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考古研究论文
居所是人类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不论是历史上的哪个时期,房屋建筑的特征总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影响支配下形成。如北方地区由于气候较寒冷,干燥少雨,因此房屋较低矮,多采用半地穴式结构的居室;而南方气候潮湿炎热,所以人们多用当地盛产的竹木修建地面台式建筑或者干栏式建筑,以此达到防潮透气,躲避虫兽危害的目的。长江三峡地区气候宜人,生态环境优越,是古代人类活动的理想场所。从旧石器时代的民始穴居和“民皆巢居”[1],到新石器时期较成熟干栏式建筑的形成,经过百万年的漫长发展,三峡地区的房屋建筑在原始社会过渡进入夏商奴隶社会的特殊时期又会发生什么变化,得到怎样的发展呢?下面将围绕考古发现的三峡地区夏商时期的人类居住遗迹进行分析与研究。
一、夏时期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三峡文物保护工程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以来,夏时期房屋遗迹的发现并不多,仅瞿塘峡以东有所获,其他区域暂无遗迹资料出现。作为一个过渡期,房屋建筑的形制与新石器时代晚期相比变化不大,但在社会形态,如阶级观念的表现上是有一定反映的。现举数例较重要的几处房屋建筑的遗迹资料情况介绍如下。
1.宜昌白庙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1993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长江西陵峡南岸的宜昌白庙遗址中,发掘清理出夏时期的房屋基址F3。该房址面积较大,跨5个探方(每一探方面积为25平方米),房址西部和东北部均被晚期地层和一现代池塘破坏掉。可推测出F3当时的面积至少在100平方米以上。房址形状、方向和门道等因遭破坏均不清楚。但发掘时清理出一段保存完好的墙基,房址内还清理出7个柱洞及4处不规则形状的红烧土硬面[2]。
2.巫山魏家梁子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1994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巫山魏家梁子遗址的上文化层中,发掘清理出一座房屋遗址。房址破坏严重,仅残存硬土居住面,其周围有3个柱洞。柱洞呈上下叠压状态,均立于硬土居住面上,洞口直径0.16~0.20米,其中一柱洞底部有一扁圆形砾石。硬土居住面上有3个灶坑,形状为圆形,大小与深度基本相同,周边有厚约0.05米的青灰色烧结层,底部垫满小石块。灶坑内填灰土和红烧土,坑口距地表深为0.30~0.50米。其中的二号坑东西长0.70米、南北宽0.55米、深0.20米。除柱洞与灶坑外,该房址的居住面上和遗址地层中都发现了很多红烧土块,其中大块红烧土块长宽多在0.20米以上,小块红烧土块多在0.04~0.05米之间。在一些较大的红烧土块中,都发现有木棍和植物叶子的印痕。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红烧土块是当时从房屋墙壁上坍塌下来的遗迹[3]。
3.秭归官庄坪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1997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对秭归官庄坪遗址进行第四次考古发掘时,清理出二里头文化时期的一座房基F3。该房址位于IT0923东北角,IT0924的东南角,开口于第7层下。F3为半地穴式结构建筑,平面呈椭圆形,由于上部遭到破坏,因此门道及其他设施均不清楚,仅存部分居住面、坑穴、柱洞等。居住面较平整光滑。坑穴穴壁陡直,底部较平,土质较硬,坑内堆积大量废弃的红烧土块、大石块。坑穴四壁和底部均经火烤,烧土面厚0.01~0.02米。在坑穴底部清理出4个柱洞,口部圆形,口大于底;洞口直径除D1为0.18米外,皆为0.30米,深在0.38~0.60米之间[4](图1)。
4.秭归何光嘴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在该遗址中发现房屋建筑遗迹4座,其中三座为商时期,一座为夏时期。夏时期的房屋建筑遗迹编号F3,面积较大,分布于四个探方。叠压在该遗址商时期堆积最下层的第10层下(二里头文化晚期),房址下为原山坳地层。清理出保存较差的三间连接的不完整的房屋建筑遗迹。房址的地上部分皆被破坏掉,墙基也保存较差。房址内的地面有大面积的红烧土,红烧土面较为光滑,厚0.02~0.05米,结构板结,其中一间房屋内似有火塘遗迹。整个房基伴随山坳体自南向北倾斜。根据该房址的墙基、柱洞等情况来看,其结构为多室地面式建筑。在F3内清理出大小不一的圆形柱洞10个,多分布于墙体内。柱洞直径除个别直径偏大(D8为0.60~0.80米之间)外,其余多在0.20~0.30米之间,深多在0.02~0.06米之间,柱洞底部多垫有一石块,极少个别放置碎石块[5](图2)。
二、商时期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三峡地区考古发现的商时期居址资料较为丰富,遗存数量多,面积大。房屋加工手段更加成熟多样化,其中对地面的处理以及多室房屋分隔都有重要遗迹佐证。这说明此时期的居民思想意识受社会形态影响变得更加复杂。以下举出数例重要遗迹资料情况。
1.宜昌中堡岛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1993年,国家文物局三峡考古队、湖北省宜昌博物馆对中堡岛遗址的西区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在该遗址商时期文化层中清理出了大片成排的房屋建筑基址和柱洞。有的柱洞底部基岩上用石质生产工具(或其他工具)凿出一圆形洞穴,直径一般在0.18~0.25米之间,洞穴深浅不一,一般多在0.15~0.30米之间。在有的房基内发现有红烧土硬面以及灶坑。房屋多建筑在呈倾斜状的坡地上(河坎边上),都是背靠该岛中部、面向内河(小河)和外河(大江)外倾斜而筑。在有的房屋建筑遗迹内未发现有红烧土块及其它建筑的遗迹,仅发现一些成排的柱洞,据此判断这类基址应该是“干栏式”建筑遗迹[6]。
2.宜昌三斗坪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1986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对三斗坪遗址发掘时,于商时期堆积中清理出一座地面式房屋基址F1,破坏严重,仅保留局部地面、散水、柱洞和灰坑。据清理出的残存遗迹现象观察,该房址呈长方形,地面上铺垫有一层红烧土块,烧土层厚在0.05~0.75米之间。房基东北边呈斜坡状,应为散水部分。柱洞共发现4个,三个柱洞在房基西南角(其中一个柱洞内有石柱础),另一个柱洞在房基中部偏南处。在房基西南部有2个灰坑(H4、H5),其中H4底部坚硬,并排列陶罐2个(己破裂)。H4可能与炊煮有关[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