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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学男性心理解读

2021-4-9 | 传统文学发展论文

一、欲说还“羞”———情感倾诉的“女性”模式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尤其是古典诗词中,男性作者在表达两类情感时非常委婉,往往不直抒胸臆,而是采用假托手法,自比女性,借女性之口表述自己想诉说的情感,真可谓欲说还“羞”。这两类情感是:与家人、情人的离别相思之苦,属个人生活方面;对帝王、权贵的衷心之志,自比香草美人,属社会生活方面。这两类情感的结局往往又郁郁不能如愿。换言之,那些不能如愿的、痛苦的、有损大丈夫威严、不能冠冕堂皇说出来的情感,几乎都是以女性口吻诉说。而诸如收复失地、忧国忧民的情感,是不需假借女性的,因为这些情感正是“达则济天下”之士所必备的。纵观古代文学的发展历程,此假托方式的发展和成熟轨迹清晰可见。《诗经》中,男性作者在表达私人情感时还多能直抒胸臆,如思念佳人不能得的惆怅(《周南•汉广》),与情人被迫分开的伤痛(《邶风•燕燕》),将士离家征战的悲怨(《小雅•采薇》、《豳风•东山》)等,但也有了一些思妇诗歌(《召南•草虫》)。其作者性别虽不能完全确定为男性,但根据当时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估计女性参与诗歌创作的可能性不大,暂可将这些诗歌作为男性假托抒情的鼻祖。

因《诗经》成书年代跨度大,很难确定“直抒”和“假托”是同时或先后发生,至少可肯定的是,春秋中期以前,尽管已有周礼等成熟的礼教制度,男性在抒发离情别怨时还敢于直接表达,人性还未被社会政治、文化所改变。在东汉的“古诗十九首”和曹丕《燕歌行》中,这类假托女性口吻的离情诉说已非常自如,可见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然成熟,并成为后世创作风格。后世的诗人在诉说离愁时,绝大多数都会承袭这种假托的传统。男性作者在表达私人情感时含蓄委婉与“诗言志”的传统有关。从中国文学萌芽起,社会对于文学的功用就做了界定。至儒家兴起,儒家对文人又赋予与生俱来的社会政治使命,这都加重了古代中国男性对个人情感的自我压抑,因而也造成男性在表述个人情感时的顾忌和假托。追溯历史,在秦朝真正统一国家、强化帝王观念前,国君的地位也不像后世那么不可侵犯,所以《诗经》中人们对统治者发表意见时还不需含沙射影,如孟子“民贵君轻,士贵君轻”的观点在当时亦被视为当然。屈原“香草美人”的假托本意是自喻高洁,重点是肯定自身“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对现世不能治理好国家的君王的“忍而不能舍也”。至秦朝君权强化、汉代尊儒术强调三纲五常,臣子们彻底成为匍伏在帝王脚下的仆从。一层层的限制之下,言志的这种假托便逐渐转化为以自我保护为目的,而借女性明志更凸显了作者的示弱和对君王、权贵顺从的情态。女性的假托表达手法继续发展,最终成为男性作者的一种写作传统,也成为文人之间的文字游戏和交际方式。如唐朝的朱庆馀以新妇的低声娇媚试探科考结果①,而张籍亦借对越女的赞美来给予其安抚和肯定②。用这样巧妙的应和保全了问者的体面,也不让答者为难。而张籍更是借“节妇”的“恨不相逢未嫁时”委婉地回避了官场风波③。这样的拒绝可谓滴水不漏,让对方在“节妇”伏小低就的“眼泪”中无话可说。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男性作者在情感倾诉时借用女性身份的假托手法有其变迁过程———从最早的羞于表达私人情感而假托,到政治生活中为了自我保护而假托,最后是各层面的灵活运用,其纯熟度可谓深入到传统男性的潜意识中。这种假托手法的运用,反应出古代男性作者在文学创作中巧妙地挣脱社会角色束缚、回避权威压力,以宣泄不得意的私人情感并得以保全自身的避祸思想。他们圆通、机巧地运用文学创作这块挡箭牌,使自身在对礼教的顺从和对人性的追求间实现中庸,在纷繁复杂的社会政治关系中求得平衡。以便既能说想说的话,又不会在脆弱时由于小儿女情态被社会不齿,或在政治漩涡中未把握好尺度而遭遇灭顶之灾。而倾诉情感时“女性”模式的发展,也相应地缓慢改变传统男性的某些心理、性格。在无需假托的情感本色表达时期,男性的心理、性格尚未受到社会政治和文化的约束、压抑,无疑是最饱满的。假托表述的开始使用,也就是男性开始刻意塑造“人造男性”的开始。越是要掩盖情感中的柔软,内心其实就越软弱。当这种假托手法运用到君臣方面时,男性已经放弃了和权利、等级制度的对抗,心甘情愿地在自己能控制的等级中称雄。到了假托表达成了日常交际手段时,一种文学的女性化也就深入生活,成为士人阳刚之气的一处缺憾。当然,也可以说是对阳刚气质的一种互补。

二、半推半就———面对异性时的“柔弱”形象

《诗经》中弃妇诗总计八首,除了在《国风》中有,甚至还在《小雅》中也出现。后世此类诗所占比例不仅少,而且人们耳熟能详的传世之作中几乎没有,并不是后世弃妇不多,而是替弃妇鸣冤的诗人少了。上古时期,女性地位虽然已是从属,因仍有氏族部落生活的遗风,女性的生活限制还较少,两性婚姻观念较后世还算平等,女性还没有牢牢地被绑在婚姻上。在婚恋失败时,女性尚不需以死明志,人们对弃妇还多有同情,对负心的男性持谴责态度。随着礼教观念的强化,男性对女性的同类认同感减弱,相应的同情感也减少。在包括婚姻等各种形式的两性关系中,男性已经占据绝对优势。弃妇,以及所有在两性关系中败下阵来的女性,只能是自生自灭。但是男性在强大的儒家礼教的约束下,在道德层面还不能完全自由,所以男性作者在涉及到男女情事的小说中,往往对情节进行有违常理的设定。主要表现为男性角色在两性关系中异乎寻常的被动,面对异性时总是以“柔弱”形象出现。即无论现实如何,在文学创作中,男性作者的道德天平几乎无一例外地倾向同性,设计一些不大合乎常理的情节,让正面男性角色保持“无辜”。这些被动情节最主要的表现是,两性关系中往往是女性自荐枕席。比如从《莺莺传》到《西厢记》,都是红娘抱枕、莺莺相随去赴崔生之约。若论宋玉《高唐赋》中神女的自荐枕席,是无所羁绊的女神对人间帝王的仰慕,尚可理解,但到了中古时期,深受“男女授受不亲”等多重社会礼教约束的大家闺秀居然也随意“自荐”,实在是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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