飘香”的地方,一直以来被人们称之为鱼米之乡。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受其排放的工业三废的影响,江、河、小溪的水、土质、空气被严重污染,很多地方蔬菜无法生长,果树得病,鱼虾灭绝,地下饮用水也受到严重污染。可见,乡镇企业的发展及工业“三废”的排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污染己经十分严重。
2.噪声污染。噪声污染主要是由乡镇企业的生产加工引起的,其次,是交通运输与建筑施工引起的。乡镇企业由于受到多种条件的限制,采用的设备都比较落后,据调查,发现有93%以上的工厂设备噪声级大于85分贝,有48%以上的工厂设备噪声甚至大于100分贝,远远超过标准分贝(30分贝)。这样,不光使操作工人身受其害。而且厂外群众正常生活环境也受到严重干扰。从而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3.资源浪费。许多乡镇企业由于受资金、技术、人才等种种条件的限制,往往都选择了所谓“投资省、见效快”,但污染严重、资源能耗过高的产业。第一、过度透支土地资源。一方面,很多个体乡镇企业占用了大量耕地面用于建造厂房用于从事生产加工,从而大大地减少了农业耕地面积;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的生产与发展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己经十分严重,主要表现为水土、空气被严重污染,从而导致农、林、牧、畜、水产品产量骤减、质量骤降。由于污染许多地方寸草不长,大片耕地变成了“死土”,失去了生机,这种工业污染治理的难度和成本也是巨大的。长此以往将导致上万农民丧失了维持生存和养育后代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源与环境。对于一个农业大国或农业大省来说,耕地面积的大量减少和耕地质量的急剧下降,意味着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生活将受到巨大冲击。因此,乡镇企业的发展严重制约企业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过度耗费能源。乡镇企业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与设备、采用的工艺流程都是相对落后的,而且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导致生产效率低、生产中能耗大、产品合格率低;有些企业为了更好地控制成本,甚至私自占用或偷用农用电,不考虑节电节能,以上种种因素,将造成巨大的能源消耗与资源浪费,甚至还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二)乡镇企业发展中生态问题的根源
1.生态环保意识淡薄。环境教育在我国虽已开展多年,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一直在城市,对农村环境教育宣传工作还显得相当薄弱。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普及覆盖面不广,农民的环境意识淡薄,主要是环保价值观的缺失,缺乏环境保护与监督意识。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由于认识上的问题,认为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同时也不能意识到环境污染会对经济发展与生活产生严重影响,使得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不强、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在农民急切致富心理和地方政府GDP政绩观的诱使下,把发展经济放在第一位,不惜造成巨大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2.经营条件的限制。乡镇企业虽然是改革开放的意外收获,国家对于它的发展还是给予过相当大的扶持,但由于范围广,环节多,加上制度本省的缺陷,导致扶持力度不够、落实难以到位。另外,由于财税制度的变化,使得乡镇企业从前享受的部分优惠政策逐步被取消,加重了乡镇企业生产经营的负担,使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降低。融资困难,从而导致乡镇企业发展所需大量资金无法在短时期得到满足,造成乡镇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开拓市场困难,进一步阻碍了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因此,我国乡镇企业在发展之初,在行业、技术、设备、资金的选择上空间非常小,许多乡镇企业由于受到以上种种条件的限制,往往都选择了所谓“投资省、见效快”,但污染严重、资源消耗高的产业。所以,乡镇企业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在逐渐加重。事实上,许多乡镇企业产生的绿色GDP值为负,因为这种严重的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其治理与恢复的难度和成本将是巨大的。
3.环境管理的制度不健全。第一,环境管理难度大。“原子型”的乡镇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很多乡镇个体企业的生产没有得到相应部门的许可,且生产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排污地点分散、单位排污量较小、转产频繁。使乡镇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管理难度大,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成本相对较高,因此环境管理部门自身也不愿意把乡镇企业和大企业的污染治理投入等量齐观。第二,环保重心过于偏向城市。由于地方政府缺乏“城乡一体化”的意识,认为城市的环境保护比农村重要。事实上,城镇是所在区域的核心,而乡村是城镇经济、环境和生态的腹地,两者相辅相成;但目前我国对环境的整治仍然是重城市,轻农村。据调查统计,我国的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入到城市和及其工业,而对农村环境和乡镇企业的工业污染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对污染的防治投入也非常小,导致乡镇企业工业污染日趋严重。第三、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健全。一直以来,我国把环境保护的重点放在大城市、大工业和大工程上。以往己经制订的许多技术政策、法规和标准,主要是针对城市以计划经济为主、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显然不完全适合农村集体与个体经济、技术水平比较落后的乡镇企业。一是制度不健全。在我国现有的各类有关乡镇企业环境管理的法规中,专以乡镇企业环境管理为目的的立法较少,而且缺少规范化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较差。二是执法监督乏力。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形成乡镇环境管理网络体系,缺乏专门的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不严,处罚程度过轻,并且有些环保部门只收治污费,不治污。农村环保部门管理经费严重不足;另外,乡镇环保部门人员素质较低,其专业能力与执法能力难以适应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需要。三是政绩考核的错位。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反复要求各地切实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很多地方的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有较高的认识,但现行考核官员政绩的标准主要依据的是经济增长率,至于环境保护则不在考核之列,使得环境问题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