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现代文学论文
一在以往的文学史叙述中,中国现代文学“古典主义”倾向的问题偶尔有人提及,却难以见到深入具体的论析。近年来,相关论文和著作大量出现。总的说来,这些著述不乏创见,但不少论文中,“现代性”等理论话语的强行介入,大同小异的从学衡派到新月派再到京派的梳理,以及宣称发现了现代中国古典主义文学思潮的匆匆忙忙的论断,并未切合作家和作品的实际。毕竟,名词概念的密集堆叠和逻辑的自我空转,最终无法取代我们对文本的理解。要给古典主义这一概念下一个精准的定义,固然是一场理智的冒险。然而,当人们试图用“古典主义思潮”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学衡派、新月派、京派、现代诗派乃至左翼文学一网打尽时,我们就有必要细究这一概念的内涵及背景,认真考察它对纳入其名下的对象的规约了。
古典主义是西方特定时期的文学思潮,17世纪出现于法国,后成为欧洲各国文学的楷模,对整个欧洲文学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17世纪晚期和18世纪早期的英国文学、18世纪末期的德国文学,都是典型的古典主义文学。法国古典主义文学思潮是从17世纪30年代开始,在封建王权的支持和鼓励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其特征从思想上说,首先是受到王权的直接干预,主张国家统一,歌颂英明君主,文学和政治紧密结合。古典主义作品突出家族责任和国家义务,表现感情服从责任,个人服从义务的主题。其次,古典主义主张要以理性去处理个人与国家利益、家庭义务和荣誉观念之间的矛盾。最后,古典主义文学多以帝王将相、宫闱秘事为题材,继承古希腊悲剧的传统,描写宫廷和贵族的生活。其特征从艺术上讲,第一是从古希腊罗马文学中吸取艺术形式和题材;第二是有一套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如戏剧创作必须遵守“三一律”;第三是人物塑造类型化,人物形象性格单一;第四是追求庄重典雅的风格,表现出较多的宫廷趣味。[1]去除某些特殊因素,从普泛一些的意义上讲,作为文学思潮的古典主义不同于作为一种美学倾向的古典主义,前者的内涵可以大致概括为三个方面:(一)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性;(二)崇尚理性;(三)强调规则与模仿。其中,强烈的意识形态性应为古典主义最显著的特征。古典主义思潮只有在政治的庇佑和监视之下,才能找到其寄身的确切位置。它浑身涂抹着鲜明的政治色彩,散发出浓烈的意识形态气息。“古典主义代表了某种具有周期性的企图,它旨在使人的情感生活井井有条。”[2]这种对秩序的悉心维护,往往与国家利益、政治利益直接勾连,不少作品甚至直接歌颂君主和王权,成为不折不扣的权力体制的附庸。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学衡派在“融化新知”的基础之上“昌明国粹”,与林琴南们之出于卫道的热情而攻击新文学有着重要的区别,那就是学衡派并不具有政治的、国家意识形态的意味。这一点,与学衡派同时代的周作人看得十分明白,“只有《学衡》的复古运动可以说是没有什么政治意义,真是为文学上的古文殊死战”。[3]学衡派的文学观念代表现代中国文化转型期中的一种平和、稳健的文化心态和文化抉择,它并未栖息于国家政权的巨大身影之下。因此,在与政治的关系上,学衡派与古典主义不可同日而语。而被许多论者视为现代中国古典主义文学思潮之枢纽的新月派,实际上却由一批典型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组成,他们在前期多持纯粹艺术的立场,后期虽涉足当时的文艺思潮论争,却强调文学家必须坚持人格的自由。即使是被认为最具古典主义特征的梁实秋,也拒绝依附于政治、权威。他认为“文学家的创造并不受着什么外在的约束,文学家的心目当中并不含有固定的阶级观念,更不含有为某一阶级谋利益的成见”,所以,它要求“文学家永远不失掉他的独立”。[4]京派作家更是力图超越急功近利的政治化和商业化的文学选择,疏远于国家意识形态,从容高蹈,专注于“纯正”的文学趣味,默默地建造自己的“希腊小庙”。可以说,无论是学衡派、新月派,还是京派,都少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和为政治服务的意图,都没有直接依托于政权。正因为这样,学衡派、新月派和京派,与作为文学思潮的古典主义这个概念之间存在着无法弥合的裂隙。
