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输出贸易论文
根据商务部2010年的标准,广东省的中小外贸企业数量为4万家,占广东出口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为广东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进入2011年,我们看到的是欧美经济二次探底,中小外贸企业正面临着困难时刻,广东的中小外贸企业经营尤为困难。2008年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的出口贸易受到一定的影响,中小企业出口也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而进入2011年以来,人民币升值预期的仍然存在,欧美经济不景气,原材料价格上涨,低碳经济的约束,广东外贸遭遇的挑战尤为显著,广东中小外贸企业的出口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为保证广东中小外贸企业能够正常经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中小企业本身可将贸易融资作为促进贸易发展的一个工具,提高中小外贸企业的生存能力,度过目前的难关。
一、广东中小外贸企业出口贸易融资现状
1.资金链压力增大,贸易融资量仍然偏低
自2011年以来,贸易融资困难,融资成本上涨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问题。从国际环境来看,由于日本地震,中东北非局势不稳定,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输入型通胀加大。从国内环境来看,广东省2011年的CPI上涨5.3%,中小外贸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增大,使企业信贷融资,还本付息能力减弱。同时,由于中小外贸企业一般不具有足够的抵押物,财务管理能力也不强,导致抵押贷款无法获得而必须转向融资成本更高的融资方式。融资难,担保也是个大问题。虽然目前我国国内的银行流动性充足,但对于进出口贸易融资的缺口依然很大,根据广东中小企业局于2011年3月份所作的调查显示,中小外贸企业的资金需求满足度仅为38.44%。中小外贸企业出口额融资难的问仍然存在。我国中小企业出口融资的主要问题是融资额度小,融资渠道不畅,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扩大出口。
2.出口贸易融资方式陈旧,金融创新力度不够
传统的出口贸易融资特点为业务单一、操作简单、周期短、成本较低等,对贸易金额不大、进出口双方具有正常关系的普通商品贸易较为适用。但很难满足与贸易融资体制不成熟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市场之间的贸易需要,对大宗商品及资本商品提供融资时也不适用。目前我国对出口贸易融资的金融创新力度仍然不够。我国传统的出口贸易融资主要方式主要是由商业银行提供,业务操作管理比较粗放,尚未完全建立起各种融资业务的严格标准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主要业务包括出口押汇、信用证打包贷款、票据贴现等。而新兴的融资方式如国际保付代理和福费廷,由于业务难度及复杂度较高,开展力度还比较小。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开展的历史时间不短,但是创新速度却比较慢。而相比较而言其他银行业务却时有更新,国有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领域的创新仍需加强。对于大部分银行来说,国际贸易融资仍然处于业务操作模式没有变化,新产品缺乏的局面,融资产品仍以银行信用作为担保的信用证业务为主,以汇款方式结算的领域产品也缺乏创新。由于传统产品的时效性差,对中小外贸企业的操作成本及融资成本是一大负担。目前广东中小外贸企业的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中,汇款方式中的赊销方式大概占70%,信用证方式15%,跟单托收方式大概为7%,其他付款方式占8%。由此可见目前在广东的中小外贸企业中使用最多的国际结算方式是仍是汇款方式。但国内商业银行在这种结算方式上只充当了付款方式的操作者,贸易融资服务开拓空间还非常巨大。
3.出口信用保险工具的使用有待进一步拓展
虽然近几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较快,但是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以及有关工具的使用还远远不够。根据广东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调查显示,2010年出口信用险的覆盖率大约只有15%,目前有85%的出口均是在没有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和保障的情况下进行的。对于绝大部分中小外贸企业来说,投保出口信用险是企业在目前形势下加强签下订单的信心保证。
4.出口信用体系有待完善
这几年广东省加大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力度,提出在2012年前建立起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目前已有一定基础和规模,但仍难以满足广东中小外贸企业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银行对于中型企业的扶持力度较大,但对微小企业的授信支持仍然非常有限。根据2010年广东中小企业局的调查显示,有资金需求,能得到银行授信支持的中小外贸企业不到20%。
二、中小企业出口贸易融资问题成因分析
1.自身存在的问题
①中小外贸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大多数中小企业自身实力不强,普遍存在管理水平不高、企业运作规范不良、财务制度不尽完善、,财务报告准确性不高等问题,这些都是由于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健全带来的问题。广东仍有为数不少的中小外贸企业缺乏良好的连续经营纪录和足够的财务审计部门审核认可的财务报表。同时因为目前经济形势下中小外贸企业的经营面临较高风险,为了规避风险,银行在谨慎的原则下,对中小外贸企业的贸易融资将更加慎重。②中小外贸企业有效的抵押物不足。广东省大部分的中小外贸企业固定资产较少,大部分企业没有自己的厂房设备,采用的是租用的形式,没有有效的银行抵押物,而具有的无形资产又难以量化。据统计,广东省中小外贸企业中能提供有效抵押物的仅占40%。③我国部分中小出口企业进入外贸领域的时间不长,缺乏综合素质高复合型外贸人才。对出口贸易融资缺乏了解,不懂得灵活运用出口融资手段吸引国外客户达成交易。同时,中小出口企业风险意识薄弱,忽视对进口商资信状况的调查,加剧了出口企业的收汇风险。
2.银行未能有效整合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
国内大部分的中资商业银行在发放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运作模式上,采用的评估业务风险标准仍然以授信主体是否符合贷款准入标准来进行评估。中小外贸企业的财务和资信状况决定着贸易融资能否发放。以中小外贸企业最常见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出口信用证押汇为例,不少银行仍然要求企业提供全套可转让海运提单(物权单据),而不能提供全套单据的企业的押汇申请不予考虑。另一种融资方式打包贷款在操作程序上跟流动资金贷款同样处理。新兴的融资产品出口应收款融资,因为目前银行仍然缺乏有效的风险量化工具.大部分商业银行在融资准入门槛设置上,除了要求调查企业的业务真实性及业务连续性之外,还要求企业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抵押或担保作为还款的第二保证。甚至还要求融资企业额外提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证明。由此可见,大部分的中资商业银行都把国际贸易融资等同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操作。银行之所以在贸易融资业务上的做法保守,根本原因在于国内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方法充分控制国际贸易供应链中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不具有有效识别融资业务风险的能力。对贸易业务中的第一还款来源无法充分把握,所以只能重点考虑第二还款来源的充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