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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学科反思

2021-4-9 | 比较文学文化论文

从克罗齐起,关于比较文学的争论似乎就再也没有停止过,争论的内容各有不同,但都是围绕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展开的。而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恰好是一个学科是否能够存在的关键因素。1993年,苏珊•巴斯奈特发出了“比较文学作为一个学科气数已尽”的谶语,并为比较文学开出了一剂药方:“从现在起我们应当将翻译研究看作是一级学科,其中含有比较文学,后者是一个有价值的但却是从属的领域。”[1](P161)2004年,作为ACLA新的学科现状和未来发展报告起草人的苏源熙,也对比较文学作为学科存在的合法性持怀疑态度,认为“像比较文学这样一个由例证(及例证引取理论)构成的学科,很难说有学术上的独立性”。[2](P12)同年,斯皮瓦克干脆宣布比较文学作为学科已经死亡。2006年,在斯皮瓦克的推动下,巴斯奈特又对自己开出的药方进行了否定,直接宣称:“比较文学和翻译研究都不应该看作是学科:它们都是研究文学的方法,是相互受益的阅读文学的方法。”[3](P6)巴斯奈特等人与比较文学的“较劲”,再次激起了人们讨伐的冲动。在反对者看来,巴斯奈特等人简直是在睁眼说瞎话,君不见中国的比较文学研究队伍多么庞大、人才培养多么富有成效、学术成果多么令人瞩目。但是,反对者似乎回避一个事实,那就是巴斯奈特等人是在何种层面上认为比较文学“气数已尽”。他们并不是没有看见比较文学研究取得的成果,相反认为“过去的30年我们取得了巨大的进展”,[3](P6)也看到了“国际比较文学协会确有其繁荣的一面,数十个国家设有分会,相关的杂志、学术会议、研究生项目,以及各种学术组织的繁荣景象证明,比较文学作为一个坚实的研究领域而存在”。[3](P4)同时,他们也并没有否认比较文学研究的价值、意义,而是认为比较文学“是一个有价值的领域”。他们否认的只是比较文学作为学科存在的合法性。

如果避开这一切入点,任何批评都是无力的。对待比较文学,应该理性地反思它是否可以作为一个学科存在。首先要说明的是,比较文学在中国从来都不是作为一个学科而存在的。那种认为比较文学在中国是作为一个学科存在的观念,其实是对中国语言文学之下的二级学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的误解,人们对比较文学作为学科存在的合理性的追问,是假定在这种误解成立的基础上的。“一个学科能不能存在,关键是看它有没有一个不同于同类其他学科的特殊品格,换言之,它必须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否则,它便没有存在的理由。”[4](P56)这可以说是我们对学科理解的共识。比较文学是否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呢?一般认为,它作为学科存在的学理依据,不是“比较”而是“跨越”,即它的特定研究对象是具有跨越性的文学现象。这可以作为学科存在的理由吗?在此,我们得分析一下我国的学科划分。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文学分有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等四个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之下分有“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等八个二级学科。而外国语言文学之下分有“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等11个二级学科。我们可以看到,“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是与“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等并列的二级学科。如果我们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理解成为比较文学学科的话,比较文学就是与其他学科并列的二级学科。因为比较文学研究的对象是具有跨越性的文学因素,所以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如果涉及到了跨越性的文学因素的话,其实就是僭越了学科界限,在做“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做的事情。但正如苏源熙的报告所说:“‘文学研究中那些指向多元文化、全球化和跨学科课程的进步倾向本质上已经是比较性的了’,那些被认定为搞比较文学的人要加入上述潮流是很方便的。”[2](P21)比如研究韩愈,怎么可能不研究他与佛教的关系呢?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必然要涉及到外来影响。研究英国文学,也不可能不涉及到与基督教的关系。如此一来,其他学科的相关人员、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等都应该归于“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之中。这可能就是中国比较文学研究队伍庞大、学术成果“令人瞩目”的原因。

如果比较文学作为学科存在是合法的,那就意味着,他们不归顺到“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之中,其研究就是不合法的。但到底是谁僭越谁呢?事实上是比较文学僭越了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在全球化时代和研究日益走向深入的今天,研究一旦走向深入,任何学科都有可能“跨界”。比如研究中国的文体学,如果只是专注于中国文学中的文体演变与发展,而不关注它的外来因素以及它在其他国家的流传与演变,更不在世界文学的文体中观照的话,很难说这一研究是深入的。再比如研究《西游记》,如果不研究它在海外的传播与影响,很难说这一研究是完整的。所以,跨越性本身就是各个学科随着研究的深入而自然延伸,而不应该是什么独立的学科。将比较文学视为学科存在,不仅限制了其他学科的发展与研究的深入,自身的合法性也会受到旷日持久的质疑,也会因其自身的悖论而尴尬。比如,既然“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是比较文学学科,而比较文学是研究跨越性文学因素的,为什么要与各“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等二级学科并列呢?这种具有跨越性的文学研究与它跨越的任何一边都是并列的,这显然不符合逻辑。还有,既然比较文学是个学科,为什么不叫比较文学,而要与“世界文学”连在一起?它们到底是一个学科还是两个学科呢?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呢?还有,为什么不放在外国语言文学之下呢?假如认可它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将其放在外国语言文学之下,与“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等并列成为独立的二级学科,是否合理呢?这也会出现同样的问题与同样的质疑。由此可见,比较文学作为学科存在,从其研究对象看,既不合理,也没有必要,因为它并没有属于自己的特定研究对象,它的研究内容完全可以分解在其他学科之中,由其他学科来承担。就像有论者说的:“如果这个题目非比较文学专业的学生也能写出来的话,那何必要我们读比较文学专业的学生来写呢?既然我们来写,那么,要么是这个题目明显属于比较文学范畴,要么这个题目的写法为比较文学所独有。”[5](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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