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当代农业经济论文
湖南省是农业大省,同时也是人口大省、县域经济大省,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农业发展与县域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均比较突出,表现在农业大县往往是县域经济弱县、省内县域经济发展差距过大等问题。可以说,湖南农业是全国农业经济的一个缩影,比较具有代表意义,基于对现代农业与县域经济互为支撑的认识,本文希望通过对湖南省县域农业经济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结构性矛盾产生的根源,并探索一条立足县域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径,为我国与我省解决“三农”问题,改善二元结构,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提供一些参考。
一、县域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价
鉴于农业生产主要在县域完成,县域现代农业基本可以代表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主体,因此引入“县域现代农业”的提法,以利于下文具体考察县域经济与现代农业建设的具体关联性。县域现代农业是指在县级行政区划(不包括市辖区)的地域内,以县城为中心,集镇为纽带,广大农村为腹地,城乡兼容,广泛采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从根本上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实现县域农工商、城乡一体化经营的农业发展形态。
(一)县域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评价方法
建设现代农业,首先必须对我国县域现代农业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只有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科学地衡量县域现代农业的发展程度,才能清楚地把握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进而制定有效的发展战略。目前,国内关于农业现代化的指标体系和进程测度方法可归纳为以下几种:(1)模型法。该方法认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本质是农业科学技术现代化,因而,以计算科技进步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来测度农业现代化进程。这种方法以资金(X)、劳力(L)、科技(S)等为参数,经过微分、线性变形、时间序列分析及多元回归,建立公式来分析资金、劳力、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从而测度地域农业现代化水平。(2)参数比较法。比如从比较社会学的观点出发评价农村的变迁,采用统计学中的相对数、平均数来解决多变量指数问题,并针对地域实情,参考历史数据及国外发达国家的实例,给出具体的测度结论。(3)多指标综合测度法。这种方法主要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聚类分析法、介灰色关联分析法、综合指标体系法,把描述对象的多项指标、信息加以汇集,经数学处理后,从整体上确认研究对象的进程动态。多指标综合测度方法的优点是:测试过程比较规范,结果较为直观;有固定的计算格式,使用方便,经济意义明确;体现了系统性、代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本文主要采用该方法,通过对所选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得出各指标的相对得分值,赋之以一定的权重,最终综合、直观、量化地评价出县域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二)县域现代农业评价指标设计
根据现代农业的特征,本文根据现有的政府统计部门所能提供的统计指标,设置了一组测度县域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1],指标层共由四大类11个要素组成,包括X1~X11个指标:(1)县域现代农业总量发展指标。主要从农业生产总值、农村有效劳动力数量及城镇化水平三个方面考察,具体指标包括:X1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X2为农村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人数的比重(%);X3为城镇化率(%)。(2)县域现代农业人均发展指标。相比总量指标,人均指标更能反映生产率水平,三个人均指标是:X4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X5为土地产出率(万元/千公顷);X6表示恩格尔系数(人均食品支出/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其中,X5=农业产值/农作物播种面积。(3)县域现代农业技术水平指标。包括劳动力技术素养的提高和农业机械装备水平的提升,主要反映在:X7是各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人);X8是农业机械总动力(千瓦);X9为机耕面积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4)县域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指标。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前提,对县域现代农业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考虑搜集数据的局限性,选取两个指标:X10代表农村小水电数(个);X11代表农村用电量(万千瓦小时)。
(三)湖南县域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实证评价
根据上面所建立的县域现代农业发展评价的指标体系,选取湖南省88个县(市)2006年的相关统计数据作为对象,资料来源于湖南省2007年统计年鉴。首先使用MicrosoftExcel中的数据运算功能,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对11个指标赋予一定的权重(总数为1),通过加权综合处理可得出湖南省88个县(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综合得分值(满分为100分)。需要注意的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与11个指标的关系中,除与X2和X6两个指标负相关之外,与其他指标均呈不同程度的正相关。其中,Y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得分值,a1~a11(0≤ai≤1)分别代表各对应指标在评价体系中所占权重,i为正整数。从表1评价结果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湖南县域现代农业整体水平不高,在满分定为100分的评价体系中,各县域得分普遍偏低,得分最高的长沙县也仅有62.64分,得分过60的县市仅有三个(长沙县、宁乡县、湘潭县);第二,各县(市)发展极不平衡,得分最高的长沙县(62.64分)与最低的凤凰县(1.37)之间差距悬殊;第三,农业大县不一定是现代农业强县,古丈县2006年农业产值9654万元,在湖南88个县(市)中最高,但该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得分仅2.58分,排名倒数第三。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上的县市,即基本具备了现代农业的雏形,表1的数据显示,全省仅有长沙县、宁乡县、湘潭县三个县达到这一标准。这说明湖南省的农业产业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城市反哺农村缺乏中间接续,县级层次成为断层,因此,如何将农业大省转变为现代农业强省、经济强省,县域经济的发展是关键。
二、县域经济与现代农业相关性的规范与实证分析
(一)县域经济与现代农业相关性的规范分析
1.建设现代农业需要壮大县域经济。农业是湖南县域经济的基础产业,2005年全省88个县(市)农业总产值达1767.95亿元,占全省县域GDP的46%,农业在县域经济中比重较大,居主导地位。在传统农业条件下,农业大县往往是经济弱县,农业成为县域经济的薄弱环节。随着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逐步引入,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优质化生产和专业化分工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农业的建设成为助推县域经济大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县域经济的状况又是农业农村生产发展的集中反映,只有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才能更好地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要求,才能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