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城市建筑论文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加速,各类新建、拆除、开挖工程与日俱增,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1],建筑垃圾已成为继生活垃圾之后的重点关注对象。本课题组受国家住建部委托,对上海、杭州、深圳、重庆、长沙、武汉、宜昌、西安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开展了调研工作,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理环节的管理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分析
1.1建筑垃圾产生量
根据8座城市调研结果,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皆呈逐年大幅增长趋势。以上海为例,2008年、2009年、2010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分别为3500万t、4000万t和4400万t,年增长率在10%以上。所调研城市政府部门对建筑垃圾(或称为建筑渣土、工程渣土)的统计范围主要是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物,部分城市还将泥浆纳入其他建筑垃圾统计范围。2010年,课题组调研的其他城市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分别为杭州2000万m3、深圳6000万m3、长沙1500万m3、重庆1000万m3、武汉1059万t、宜昌180万m3、西安3500万t。
1.2建筑垃圾管理模式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为各地环卫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具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权,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
1.2.1组织机构
调研城市主要以区级环卫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具体管理工作,市级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管理。建委、公安、规划、国土、海事、水务、物价、质量技监、房屋、环保、民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2.2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许可的条件的规定》规定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部分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核准权限中不仅拥有该项行政许可,还包括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许可及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许可等,管理依据为当地地方法规。例如武汉市城市局核准武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许可证,上海市于2006年正式启动建筑渣土运输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工作。
1.2.3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在所调研的城市中,上海、西安、武汉实行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对清运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资质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未进行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管理的城市,因其车辆流动性较大,无牌无证、超高超载、沿途撒漏和乱排放情况难以控制。
1.2.4建筑垃圾收费管理
各地对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各不相同。由于《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没有明确建筑垃圾收费标准依据,因此各地收费标准不一致,部分城市定的标准过高执行难度大,有城市按建筑垃圾性质分类收费,也有城市取消了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如上海、杭州、深圳、长沙等。
1.3建筑垃圾末端处理
根据调研结果,城市建筑垃圾末端处理主要以场地之间相互调剂消纳、回填为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低。例如武汉市60%建筑垃圾通过工地之间调剂消纳,35%在社会消纳场消纳,5%随意倾倒。社会消纳场以简易填埋为主,资源化处理设施大部分是小型简易制砖企业,工艺相对简陋、污染较大。2010年8座城市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统计见表1。国内规模较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有:深圳市塘郎山建筑废物综合利用厂,年处理能力100万t;邯郸全有生态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能力40~50万t;都江堰(德滨)地震建筑废弃物产业化处置示范工程;年处理能力为100万t等。建筑垃圾资源化主要产品为再生实心砖、再生空心砖、再生骨料、再生路面砖、再生墙体砖、再生混凝土砂浆等。建筑垃圾制砖一般工艺为分拣-破碎-成型-养护,工艺的关键环节在于前端分拣,可以直接影响到建筑垃圾再生砖的质量。
2城市建筑垃圾各环节存在问题
2.1产生环节
2.1.1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困难
目前各城市建筑垃圾统计口径皆有差异,包括建筑垃圾的范围、统计部门、统计方式等,无法得到定性定量的标准数据,为后序管理、执法带来难度。例如重庆市目前可以得到建筑垃圾产生量的部门有城管(统计市政道路运输的建筑垃圾)、国土管理部门(统计土地整治产生的土石方)、建委(统计建筑工地产生的土石方),这3个部门统计的建筑垃圾产生量有交叉,不能完全精确地得到重庆市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城市建筑垃圾统计泥浆、装潢垃圾等成分没有完全统一计量。
2.1.2源头管理处于被动状态
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和市场的无序化,各地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尚处于被动状态,在建筑垃圾产生环节,要减少偷倒乱倒行为,通常需要监管人员去施工现场蹲点阻止,管理相当被动,消耗大量人力物力,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
2.2运输环节
调研大部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存在大量资质不达标运输企业,运输全过程出现的各类违规现象屡见不鲜,如渣土运输车辆不采取全密闭方式,抛撒滴漏现象影响城市的整洁,扬尘污染大气,黑车偷倒乱倒,占用农田、道路,渣土运输车辆屡屡肇事,影响社会稳定。
2.3处理环节
2.3.1消纳场所选址难
市区已少有低洼地或者空地供使用,最近的可选地也在30km以外,运输距离超出了一般能接受的15km左右。大部分城市的建筑垃圾运往农村低洼地、废弃池塘,类似这种临时消纳场所,靠民间自发形成,消纳信息滞后,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并且一般没有采取安全、环保措施,存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