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债务结构论文
(一)代理成本假说与企业投资行为
1.投资不足问题
1977年,Myers指出公司债务期限结构能减少源于资产替代和投资不足问题的代理成本,也就是说债权人享有大部分的收益在一个投资项目中,而股东并不能获取最低的回报,及时该项目的净现值为正值,股东也拒绝收益,这就是投资不足问题。如果缩短企业债务的期限,于是给了贷款者和企业重新签订契约的机会,就能够减轻投资不足问题。在债务融资的情况下,企业投资的项目可能不全都是净现值大于0的,所以当债务比率高的时候,剩余收益很低的同时,只可能是债权人收益了。企业不愿意这样,于是减少了未来投资机会,于是最终企业价值减少了。这就使得投资不足问题越发严重了。此时若缩短债务期限结构就能缓解此问题,因为债务期限越短,则原有债权人无法分享到新项目的收益,股东的投资共计所受的影响不大,这就导致了更多的成长机会。Myers还指出债务期限和资产期限相匹配的话也可以缓和投资不足问题。
2.资产替代问题
1976年,Jensen和Meckling指出,当存在现金流较多的情况是,企业负债,在债权人固定求偿机制以及股东有限责任机制下,在这种情况下,股东比较偏好于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这就是资产替代行为。缩短债务期限有利于减少企业现金流量,因为短期债务的价值对企业价值放映不敏感,而且定期还需要还本付息。长期债务的治理效益没有短期债务有效率。因此缩短债务期限结构能缓解资产替代问题。
3.过度投资问题
1976年,Jensen指出,为了抑制管理者的过度投资,企业可以采取缩短债务期限结构的方法。当企业自有现金流量较多时,管理者为了自己获取更多的利益,会剥削股东的利益,投资于非盈利的项目,该项目就是说净现值小于零,这就过度投资行为。如果想要抑制管理者的过度投资行为,可以增加短期负债。缩短债务期限可以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但是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企业财务风险,但是这样能更加激励管理者做出更有效的投资决策。
(二)股东-债权人冲突与企业投资行为
当企业发生风险负债时,一个能够最大化企业价值的投资决策却不能同时最大化股东财富和债权人财富,通过这种现象他们认为这是因为股东与债权人对收益不确定性不同的两个项目的不同偏好。也就是说,股东偏好收益不确定性较大的项目,而债权人偏好收益不确定较小比较稳定的项目。总体上来说,如果股东/经理在获取债务人的资金以后,在这种情况下,在债权人不知情而做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投资角色,这时,无论是资产替代效应,还是投资不足效应都应来自于股东/经理的道德风险。其一要不投资于减少债权人收益的高风险项目,要不放弃对债权人有利的低风险项目的投资。所以,无论是第一种情况,还是第二种情况,这都是使负债市场价值降低。、某种角度来说,股东/债权人冲突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可以称得上是资本结构理论研究的“衍生物”,而且近年来的委托代理理论等在财务学的引入中就极大地推动了该理论在学术界的发展与研究。2003年,Anderson、Mansi和Reeb提出股权结构也会影响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这是因为家族股东相对于其他持股股东来说会比较注重于企业的长期生存能力和企业声誉。因此,这种家族股东更加愿意更大化企业价值。债务期限结构对股东-债权人冲突的大小也有影响,不同的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也不同。
(三)股东——经理人冲突与企业投资行为
1986年,Jensen提出,经理们存在扩张企业规模的动机,这种动机会促使经理将闲置的资金投资于能够扩大企业规模的非盈利项目,从而牺牲股东的利益来增加自己的财富,产生投资过度。负债可以减少这种过度投资行为,并且可以降低股东-经理之间的代理成本,从而提高投资效率。在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债务契约的规定获取固定的利息收入,债权人不再拥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但是一旦企业破产的时候,债权人可以通过清算获取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所以,负债就从两个方面降低了股东-经理人冲突引起的代理成本。第一,负债本金与利息的支付可以减少可供经理支配的现金,另一方面,负债使经理面临更多的监控和破产风险,因为,一旦企业不能够按期偿还债务,则公司的控制权将归债权人所有,而且经理也将丧失从企业获得的各种利益。因此,一个无债或者债务很少的企业的经理就可以在不影响自己的福利和权力的情况下减少股东的收益。这就得靠经理自己根据企业的状态调整好债务期限结构,是长期债务还是短期债务对投资行为的影响也不是不同的。
负债的相机治理作用从另一个角度描述了负债融资中的债务期限结构对企业投资行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债务期限的长短决定了负债代理成本,如果缩短债务期限结构可以降低股东-经理冲突引起的代理成本。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租用也就可以显示出来。1990年,Stulz提出,在不考虑负债代理成本的情况下,最优债务期限结构可以减少企业过度投资时给股东带来的成本,并且这些政策还能感受每一时期现金流的分布及其净现值的影响。