二茅盾认为,“古典主义只是理智的文学,没有热烈的情绪,不许奔放的想象,并且只是贵族的娱乐,描写着贵族的文学”。[5]这道出了古典主义独尊理性的特征。古典主义思潮推崇理性,其哲学基础是笛卡尔的惟理主义。笛卡尔将理性视为一种先天的认识能力,照他看来,文学艺术作为人类的心智活动,也应当受到这种理性原则的无情宰制。因此,感觉和想象力被视为杂乱的、变幻的、足以使人类精神活动招致欺骗的根源而遭到敌视和排斥。这种惟理主义乃是古典主义文学理论的知识依据,诚如卡西勒在《启蒙哲学》中所说的那样,笛卡尔一劳永逸地为17、18世纪的美学指明了道路。古典主义所崇尚的“理性”拒斥感觉和想象,同时又表现出群体理性、政治理性的特征,显露出清晰的意识形态的专制面孔。学衡派之重视“理性”跟惟理主义观念很不一样。
以吴宓为例,他毕生追求“真情”与“至理”的统一,而对安诺德“诗专重理智思想而不及情感”的看法不以为然。他在《文学与人生》一文中说:“古学派(一译古典派)之伦理的主张,乃一各种性行元素之调和融洽……然古希腊罗马文学中之上品,如荷马之诗,苏封克里之悲剧,以及桓吉尔(Virgil)之诗,其描写感情想象非不强烈,岂仅专重理性者。……后来之新古学派及伪古学派,特重一偏之理性,致由浪漫派之反动,专务提倡感情及想象。写实派继浪漫派而兴,复趋他一端,专主以冷静之头脑,观察社会人生之实况,详加描写,不参己见,其所重者乃为科学之理性。”[6]吴宓称古典主义为“新古学派”和“伪古学派”,因为它“特重一偏之理性”,所以对之持否定的态度。(朱光潜也称这种惟理主义的、作为文学思潮的“古典主义”为“假古典主义”,并视十六世纪意大利人维达(Vida)的《诗艺》、十七世纪法国人布瓦洛(Boileau)的《诗艺》、十八世纪英国人蒲柏(Pope)的《批评论》为“假古典主义”的三部法典”。[7])吴宓强调诗与文“各该表示思想及情感,兼有其二,不废其一”。[8]显然,在文学观上,吴宓是反对惟理主义观念的。新月派提倡的是理性节制情感,借用朱自清评价闻一多诗歌的话来说,就是靠理智的控制比情感的驱遣多些。即便是被有些论者称为古典主义理论家的梁实秋,也只是反对过分推崇情感,不赞成把情感直接当成文学本身。京派提倡“理性与情感”的协调,其“理性”并不排斥情感,不过是针对当时文坛上情胜于理的普遍状况,针对情感过分外露的感伤主义倾向,要求“和谐”与“恰当”,其着眼点在于“艺术的完整”。比较而言,在布瓦洛的理性原则的强力框范之下,古典主义作品通常讲述的,乃是在贤明君子的调解下理性对情欲的最终克服,而非理性情欲终归要让人身败名裂,这无疑是一种理性专制主义姿态;而京派批评家所要求的,却是对赤裸裸的情感宣泄的适当“节制”,是“一个艺术家所需要的平静的心境”。[9]沈从文、李长之、朱光潜、萧乾、李健吾、废名、叶公超、常风等人,均反对文学创作中过分的“热情”,而不排斥感情。至于京派开创了对中国当代文学产生深远影响的抒情小说(诗化小说)的事实,则早已广为人知。西南联大诗人穆旦、冯至、袁可嘉、李广田等的反“感伤论”,也和京派的主张相类。如果把现代中国文学中的这种“理性”不加区别地简单等同于文学史意义上的古典主义思潮所推崇的“理性主义”,甚至习惯于拿中国文学史机械地比附西方文学史,就很可能要冒牺牲中国现代文学史自身真实性的危险。西方文学史上的古典主义者坚信,合乎理性原则的伟大作品早已在古代诞生。拉布吕耶尔曾一口咬定:一切都已经说过了,我们只能跟在古人和现代人中最富技巧者后面拾其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